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政办发〔2021〕21号关于在镇(街道)推行“好差评”制度提升基层政务服务质效的实施意见(试行)

索引号: 11370829004333910Q/2021-03814 发布机构: 嘉祥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组配分类: 县政府办公室文件
成文日期: 2021-08-09 失效日期:
有效性: 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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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政办发〔202121

 

嘉祥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在镇(街道)推行好差评制度提升基层政务服务质效的实施意见(试行)

 

各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嘉祥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县政府有关部门:

《关于在镇(街道)推行好差评制度提升基层政务服务质效的实施意见(试行)》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嘉祥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89

 

(此件公开发布)

 

关于在镇(街道)推行好差评制度

提升基层政务服务质效的实施意见(试行)

 

为贯彻落实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东省建立政务服务好差评制度工作方案的通知》鲁政办发〔202010、济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济宁市建立政务服务好差评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济政办字〔202035要求,参照济宁市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关于加强乡镇(街道)政务服务好差评体系建设的通知》(济政务办发〔20215号),进一步提升镇(街道)政务服务工作水平,结合我县工作实际,制定本意见

一、工作目标

20219月底前,在全县镇(街道)为民服务大厅全面开展好差评工作,建立健全好差评管理体系,实现评价政务服务事项、评价对象、服务渠道全覆盖,做到每个依申请政务服务事项均可评价,每个平台和工作人员都接受评价,广泛接受办事群众监督,及时改进工作作风,提升镇(街道)政务服务质效。

二、评价体系

(一)服务对象

在我县各镇(街道)办理政务服务事项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

(二)评价对象

全县各镇(街道)为民服务大厅的服务事项及面向群众服务的全体工作人员。

(三)评价内容

镇(街道)服务大厅的服务事项管理、办事流程、服务规范、服务效率、便民度、政务服务平台的便捷性以及工作人员的服务态度、业务能力、服务水平等。

(四)评价模式

各镇(街道)部署实施好差评智能服务一体化系统以下简称好差评系统),实现与市政务服务好差评系统、省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好差评系统互联互通。设置一级评价结果与二级评价结果,其中一级评价包括非常满意”“满意”“基本满意”“不满意”“非常不满意五个评价等级其中后两个等级为差评;二级评价针对不同政务服务性质细化评价,设置10个办理事项选项,提升评价选项的精准度。

(五)评价方式

1. 线下服务一次一评。各镇(街道)服务大厅窗口摆放好差评系统二维码,群众通过微信扫码,对整个业务办理过程进行精准好差评

2. 线上服务一事一评。企业群众通过山东政务服务网对线上办事全过程做出相应评价,实现评价主体对所有网上政务服务事项的一事一评

3. 现场服务随时可评。在镇(街道)服务大厅设置找茬窗口,宣传并提高好差评系统应用,建立评价意见箱、6851890热线电话、监督平台、电子邮箱等多种渠道和方式,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的综合性评价,为解决办事大厅存在的其他问题提供评价渠道。

三、具体任务分工

(一)加快办件数据归集。按照国家、省、市好差评工作规范,继续完善我县好差评办件数据归集工作,贯穿线上线下各类评价渠道,实现全县各依申请政务服务事项100%关联准确,确保评价数据完整采集、及时传送。各镇(街道)安排专人负责与县级业务主管部门的对接,做好数据归集工作。(责任单位:县行政审批服务局牵头,县直有关部门、各镇(街道)负责,完成时限:全年

(二)部署现场评价系统。在各镇(街道)为民服务大厅窗口部署好差评系统,醒目位置摆放评价二维码。各镇(街道)加大对为民服中心的财政投入,部署落实好差评系统所需要的软硬件设备,确保镇(街道)好差评制度在8月份落实到位。县行政审批服务局负责组织好差评系统的培训工作,指导工作人员正确使用评价系统,为好差评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保障。责任单位:县行政审批服务局牵头,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按职责分工负责,完成时限:8月底

