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政办发〔2020〕12号关于印发《嘉祥县加快恢复生猪生产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 发布日期:2020-03-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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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11370829004333910Q/2020-08226 | 发布机构: | 嘉祥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组配分类: | 县政府办公室文件 |
成文日期: | 2020-03-31 | 失效日期: | |
有效性: | 有效 |
嘉政办发【2020】 12号 关于印发《嘉祥县加快恢复生猪生产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pdf
嘉政办发【2020】 12号 关于印发《嘉祥县加快恢复生猪生产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docx
嘉政办发〔2020〕12号
嘉祥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嘉祥县加快恢复生猪生产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嘉祥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县政府有关部门:
《嘉祥县加快恢复生猪生产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贯彻实施。
嘉祥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3月31日
(此件公开发布)
嘉祥县加快恢复生猪生产工作实施方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恢复生猪生产工作部署要求,加快恢复生猪生产,确保2020年底前生猪产能基本恢复到正常年份水平的80%,保障猪肉市场供应基本稳定,结合我县实际,制订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抓好“三农”领域重点工作确保如期实现全面小康的意见》(中发〔2020〕1号),坚持补栏增养和疫病防控相结合,推动生猪标准化规模养殖,加强对中小散养户的防疫服务,保障生猪及其产品等主要农产品有效供给和促进农民持续增收,确保农村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
二、工作重点
抓好非洲猪瘟等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及防疫服务;坚持补栏增养,推动生猪标准化规模饲养;扶持生猪养殖合作社建设,发挥其作用,加强对中小养殖场的防疫、饲料供应、保险等方面的服务;落实扶持生猪生产各项政策;打通环评、用地等制约生猪生产瓶颈;优化肉类消费结构,发展禽、牛、羊产业生产。
三、工作措施
(一)突出抓好非洲猪瘟等重大动物疫病防控
1、积极开展非洲猪瘟等生猪重大动物疫病流行性病学调查。坚持每季度开展一次。严格按照重大动物疫病流行性病学调查要求,详细调查、排查,发现问题及时上报,不得瞒报、漏报。
2、坚持春秋两季重大动物疫病强制免疫与平时补防相结合。充分发挥新招聘的60名村级动物防疫员作用,积极开展春秋两季重大动物疫病强制免疫工作,做到应免尽免,不留死角,免疫率达到100%。对新生仔猪及补栏生猪,要及时补防,集中免疫与平时免疫有机结合,达到“镇不漏村、村不漏户、户不漏畜”的要求。
3、积极做好防疫监测工作。每年至少开展两次集中抽样监测工作,检测数量不少于防疫量的5%,检测防疫抗体效价,合理正确评估防疫效果,指导防疫工作。
4、发挥无害化处理厂的作用,发挥好三级联动机制左右,严防疫病传播,县财政局要足额保障病死猪无害化处理补贴费用。
(二)补栏增养,推动生猪标准化规模饲养
1、积极发挥我县4处种猪场作用,为社会提供优质商品仔猪,达到补栏增养的目的。特别是发挥好国家级保种场—济宁东三大蒲莲猪保种场的作用,尽可能多的提供二元杂交大蒲莲猪,发挥地方优良猪种的抗病、抗应激等优良特点。每年至少向社会提供不低于500头的商品仔猪,1000头二元杂交母猪,切实起到补栏增养事半功倍的作用。
2、积极推广生猪生产新技术、新方法、新成果,达到母猪产仔多,仔猪养的活,成猪长的好。
3、推广生猪标准化规模饲养。标准化生产,规模化饲养是提高生猪生产效益的最有效途径,能够充分利用新技术,起到饲养效益的最大化。
4、积极认真指导,严格消毒灭源,提高生猪复养成功率。积极引导养猪场(户)改善防疫条件,落实防疫措施,指导其科学补栏,防止因“一哄而上”补栏增加疫病传播风险。要坚持做到先消毒、再检测,符合安全条件后再补栏。
(三)扶持生猪养殖合作社建设
中小生猪养殖户是我县生猪生产的主力军,由于其规模小、养殖分散,存在着养殖环境差、防疫力度小、饲料供应差、保险不及时等问题,组织中小养猪户成立合作社,有效解决有关问题。
(四)落实扶持生猪生产各项政策
1、抓好生猪政策性保险工作的落实,提高生猪养殖场户抵抗疫病风险能力。生猪政策性保险是一项惠民政策,积极做好保险公司与生猪养殖场户的对接,搞好宣传,抓好落实,力争能保尽保,参保率达95%以上。
2、鼓励指导生猪标准化养殖场进行改扩建,发挥规模养殖场的示范带动作用。
3、落实《银政担合作支持生猪稳产保供及现代畜牧业强省建设若干政策措施》(鲁牧计财发〔2020〕2号)。县畜牧业发展中心要积极与银行、信贷担保公司对接,研究破解制约我县畜牧生猪生产、稳产保供存在的难题,有效解决生猪生产企业贷款需求,解决“融资难、融资贵”的问题。
(五)打通环评、用地等制约生猪生产瓶颈
1、对已纳入直连直报系统的规模生猪养殖场户,指导其建设沉淀池、粪棚等粪污处理设施,有条件的大型养殖场要配备干湿分离机、沼气池、有机肥生产发酵罐等粪污处理设备,确保2020年底规模养猪场粪污处理设施配备率达到100%,使其达到符合环评要求。
2、调整优化规模畜禽养殖设施用地范围,生猪养殖用地作为设施农用地,按农用地管理,不需办理建设用地审批手续。在不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的前提下,允许生猪养殖用地使用一般耕地,作为养殖用途不需耕地占补平衡。生猪养殖设施用地,取消15亩上限规定。鼓励利用荒山、荒沟、荒丘、荒滩和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安排生猪养殖生产,鼓励利用原有养殖设施用地进行生猪养殖生产。养殖设施确属难以避让永久基本农田的,允许使用少量永久基本农田但必须补划。
(六)优化肉类消费结构,发展禽、牛、羊产业发展
1、在稳定生猪发展的同时,鼓励和引导退养生猪的小散户和防疫条件不达标的传统生猪养殖场改养牛羊、鸡鸭禽兔,着力提升我县小尾寒羊、济宁青山羊、鲁西黄牛等优良草食品种生产能力。
2、积极争取粮改饲项目,开展全株玉米青贮,全面提升种植收益和草食家畜生产养殖效益,促进农牧业融合发展。
3、认真实施肉牛、肉羊标准化规模养殖场建设项目,用好市级补助资金100万元,促进肉牛、肉羊产业发展。
4、充分发挥新希望六合集团畜禽产业集群项目引领作用,积极发展生猪、肉鸭产业发展,引导市场替代肉品消费,多渠道、多方式增加肉类产品供应,确保农民增收势头不减,畜牧业总产值平稳增长、肉类市场供应总体稳定。
对应解读文件:
主要负责人解读 | 县畜牧业发展中心主任李冬丽解读嘉政办发〔2020〕12号《嘉祥县加快恢复生猪生产工作实施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