文字解读 | 关于印发《嘉祥县高标准农田工程设施管护办法(试行)》的通知

索引号: 11370829004333910Q/2026-02075 发布机构: 嘉祥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组配分类: 政府文件解读
成文日期: 2026-06-17 失效日期:
有效性:

一、制定背景  

嘉祥县经过多年高标准农田集中建设,农田基础设施配套规模大、覆盖范围广,但长期存在重建轻管的结构性矛盾。各类田间配套设施缺少常态化养护机制,破损、淤堵、人为损毁问题频发,设施使用年限大幅缩短,直接制约耕地稳产增效。同时,高标准农田管护被纳入群众身边腐败专项整治重点领域,县委县政府要求通过制度补齐管护短板,从源头规范设施运维、资金使用全流程风险。 为让制度贴合镇村一线实操,起草阶段广泛征集多部门、全部镇街实操意见,经合法性审查完善后正式出台,专门针对县域管护痛点设计长效管理方案。

在落实上级政策的基础上,我县创新了管护运行机制,把资产产权人、受益农户纳入管护体系;单独设章细化县、镇、村、农户四级完整权责,化解权责推诿问题。分四类农田场景划定管护主体,增设管护协议、人员资质硬性约束,推动管护主体前置参与工程建设。管护范围新增小型构件、数字化监测设备并配套现场核查标准。拓展三类本地化筹资渠道,落实专账严格管控。依托县域智慧农业平台构建线上线下一体化监督闭环,要求镇街制定细则报备,同步落实整改销号、损毁追责、群众监督配套机制。

二、主要内容

本办法构建全流程闭环管护体系,围绕 “谁来管、管什么、钱从哪来、怎么监督” 细化实操细则,共七大板块:

1. 总则:划定管护适用范围,明确管护定义、四大原则,创新本土化运行机制;

2. 职责分工:独立设章,清晰划分县、镇、村、经营主体四级管护权责;

3. 管护主体与方式:按四类场景明确管护责任人,开放多元管护模式,强制签订管护协议、规范管护人员能力,支持管护主体提前参与项目建设验收;

4. 管护范围与标准:管护范畴覆盖田块整治、灌排、田间道路、生态防护、输配电、数字化标识六大类工程,同步纳入各类小型附属构件与智慧农田监测设备;针对每一类设施制定具象化、可落地的现场核查标准,明确设施完好、安全运行核心目标。

5. 管护资金:设立六类筹资渠道,实行专账核算、专款专用,明确资金使用负面清单;

6. 监督惩戒:线上平台公示、线下常态化巡查相结合,建立问题排查、整改、销号闭环,明确设施损毁追责赔偿规定;

7. 附则:各镇街需制定实施细则报备,旧文件废止,上位政策优先适用。

三、重要举措

本办法立足我县农田管护突出问题,在落实国家、省级统一要求基础上创新本土化管理路径,通过分层定责、拓宽资金渠道、数字化监管、镇村配套落实等特色举措,全方位补齐以往管护漏洞。后续全县各级将严格对照办法压实管护责任,常态化开展设施运维与风险防控,持续巩固高标准农田建设成效,以健全长效管护机制保障耕地质量稳定提升,助力全县粮食安全保障能力持续增强。


政策解读机关:嘉祥县农业农村局

政策咨询电话:0537-6866565


      

      嘉政字〔2026〕19号嘉祥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嘉祥县高标准农田工程设施管护办法(试行)》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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