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嘉政办字〔2023〕4号关于在重点工程项目中大力实施以工代赈促进群众就业增收的行动方案的通知

索引号: 11370829004333910Q/2023-07802 发布机构: 嘉祥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组配分类: 县政府办公室文件
成文日期: 2023-04-26 失效日期:
有效性: 有效

嘉祥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印发关于在重点工程项目中大力实施以工代赈促进群众就业增收的行动方案的通知

嘉政办字〔2023〕4号


各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嘉祥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县直有关部门、单位:

《关于在重点工程项目中大力实施以工代赈促进群众就业增收的行动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嘉祥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4月26日        

(此件主动公开)


关于在重点工程项目中大力实施以工代赈促进群众就业增收的行动方案


为贯彻落实《关于在重点工程项目中大力实施以工代赈促进当地群众就业增收的实施方案》(鲁发改农经〔2022〕878号)、《关于在重点工程项目中大力实施以工代赈促进群众就业增收的行动方案的通知》(济政办字〔2022〕87号)要求,充分发挥以工代赈政策作用,结合我县实际,制定以下行动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统筹发展和安全,推动高质量发展,进一步扩大以工代赈投资规模,充分发挥以工代赈政策作用,积极组织群众特别是农民工、脱贫人口等参与重点工程项目建设,促进群众就业增收。

二、实施对象

(一)推动政府投资重点工程项目实施以工代赈。各有关部门、各镇街在谋划实施政府投资重点工程项目时,在确保工程质量安全和符合进度要求等前提下,按照“应用尽用、能用尽用”的原则,充分挖掘主体工程建设及附属临建、工地服务保障、建后管护等方面用工潜力,在平衡好建筑行业劳动合同制用工和以工代赈劳务用工之间关系的基础上,尽可能多地通过实施以工代赈帮助群众就近务工实现就业增收。鼓励非政府投资的重点工程项目积极采取以工代赈方式扩大就业容量。(县发改局、县教体局、县财政局、县人社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嘉祥县分局、县住建局、县交运局、县水务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文旅局、县卫健局、县应急局、县体育事业发展中心、县乡村振兴局、县能源事业发展中心按职能分工负责,并指导各镇街抓好落实)

(二)实施以工代赈的建设领域和重点工程项目范围。交通领域主要包括高速公路、港航设施、综合交通和物流枢纽等。(县交运局牵头,县发改局参与)

水利领域主要包括水库建设、大中型灌区新建和配套改造、江河防洪治理等。(县水务局牵头,县发改局参与)

能源领域主要包括电力、油气管道、可再生能源等。(县能源事业发展中心牵头,县发改局参与)

农业农村领域主要包括高标准农田、现代农业产业园等产业基础设施、农村基础设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农业面源污染治理等。(县农业农村局、县乡村振兴局、县畜牧兽医事业发展中心牵头,县发改局参与)

城镇建设领域主要包括城市更新、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城市排水防涝、城市燃气管道等老化更新改造、保障性住房、县城补短板强弱项、产业园区配套基础设施、城镇污水垃圾处理设施、教育卫生文化体育旅游公共服务项目等。(县住建局、县教体局、县文旅局、县卫健局、县体育事业发展中心牵头,县发改局参与)

生态环境领域主要包括造林绿化、水土流失、河湖和湿地保护修复、森林质量精准提升、水生态修复等。(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嘉祥县分局、县水务局牵头,县发改局参与)

灾后恢复重建领域主要包括基础设施恢复和加固、生产条件恢复、生活环境恢复等。(县发改局牵头,县住建局、县交运局、县水务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应急局参与)

结合我县实际,落实国家、省、市确定的各领域重点工程项目中能够实施以工代赈的建设任务和用工环节指导目录。(县发改局牵头,县教体局、县财政局、县人社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嘉祥县分局、县住建局、县交运局、县水务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文旅局、县卫健局、县应急局、县体育事业发展中心、县乡村振兴局、县能源事业发展中心、县畜牧兽医事业发展中心参与)

三、重点任务

(一)形成以工代赈年度重点项目清单。县教体、自然资源和规划、生态环境、住建、交运、水利、农业农村、文旅、卫健、体育、能源、乡村振兴等相关部门,会同发改根据我县中长期发展规划、专项规划,综合考虑工程项目特点、当地群众务工需求等,参照省、市相关部门列出的适用以工代赈的重点工程项目,研究提出县级分领域年度项目清单,并指导各镇街建立适用以工代赈的项目清单,实行动态管理。县直有关部门、各镇街在启动建设的重点工程项目中,围绕适合人工作业、劳动密集型的建设任务和用工环节,抓紧组织实施以工代赈。(县发改局、县教体局、县财政局、县人社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嘉祥县分局、县住建局、县交运局、县水务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文旅局、县卫健局、县应急局、县体育事业发展中心、县乡村振兴局、县能源事业发展中心按职能分工负责,并指导各镇街抓好落实)

(二)以县域为主组织动员当地群众参与。适用以工代赈项目清单建立后,各有关部门、各镇街要及时督促指导重点工程项目业主单位、施工单位根据能够实施以工代赈建设任务和用工环节的劳务需求,明确项目可提供的就业岗位、数量、时间及劳动技能要求,并向重点工程项目以工代赈协调机制告知用工计划。建立与业主单位、施工单位建立劳务沟通协调机制,及时开展政策宣讲和劳动力状况摸底调查,组织动员农村劳动力、城镇低收入人口和就业困难群体等参与务工,优先吸纳返乡农民工、脱贫人口、防止返贫监测帮扶对象。培育壮大劳务公司、劳务合作社、村集体经济组织等,提高群众劳务组织化程度。(县发改局、县教体局、县财政局、县人社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嘉祥县分局、县住建局、县交运局、县水务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文旅局、县卫健局、县应急局、县体育事业发展中心、县乡村振兴局、县能源事业发展中心、县畜牧兽医事业发展中心按职能分工负责,并指导各镇街抓好落实)