(三)建立评价规范。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及进驻各镇(街道)为民服务中心窗口的县直对口业务部门作为业务指导单位,要根据规范要求及时调查,采取措施,督促限期整改,推动问题解决。各镇(街道)按照谁办理、谁负责首办责任原则,具体负责好差评系统日常管理,对差评第一时间调查核准,经核实属实的、诉求合理的意见建议分类整改;经核实不属实的或恶意评价的评价结果不予采纳。核实整改情况要通过适当方式及时向评价主体反馈,做好差评回访情况记录实名差评回访率要达到100%,确保差评整改件件有反馈。(责任单位:县行政审批服务局牵头,有关县直单位,各镇(街道)按职责分工负责,完成时限:9月底)

1. 立整立改类。服务对象因政务服务机构服务环境不舒适、服务设施保障不到位或对工作人员服务态度不满意而产生的差评,由业务办理单位在1小时内电话回访,给出初步口头答复,回访结束后立即整改。

2. 限时整改类。服务对象对因程序办理不正确、环节设置不合理、服务效率不满意的差评,业务办理单位当场给予服务对象初步答复或在1个工作日内安排回访,于3个工作日内答复整改结果。

3. 协调整改类。服务对象因办理疑难复杂类问题或多部门业务交叉、环节不顺畅而产生的差评。若在期限内无法完成整改的,应在到期日之前与服务对象主动沟通,说明理由和整改期限。

(四)强化评价结果运用。各镇(街道)为民服务大厅把反映的问题作为优化办事流程、动态调整办事指南的重要参考依据,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在大厅屏幕、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定期公开好差评实施结果。县政务服务主管部门要定期通报好差评情况,重点是工作开展的好评率差评处置等内容,广泛接受社会评价和监督。(责任单位:县行政审批服务局牵头,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按职责分工负责,完成时限:全年)

四、工作保障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镇(街道)明确分管领导和具体责任人,负责本镇(街道)及辖区村、社区便民服务点的管理规范工作。县行政审批服务局负责全县政务服务好差评工作的组织实施和业务监督。

(二)加强技术保障。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对全县好差评系统提供技术支持,不断优化系统服务流程,建立健全评价人个人数据保障制度,做好评价人信息保密工作。

(三)健全考核机制。健全好差评结果与绩效考核机制,将评价主体评价满意度作为评优、考核工作的重要依据,对工作部署不力、拒不整改造成不良影响的,在县综合考核中扣除相应分值。

(四)加大宣传引导。充分利用各类媒体,有针对性、多渠道地开展宣传,积极引导群众扫码评价,提升群众参评率,提升对好差评工作的知晓度、认可度、参与度,并及时了解办事人政策知悉度、办事便利度、服务满意度等情况。

 

附件:推行好差评制度工作专班成员名单

 

 

 

 

 

 

附件

 

推行好差评制度工作专班成员名单

 

 长:    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局长

副组长:刘光盛  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副局长

张以恒  县政务服务中心主任

 :陈华清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何敬文  医疗保障局二级主任科员

        闫彦军  县民政局副局长

        任宇斌  县退役军人服务中心主任

        曹务立  县残联四级主任科员

张百学  县农业农村局行政许可股股长

            县行政审批服务局网络信息科科长

            县行政审批服务局督查指导科科长

        曹海平  嘉祥街道农业综合服务中心主任

        薛少华  金屯镇党委委员、宣传委员、武装部长

        侯高社  满硐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主任

        鲁保清  纸坊镇为民服务中心主任

        刘文军  仲山镇党政办公室主任

        曹建丽  卧龙山街道为民服务中心主任

        孙宝绪  孟姑集镇副镇长

        季玉珍  老僧堂镇人大副主席

        春雷  黄垓镇为民服务中心主任

        李泉澔  梁宝寺镇为民服务中心主任

        孟亚婧  大张楼镇经济发展办公室副主任

        高秀福  马村镇为民服务中心主任

            万张街道为民服务中心主任

 

解读嘉政办发〔2021〕21号关于在镇(街道)推行“好差评”制度提升基层政务服务质效的实施意见(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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