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字解读 | 关于印发《嘉祥县“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年”实施方案》的通知
- 发布日期:2022-04-29
- 浏览次数:
索引号: | 11370829004333910Q/2022-01520 | 发布机构: | 嘉祥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组配分类: | 政府文件解读 |
成文日期: | 2022-04-29 | 失效日期: | |
有效性: |
为巩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成效,提升我县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夯实安全生产工作基础,建设本质安全型企业。县政府办公室印发了《嘉祥县“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年”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为更好的落实《实施方案》,现解读如下:
一、落实法律法规要求。《安全生产法》《山东省安全生产条例》明确要求生产经营单位要加强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健全风险防范化解机制,提高安全生产水平。
二、结合全县安全生产实际要求。目前我县企业安全管理水平普遍不高,部分企业管理层和从业人员风险意识较差,对潜在的风险意识不到,“三违”现象时有发生。今年是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巩固提升阶段,要求各类企业建立与日常安全管理相适应、以安全生产标准化为重点的企业自主管理体系。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强调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规范化、科学化、系统化和法制化,强化风险管理和过程控制,能有效提高企业安全生产水平,代表了安全管理现代化的发展方向。
三、创建过程中遵循的依据:依据《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GB/T33000-2016)《应急管理部关于印发<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定级办法>的通知》(应急〔2021〕83号)和交通运输、建筑施工等其他行业(领域)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定标准和考评办法,按照“统筹兼顾、分类指导,政策扶持、自主创建”的原则,广泛创建,重点先行。
四、创建目标:483家矿山、交通运输、建筑施工、粉尘涉爆、涉氨制冷单位和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装卸单位以及使用危险物品从事生产且使用量达到规定数量的单位(以下统称高危生产经营单位)等高危行业领域单位及其他规模以上工贸企业、大型商超等人员密集场所、水利和供水企业、电力企业等重点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12月底前达到三级标准化以上,已建成标准化企业提档升级;小微企业广泛创建,2022年底60%以上通过“小微标准”验收,鼓励小微企业争创三级标准化。
五、奖励政策。一是县政府保障安全生产标准化专项资金。专项资金用于组织专家评审、业务培训、企业奖补。对2022年度新建成经公示的标准化企业,经行业部门确认,县安委会主要领导审批后,由县财政给予一次性奖补。标准为:通过评审验收的小微企业奖励1000元,通过三级标准化的企业奖励2000元,通过二级标准化的企业奖励2万元,通过一级标准化的企业奖励20万元。二是将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成情况与安全生产责任保险相挂钩。三是将企业标准化等级作为信贷信用等级评定的重要依据之一。四是标准化等级企业申报国家和地方质量奖励、优秀品牌等资格和荣誉的,予以优先支持或者推荐。
政策解读单位:嘉祥县应急管理局
联系人:樊瑞 联系电话:0537-65373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