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字解读 | 关于印发嘉祥县规范涉企行政检查实施方案的通知
- 发布日期:2025-04-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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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11370829004333910Q/2025-01880 | 发布机构: | 嘉祥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组配分类: | 政府文件解读 |
成文日期: | 2025-04-27 | 失效日期: | |
有效性: |
一、制定过程
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全面规范涉企行政检查行为,持续纠治乱检查突出问题,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的意见》(国办发〔2024〕54号)和省、市重点工作安排,结合我县实际,县司法局于2025年3月中旬形成了《嘉祥县规范涉企行政检查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明确了涉企行政检查范围及行政检查有关具体要求等内容。3月20日起,向县直有关部门、各镇街等54家单位以及6家企业征求意见建议,并根据意见建议进行修改完善,形成《嘉祥县规范涉企行政检查实施方案(草案)》,4月27日,县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出台《嘉祥县规范涉企行政检查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
《实施方案》依据省市工作要求,主要目标与省、市基本保持一致。在专项行政检查工作制定上,我县《实施方案》对市级实施方案的有关内容进行了调整:对本地、本领域突出问题部署开展的专项检查要实行计划管理,经评估确需开展的,拟定检查计划,明确检查范围、内容、时限等,报县政府或者实行垂直管理的上一级行政机关批准,向县司法局备案并向社会公布,充分体现我县涉企行政检查工作实际。
二、制定依据
1.《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国办发〔2023〕27号);
2.《关于加强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体系建设的意见》(中办发〔2024〕14号);
3.《关于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的意见》(国办发〔2024〕54号);
4.《关于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工作的实施意见》(鲁政办发〔2025〕3号);
5.《济宁市规范涉企行政检查实施方案》(济政办发〔2025〕1号)。
三、工作举措
工作举措 | 具体要求 |
梳理明确 行政检查职权 | 明确涉企行政检查主体,严格行政执法人员管理。编制本领域、本部门涉企行政检查事项清单,包括检查主体、检查事项、检查对象、检查方式、设定依据等,并向社会公布。 |
控制统筹 专项检查联合检查 | 合理制定涉企检查计划;将涉企检查计划依托“鲁执法”平台报县司法局备案;加大涉企检查部门间统筹力度,做到联合检查;严格控制涉企专项检查,杜绝无差别的“一刀切”、运动式检查,防止“走过场”。 |
高效精准 实施行政检查 | 完善涉企检查实施方式、深化“综合查一次”改革、强化信用分级分类监管、优化“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大力推广服务性检查,确保实现资源整合、企业减负、执法增效的“三赢”。 |
数字化智能监管 | 打造全县涉企执法检查“一张网”,依托“山东通”“鲁执法”平台以及执法监督信息化等平台,推动网上运行、网上管理、网上监督,杜绝体外循环;健全涉企“云检查”运行机制,实现检查信息全链上传;完善涉企检查标准程序,推动不同实施主体之间检查结果互认共享。 |
涉企行政检查监督 | 涉企检查阳光监督、畅通企业诉求表达渠道、开展涉企检查效能评估、规范非执法类入企行为四方面,确保涉企检查工作提质增效。 |
四、有关要求
各行政执法部门要落实“五查、五做到”,整体推动涉企行政检查工作。依据“清单查”,做到依法依规。编制涉企行政检查事项清单,报县司法局备案,并主动向社会公布,做到“清单之外无检查”。加强“统筹查”,做到减频控量。要最大程度整合归并内部不同科室之间、不同部门、不同层级之间的检查计划,杜绝重复检查、多头检查、随意检查。实施“综合查”,做到协同高效。以“综合监管一件事”为切口,确保进一次门、查多项事、一次到位,最大程度减轻企业迎检负担。搞好“分类查”,做到科学精准。编制“无事不扰”企业名单,落实“风险+信用”分级分类检查制度,实施差异化检查,实现对守法诚信企业“无事不扰”。推行“亮码查”,做到全程管控。把“亮证执法、亮码检查、无码不查、无码无效”作为执法人员入企检查的标准程序和规范要求,每一个码对应一次入企检查,全程上线、全面留痕,企业对不扫码、执法不满意等问题,可通过“爱山东”即时评价。
政策解读单位:嘉祥县司法局
联系人:于涵
联系电话:0537-66255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