(三)项目前期工作明确以工代赈要求。重点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或资金申请报告等要件中,以适当形式体现能够实施以工代赈的建设任务和用工环节,在社会效益评价部分充分体现带动当地群众就业增收、技能提升等预期成效。初步设计报告或施工图设计文件要明确实施以工代赈的具体建设任务和用工环节及可向当地提供的就业岗位。项目审批部门在批复文件中对项目吸纳当地群众务工就业提出明确要求。(县行政审批局、县教体局、县财政局、县人社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嘉祥县分局、县住建局、县交运局、县水务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文旅局、县卫健局、县应急局、县体育事业发展中心、县乡村振兴局、县能源事业发展中心、县畜牧兽医事业发展中心按职能分工负责,并指导各镇街抓好落实)

(四)项目建设环节压紧压实各方责任。重点工程项目业主单位在设计、招标投标过程中明确以工代赈用工及劳务报酬发放要求,在工程服务合同中与施工单位约定相关责任义务,按合同约定及时足额支付施工单位工程款、向项目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拨付人工费。项目业主单位督促指导施工单位做好以工代赈务工人员合同签订、台账登记、日常考勤等实名制管理工作。施工单位负责以工代赈务工人员在施工现场的日常管理,及时足额发放劳务报酬,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具体组织实施参照《山东省推广以工代赈工作实施方案》(鲁发改农经〔2022〕347号)有关规定执行。项目建成后,项目竣工验收单位应会同有关部门、业主单位、施工单位和项目所在地镇街对以工代赈实施情况开展评价,并将评价结果作为项目竣工验收、审计决算的重要参考。(县发改局、县教体局、县财政局、县人社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嘉祥县分局、县住建局、县交运局、县水务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文旅局、县卫健局、县应急局、县体育事业发展中心、县乡村振兴局、县能源事业发展中心、县畜牧兽医事业发展中心按职能分工负责,并指导各镇街抓好落实)

(五)精准做好务工人员培训。各有关部门、各镇街根据劳动力就业意愿和重点工程项目用工需求,统筹各类符合条件的培训资金和资源,充分利用项目施工场地、机械设备等,采取“培训+上岗”等方式,联合施工单位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和安全生产培训。探索委托职业院校、技工院校开展培训,提升群众中小型机械设备操作技能和安全生产知识水平。(县发改局、县教体局、县财政局、县人社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嘉祥县分局、县住建局、县交运局、县水务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文旅局、县卫健局、县应急局、县体育事业发展中心、县乡村振兴局、县能源事业发展中心、县畜牧兽医事业发展中心指导各镇街抓好落实)

(六)及时足额发放劳务报酬。各有关部门、各镇街要督促项目施工单位尽量扩充以工代赈就业岗位,合理确定以工代赈劳务报酬标准,尽可能增加劳务报酬发放规模。施工单位应建立统一规范的用工名册和劳务报酬发放台账,经务工人员签字确认后,将劳务报酬通过银行卡发放至本人,并将劳务报酬发放台账送相关部门备案。坚决杜绝劳务报酬发放过程中拖欠克扣、弄虚作假等行为。(县发改局、县教体局、县财政局、县人社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嘉祥县分局、县住建局、县交运局、县水务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文旅局、县卫健局、县应急局、县体育事业发展中心、县乡村振兴局、县能源事业发展中心、县畜牧兽医事业发展中心按职能分工负责,并指导各镇街抓好落实)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认真落实国家、省、市部署要求,切实做好与上级对口部门的衔接沟通,加强全县以工代赈工作组织实施。县发改局会同县直有关部门建立完善重点工程项目以工代赈工作部门沟通协调机制,统筹推进重点工程项目实施以工代赈,确保各项措施落地见效。县直有关部门、各镇街要加强组织领导和工作力量配备,强化与项目业主单位、施工单位的沟通对接,抓好以工代赈务工人员组织、职业技能培训和安全生产培训、劳务报酬发放监管等具体工作。

(二)加大投入力度。各有关部门、各镇街要加强重点工程项目实施以工代赈政策宣传解读,及时总结推广典型经验做法。统筹相关领域财政资金加大以工代赈投入。鼓励各类金融机构依法依规加大对实施以工代赈项目的融资支持力度。引导民营企业、社会组织等各类社会力量采取以工代赈方式组织实施公益性项目。

(三)做好督导评价。强化工作督导,对照责任分工,对项目实施分类梳理、建档立案,加强对任务完成情况和建设效果的调度,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定期通报工作进展情况,纳入以工代赈工作成效综合评价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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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解读 | 关于在重点工程项目中大力实施以工代赈促进群众就业增收的行动方案的通知

主要负责人解读 | 嘉祥县发展和改革局党组书记、局长薛以房解读《关于在重点工程项目中大力实施以工代赈促进群众就业增收的行动方案的通知》

媒体解读 | 关于在重点工程项目中大力实施以工代赈促进群众就业增收的行动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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