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政府第20次常务会议召开
2018年10月10日,县委副书记、县长朱瑞显主持召开第十七届人民政府第20次常务会议,传达学习了省政府《关于印发支持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的通知》、《宗教事务条例》,研究了全省全市宗教工作自查督查会议精神及贯彻意见、全县行政事业单位房地产资产、迎接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学校建设审批管理、“蓝天卫士”视频监控系统建设、烟花爆竹禁限放管理、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征收使用管理、秋冬季建筑工程绿色施工、“鲁担惠农贷”、成立规划设计公司等方面的工作。纪要如下:
一、传达学习了省政府《关于印发支持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的通知》
会议要求,(一)要积极对接落实政策。各相关部门、单位要认真研判,主动对接上级主管部门,谋划落实好上级确定的各项支持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的相关政策,确保尽早发挥政策效益,为做大做强实体经济、加快全县产业转型升级提供坚实支撑。(二)要做好宣传贯彻工作。各行业主管部门及政策制定单位,要对相关扶持政策加大宣传力度,积极主动深入企业加强宣传,并不折不扣落实到位,切实减轻企业负担,让企业得到更多实惠,助推企业尽快做大做强。(三)要做好督导检查工作。由县政府办牵头,对各项扶持政策的落实情况加强督导检查,确保政策及时落实到位,确保每一个符合政策要求的企业都能得到扶持支持。
二、传达学习了《宗教事务条例》,听取了县民宗局局长黄刚同志关于全省全市宗教工作自查督查会议精神及贯彻意见的汇报
会议确定,(一)要提高政治站位,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宗教工作的重要论述及《宗教事务条例》,坚决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宗教督查工作的重大决策部署,科学研判我县宗教形势,坚持问题导向,落实主体责任,切实做好此次宗教自查督查工作。(二)要强化责任分工,各相关部门要按照全县宗教自查督查责任分工表,围绕16项自查内容,瞄准自查重点,压实责任,逐条逐项抓好落实。(三)要抓好自查整改,自查工作要实行清单化管理,建立整改台账,按期完成整改;要注意工作方式方法,以发现、研究和解决问题为目的,不做宣传发动,严肃保密纪律,坚持内紧外松,加强舆情管控,稳妥推进。(四)要统筹做好人员招聘工作,由县编办结合机构改革工作,统筹研究解决民宗局所需人员编制事项;由县政务服务中心研究解决民宗局综合窗口值班问题。
三、听取了县机关事务管理局局长张德柱同志关于全县行政事业单位房地产资产有关情况的汇报
会议确定,(一)原则同意县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全县行政事业单位房地产资产有关情况的汇报,各相关单位要高度重视,切实提高思想认识和政治站位,积极主动配合开展好调查摸底工作,推进全县办公用房资源合理配置和节约集约使用。(二)要尽快成立专项工作领导小组。由县委常委、副县长袁文霞同志牵头,县国资局、机关事务管理局、国土局、财政局、审计局、住建局、规划局、房管局、不动产登记中心等相关部门参与,组成工作专班,在前期工作的基础上,对全县行政事业单位房地产资产再进行一次全面普查,将底子兜清摸实,分门别类做好登记造册,提出具体处置意见。(三)要做好统一管理调配工作。县级机关房地产资产,除法律法规规章和县政府明确规定用途外,权属统一登记至县机关事务管理局名下;学校、医院的房地产资产统一过户至上级主管部门即县教育局、县卫计局,由县教育局、卫计局统一管理调配;各镇街的国土所、交管所、工商所、税务所等站所统一过户至镇(街)人民政府(办事处),由镇街统一调配管理。各相关部门要全力配合,不得以任何理由干扰阻扰统一管理调配工作。(四)要做好闲置国有资产拍卖处置工作。由县机关事务管理局、县国资局牵头,将现有闲置国有资产按照有关程序进行公开拍卖,切实发挥资源优势,避免国有资产闲置浪费。
四、听取了县环保局局长孙晓伟同志关于迎接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有关情况的汇报
