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体解读 | 关于印发《嘉祥县医养结合工作方案》的通知
- 发布日期:2025-05-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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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370829004333910Q/2025-02031 | 发布机构: | 嘉祥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组配分类: | 新闻媒体解读 |
| 成文日期: | 2025-05-23 | 失效日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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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祥县融媒体中心记者王文英报道
政策解读单位:嘉祥县卫生健康局
联系人: 冷仁峰
联系电话:0537-6500952
【视频解读文字版】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提出“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完善发展养老事业和养老产业政策机制,促进医养结合”。2025年4月9日,济宁市政府召开全市镇街医养结合现场推进会议,推广“两院一体”颐养院建设经验。按照会议要求,4月18日,嘉祥县人民政府印发了《关于建立嘉祥县医养结合工作专班的通知》;4月27日,召开了全县镇街医养结合工作座谈会,对县域内镇街医养结合布局进行研究,结合县域实际,制定工作方案初稿;通过征求相关部门意见建议,并通过县司法局合法性审查等程序后,2025年5月23日嘉祥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嘉祥县医养结合工作方案》(嘉政办发〔2025〕2号)(以下简称《实施方案》)。
决策依据
根据《山东省深入推进全国医养结合示范省建设三年提升行动方案(2024-2026年)》、《济宁市深入推进全省医养结合示范先行市建设三年提升行动方案(2024-2026年)》有关要求,实施医养结合服务供给优化增量、服务水平提质增效、要素支持保障等行动,推动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深度融合。
出台目的
《实施方案》进一步巩固发展省级医养结合示范先行县创建成果,积极构建“政府主导、部门协同、镇街落实”的医养结合工作推进机制,创新颐养院新发展模式,解决我县老年人医养难题。
重要举措
一是调整职责定位。探索整合医疗卫生、民政系统资源,按照“可拓展、能兼容”的原则,由镇街卫生院开办养老院,建设颐养院。县委编办对卫生机构的主要职责进行调整,增加“养老服务”职能,实现医疗机构和养老机构一个法人、一体化管理运营,打通公立医疗机构合法合规开展养老服务的通道,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做好颐养院养老机构备案工作。
二是分区特色打造。卫健、民政、财政、医保等部门及相关镇街协同配合,各医疗机构具体负责,根据卫生院医疗特色,分区域打造颐养院。金屯镇、梁宝寺镇通过镇街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申请内设养老机构或者卫生院托管敬老院等。老僧堂镇、孟姑集镇、马村镇等通过规范医疗机构与养老机构签约服务,配备常规医疗设备和医护人员,提供日常诊疗、慢病管理、康复护理等服务。纸坊镇、仲山镇、嘉祥街道、卧龙山街道、万张街道、黄垓镇、大张楼镇通过发挥镇街卫生院基层医疗网底作用,充分利用家庭医生签约服务、乡医巡诊等基本公告卫生服务,为居家老人提供上门医养服务,构建“居家护理”医养结合新模式,有效破解镇级“医不能养、养不能医”的难题。
三是强化保障力度。按照国家和省、市要求,县财政对在颐养院(卫生院托管敬老院)或农村特困供养机构集中供养的农村特困人员,按供养标准和生活照料护理标准执行;医疗保障部门将所有颐养院全部纳入长期护理保险定点范围,入住老人可享受费用报销等医疗优惠政策,从而减轻养老负担。
四是规范入住流程。老年人在入住颐养院前,由接收单位负责提供入院体检,同时按照《关于开展老年护理需求评估和规范服务工作的通知》开展好老年护理需求评估。原则上每6个月评估一次,确保维护好入住老年人健康权益。

嘉政办发〔2025〕2号关于印发《嘉祥县医养结合工作方案》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