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字解读 | 关于印发《嘉祥县国有建设用地不动产权籍调查和农村房地一体不动产确权登记工作方案》的通知
- 发布日期:2020-0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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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11370829004333910Q/2020-10432 | 发布机构: | 嘉祥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组配分类: | 政府文件解读 |
成文日期: | 2020-04-13 | 失效日期: | |
有效性: |
关于对《嘉祥县国有建设用地不动产权籍调查和农村房地一体不动产确权登记工作方案》的政策解读
推进农村房地一体不动产确权登记,是贯彻落实2019年中央1号文件、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深化农村制度改革的重要体现,是落实省委省政府、自然资源部和省自然资源厅工作部署、维护群众合法权益、促进城乡统筹发展的重要举措,全面深入开展国有建设用地不动产权籍调查和农村房地一体不动产确权登记工作意义重大。根据省、市有关要求,结合我县工作实际,制定了《嘉祥县国有建设用地不动产权籍调查和农村房地一体不动产确权登记工作方案》。针对该文件的起草背景、主要内容等进行以下政策解读。
一、文件起草的背景是什么?
2019年9月,自然资源部自然资源确权登记局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农村不动产确权登记工作的通知》(自然资登记函〔2019〕6号),提出“到2020年底,完成全国农村不动产权籍调查,农村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登记颁证率90%以上,基本实现应登尽登”。2019年11月,省自然资源厅下发了《关于印发<山东省农村房地一体不动产确权登记工作方案>的通知》(鲁自然资字〔2019〕101号),确定了工作任务和原则,明确了时间安排,提出了工作要求。同时结合2017年9月,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规范不动产权籍调查有关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厅函〔2017〕1272号)的文件精神,为认真贯彻落实上级要求,按时完成我县农村不动产确权登记发证工作任务的同时进一步规范我县国有建设用地不动产权籍调查工作,我中心在认真学习研究上级有关文件的基础上,结合我县实际,制定了《嘉祥县国有建设用地不动产权籍调查和农村房地一体不动产确权登记工作方案》。
二、文件的主要内容有哪些?
结合《山东省国土资源厅山东省财政厅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做好农村房地一体不动产登记工作的通知》(鲁国土资字〔2018〕191号)、《山东省农村房地一体不动产确权登记工作方案》和《山东省自然资源厅办公室转发<自然资源确权登记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农村不动产确权登记工作的通知>的通知》(鲁自然资办字〔2019〕56号)及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规范不动产权籍调查有关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厅函〔2017〕1272号)提出的工作要求,我县工作方案主要有以下四个方面内容:
(一)工作目标。阐明了开展国有建设用地不动产权籍调查和农村房地一体不动产确权登记工作的最终目标。
(二)主要任务。一是全面完成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调查;二是同步完成农村房屋调查;三是全面完成城区及镇街范围内国有建设用地不动产权籍调查;四是建设全县农村房地一体和国有建设用地不动产权籍调查数据库;五是依法依规办理不动产确权登记和发证工作。
(三)实施步骤。本次工作从2020年3月启动,到2020年12月省厅成果验收后进行登记发证时结束,经四个阶段完成工作任务。
(四)保障措施。工作方案从组织领导、工作分工、宣传发动、工作经费、历史遗留问题化解等制度方面,提出了保障全县确权登记发证工作顺利开展的制度措施。
对应政策文件:嘉政办发〔2020〕15号关于印发《嘉祥县国有建设用地不动产权籍调查和农村房地一体不动产确权登记工作方案》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