会议确定,(一)要绷紧弦。县政府领导班子成员要落实好环境保护“一岗双责”责任,各镇街、有关部门要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和部门监管责任,思想上要重视,行动上要及时,要一以贯之打好环境综合治理持久战。(二)要拉清单。各有关单位要认真对照中央环保督察期间和省环保督察期间交办的案件和反馈的问题,逐条梳理、逐个核查、逐项对应,确保整改到位、处罚到位、问责到位。(三)要重信访。县环境综合治理指挥部要针对群众服务热线转办的生态环保问题,特别是比较集中的环保信件,要逐个现场核实,迅速查处各类环保违法案件,在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期间努力争取主动。(四)要抓重点。各有关部门要在压煤、抑尘、控车等方面常抓不懈,针对我县大气污染源构成,要着重抓好抑尘工作,全力做好道路保洁、施工工地覆盖、货车超限超载治理、105国道车辆分流等工作;要突出重点区域,针对城区空气监测站点,周边要实行加细加严措施,其中气象局站点周边拆迁工地务必落实雾炮喷淋、高标准覆盖措施,嘉祥街道要切实履行好属地管理责任;针对正在试运营的手套产业园新站点,由副县长齐伟同志牵头,认真分析监测数据,严格落实嘉北片区防尘抑尘措施,确保新空气监测站点指标数据持续改善。(五)要严问责。针对环保问题要动真碰硬,对违法企业主体要顶格处罚,对监管部门、属地镇街要追究领导责任,特别是针对表面整改、虚假整改、敷衍整改等问题,要敢于处罚、严于问责,用强有力的惩处手段,推动环境综合治理工作落到实处。
五、听取了县教育局局长魏余峰同志关于《嘉祥县学校建设项目管理办法》有关情况的汇报
会议确定,(一)原则同意县教育局关于《嘉祥县学校建设项目管理办法》有关情况的汇报,县教育局要根据会议研究意见,充分借鉴其他县市区先进经验做法,进一步修改完善,报县法制办把关后,按程序印发实施。(二)要规范学校建设管理。以安全、适用、经济、绿色、美观为原则,加强学校建设的科学化、规范化管理,结合我县实际,坚持量力而行,科学规划学校布局,合理确定建设标准,严控基建规模、档次,优先保障核心功能所需。(三)要加强学校建设组织领导。成立由县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教育、财政、发改、住建、规划、国土、审计、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等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学校建设项目管理领导小组,具体负责学校项目建设审批管理工作,对确定的拟建项目要进一步优化项目审批流程,实施“一会三函”审批模式,及时完善项目建设各项手续,确保符合要求项目及时开工建设。
六、听取了县农业局局长孙善坤同志关于“蓝天卫士”视频监控系统建设有关情况的汇报
会议确定,(一)原则同意县农业局关于“蓝天卫士”视频监控系统建设有关情况的汇报;要加快在全县范围内推广使用“蓝天卫士”视频监控系统,作为“雪亮工程”“天网工程”的有益补充,形成全覆盖、强震慑的全县监控体系。(二)要择优选择投资服务公司。充分做好与铁塔公司、移动公司的对接洽谈,通过购买服务方式进行公开招投标,择优确定投资服务公司;要详细制定实施方案,科学选点布局,合理安装视频监控系统。(三)要强化视频监控系统使用管理。由县政府办公室牵头,县农业局、公安局、林业局、环保局、国土局等部门参与,研究视频监控统筹使用办法,充分发挥视频监控在公安、农业、林业、环保、国土等领域作用和应用效率;由县镇两级财政按照7:3比例承担视频监控平台租赁(使用)费用,加强维护管理,切实提高镇街使用积极性和应用率,确保综合使用效益最大化。
七、听取了县公安局副局长尚占立同志关于修改《嘉祥县城区限制燃放烟花爆竹管理规定》有关情况的汇报
会议确定,(一)原则同意县公安局关于修改《嘉祥县城区限制燃放烟花爆竹管理规定》有关情况的汇报,县公安局根据会议研究的意见进行修改完善,提请县法制办审核把关,尽快按程序实施。(二)要明晰禁放区域、时间。禁放区为东至济宁经济技术开发区分界线,西至252线,南至南外环,北至北外环,嘉祥经济开发区化工园区一并纳入禁放区域,禁放区内全年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县政府根据工作实际,可以对限制燃放区域和时间进行调整,向社会公布;启动重污染天气III级以上应急响应时,全县范围内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由县政府向社会公布。(三)要加强烟花爆竹管理。城区内禁止销售、运输、储存烟花爆竹及设置展厅;城区以外的其他镇(街),由镇(街)政府(办事处)根据辖区实际情况,可以划定本镇街限制燃放烟花爆竹的区域、时间,并提请县政府向社会公布。(四)要加大宣传力度。宣传部门要充分利用电视台等新闻媒体广泛开展宣传,普及禁限放政策,做到家喻户晓。党员干部等公职人员要带头执行禁限放规定,对违反规定人员,依法进行治安处罚,并由纪委、监委依法依纪严肃处理。(五)要严格执行落实禁限放政策。县公安、安监、城市管理、质监、食药监、工商、环保、住建、教育、民政、宣传、财政等相关部门要按照职责要求,严格执行禁限放管理规定,形成工作合力,共同做好烟花爆竹禁限放管理工作。
