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嘉祥县畜牧业发展中心认真贯彻落实最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按照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下发的《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0号)要求,进一步完善公开工作机制,创新公开内容和形式,围绕全县工作大局,狠抓工作落实,促进了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向经常化、制度化、规范化方向发展。现向社会公布2019年嘉祥县畜牧业发展中心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中统计数据统计期限自2019年1月1日起至2019年12月31日。本报告全文在县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公布,欢迎查阅。如对本报告有疑问,可与县畜牧业发展中心办公室联系(地址:嘉祥县建设路8号农业农村局院内,邮编:272400,电话:0537-3275700,传真0537-6506199,电子邮箱:jxxxmj@ji.shandong.cn)。
一、总体情况
2019年,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中心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相关规定,按照应公开尽公开的原则,认真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政府信息公开的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情况。根据县政府对信息公开工作的统一部署,我中心成立了领导小组,明确具体工作由办公室负责,办公室配有专人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切实保证了政府信息公开的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落实和制定相关配套措施情况。在单位设置公告栏,做到政务信息及时公开;继续落实政府信息公开责任科室和责任人,坚持“谁提供,谁审核,谁负责”的原则,按照职能职责的要求把好关,确保公开信息的准确性、权威性、完整性和时效性;同时及时在政府网站畜牧业发展中心窗口发布本单位的工作动态、行业的法律法规、行政审批事项流程、政府文件清理等重要信息,便于群众随时查询,精简办事流程,提高群众满意度。
(三)《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学习、宣传、培训等方面的工作。我中心多次安排相关工作人员积极参加上级组织举办的政府信息公开宣传培训,全面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尤其是做好了新旧政府网站更换信息更新工作,2019年,中心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6条,没有收到信息公开申请,不存在不予公开信息。收到书面申请0次,其他形式0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 制作数量 | 本年新 公开数量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规章 | 0 | 0 | 0 |
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许可 | 0 | 0 |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0 | 0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处罚 | 0 | 0 | |
行政强制 | 0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9 | 6648923.00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
2.重复申请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
(六)其他处理 | |||||||||
(七)总计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9年度,虽然我中心在政务公开工作方面做了一些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是信息公开意识需要进一步强化,主动公开的信息与公众的需求还有一定差距,信息公开内容的时效性有待进一步加强。
今后,我中心将加大学习力度,组织全体干部职工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普及信息公开工作相关内容,不断提高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业务技能。加大对畜牧业重点工作与养殖场(户)切身利益关联紧密的政府信息公开力度,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内容。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与附表
暂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嘉祥县畜牧业发展中心
2020年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