八、听取了县住建局局长赵家鹏同志关于《嘉祥县城区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嘉祥县2018-2019 年秋冬季建筑工程绿色施工工作方案》有关情况的汇报
会议确定,(一)关于城区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征收使用管理工作:1、原则同意县住建局关于《嘉祥县城区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有关情况的汇报,由住建局根据会议研究意见进一步修改完善,报县法制办审核把关后,以规范性文件形式,按程序印发实施。2、要做好新、旧《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衔接,及时对原购房和新购房业主做好相关解释工作。县房管局要对新实施的《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加大宣传、教育引导工作,尤其要衔接好涉及业主的新、旧合同方面问题,杜绝出现不稳定因素。3、要切实做好各项管网建设维护工作。县住建局、房管局要加强城市基础设施配套工程建设、管理,严把管网建设质量;各管网建设及专营单位要落实责任,加强管网建设及运行管护,坚决杜绝出现质量及维护不到位问题。4、要严格配套费征收使用管理。县住建局、房管局等部门要加强管理,严格配套费资金征收及使用拨付,制定规范制度,对乱收费违规企业实行严管重罚,确保各项费用征收使用合法规范。(二)关于落实秋冬季建筑工程绿色施工工作:1、原则同意县住建局关于《嘉祥县2018-2019 年秋冬季建筑工程绿色施工工作方案》有关情况的汇报,县住建局根据会议研究意见作进一步修改完善,报县法制办审核把关后,按程序印发施行。2、要严把发证关。县住建局、县环境综合治理指挥部要坚持各企业一律平等、一视同仁,严格审核把关,严格验收,确保合格一个发放一个。3、要严格监管。严格落实《济宁市建筑工地扬尘治理工作导则》及6项加细加严措施要求,加强督导检查,对未取得“绿色施工证”的项目擅自实施土石方施工的,一经发现,立即停止施工,按照规定上限严格处罚;对取得“绿色施工证”的项目未按规定落实相关治理措施的,一律收回相关证书,禁止恢复施工,并按规定上限处罚;情节严重的,列入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暂停相关施工、监理企业参加各类投标资格,并对建设、施工、监理单位相关负责人依规实施追责问责。
九、听取了县财政局副局长闫玉增同志关于“鲁担惠农贷”工作情况的汇报
会议确定,(一)原则同意县财政局关于“鲁担惠农贷”有关情况的汇报,县财政金融协同支农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工作需要所抽调的财政、农业、金融等部门人员要抓紧到位,实行集中办公,迅速开展相关工作。(二)要落实好县级“鲁担惠农贷”风险补偿基金。由县财政局按照相关程序,列支配套资金,确保风险补偿基金按时落实到位。由嘉祥祥诚投资有限公司作为“鲁担惠农贷”风险补偿基金的托管公司,进行托管。(三)要严格准确把握好与省农担公司签订的政担合作协议及县“鲁担惠农贷”风险补偿基金管理办法,由县法制办把关后,尽快按程序实施,确保工作进度。
十、听取了县规划局局长吴震同志关于成立设计公司有关情况的汇报
会议确定,(一)原则同意县规划局关于成立设计公司有关情况的汇报,由县规划技术服务中心与城建集团共同出资成立规划设计公司。(二)要抓紧按照相关程序办理各项手续。公司成立后,县规划局要加强日常运行管理,确保更好地服务于全县城市规划编制和建设。
出 席:朱瑞显 袁文霞 宁瑞锋 赵 健 齐 伟
列 席:国洪恩 黄存才 石卫东 韩海涛 陈忠服
李西渠 张新安 孙文献 杜贵斌 姜建华
梁玉桥 黄登秀 王明新 毛玉华 董兴春
尹哲学 程远丰 李远航 高明双 魏余峰
刘来芹 王贵田 孙晓伟 张凤文 程合玉
赵家鹏 查守彬 狄瑞生 黄 刚 付廷峰
张德柱 张永民 李 旭 吴劲松 李明国
刘 伟 吴 震 孙善坤 王松田 黄连如
董兴群 赵勤刚 张 诚 卞丙成 曹桂生
高夫龙 杨官明 张成军 梁 峰 岳耀海
张金祥 盛玉柱 高学军 张庆深 李养华
李先华 曹 刚 王来说 刘心旺 刘一勋
武绍辉 吕忠福 陆振雷 尚占立 冯 勇
袁先忠 闫玉增 于宪民 孙 娟 徐召俊
夹书传 杜大立 孟祥奇 张召贵 牛和曼
缪典林 李继环 孔祥华 刘 强 胡爱东
孙立秋 徐付良 姜传辉 王保民 吕全振
姚建伟 王希锋 耿 鹏 商敬桥 牛 梅
孙有科 姚行学 闫法超 孙德利 姚景顺
郭长忠(利益相关方)
肖 艳(公众代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