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村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和《 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编制和公开工作的通知》的要求,特向社会公开2015年度马村镇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全文包括概述、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载体建设情况等。本报告信息数据统计期限为:2015年1月1日——2015年12月31日。
一、 概述
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是贯彻落实《条例》的重要举措,是深入推行政务公开,转变政府职能,实现管理创新,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的一项重要工作。《条例》颁布以来,马村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并及时做好工作部署。
(一)、加强组织领导,政务公开工作机制逐步健全完善。
我镇认真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山东省政务公开规定》和县委县政府有关文件和会议精神,并将政务公开工作摆上重要日程,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保障经费,镇门户网站设立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及时在网站上公布年度报告,为使政务公开工作不流于形式,不走过场,力争公开面达100%。一是加强和完善领导机制。充实和调整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形成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的工作格局。二是建立健全六项制度。我镇通过建立健全政务公开责任、审议、评议、反馈、审查和监督等六项制度,做好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做到了无涉密事件的发生。
(二)、规范建设,提高政务公开质量。
积极推进一般事项公开向重点事项公开、结果公开向全过程公开、自定公开内容向群众点题公开“三个转变”,进一步提高政务公开的质量。对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山东省政务公开规定》,我们主要做到“三个更加”:一是公开的内容更加充实。对政务公开的范围、政务公开的内容、政务公开的形式、政务公开的制度等作了进一步的明确。二是公开的时间更加及时。针对公开项目的不同情况,确定公开时间,做到常规性工作定期公开和更新,临时性工作随时公开,固定性工作长期公开。三是公开重点更加突出。坚持把群众最关心、最需要了解的“权、钱、人、事”等事项公开作为政务公开的重点,从信息公开、电子政务和便民服务三个方面入手,加大推行政务公开的力度。四是规范政务公开和政务信息公开档案资料的归档和管理,进行科学合理的分类登记,编制职权目录并绘制行政职权流程图。
(三)、用好载体,完善政务公开形式。
在进一步坚持和完善政务公开栏这一公开形式的基础上,认真创新政务公开的新载体、新形式,使政务公开的形式呈现灵活多样。一是建设内外网站,推进电子政务建设和网上政务公开。把网站列为公开信息的重要途径,设立政府信息公开栏,将公开信息编制公开目录,逐一上网发布。二是设立投诉信箱、举报、监督电话等,专门接受群众投诉举报。三是有效发挥公示栏、广播和黑板报等传统宣传方法的作用,让不同层次的群众通过不同渠道获取信息,自觉接受群众的监督。
(四)、强化监督,确保政务公开落实。
在狠抓内部制约机制的同时,重点以《山东省政务公开规定》实施为突破口,抓好外部监督制约机制的完善,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形成用制度规范行为、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的机制。将政务公开工作与党风廉政建设、行风建设综合进行检查、考评,考评结果纳入岗位目标责任制。使政务公开工作更加扎实、有序开展。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我镇政府信息公开主要采用网络形式发布,在马村镇外网发布公开信息,公布了政府政务公开咨询电话,方便群众咨询。2015年我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150余条。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
2015年度我镇没有接到群众主动要求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目前尚无发现应主动公开政府信息而未予公开的情况。
四、依申请信息公开收费情况
2015年度,我镇政府信息公开没有收费。
五、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
我镇2015年度,未发生针对本单位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行政诉讼案和有关的申诉案。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1、对信息公开工作认识不足,政府信息公开的尺度难以把握等问题;
2、政务公开长效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现有制度执行力度还有待加强。
(二)改进措施
1、进一步组织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对照条例,认真清理我乡政务公开事项,查漏补缺,编制更加科学规范的公开目录。
2、进一步加强对政务村(社区)务公开工作的指导和监督,健全有关检查制度、责任追究制度,反馈制度,确保把村(社区)务公开工作落到实处。
3、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政务公开制度,规范公开内容,提高公开质量。一是理顺工作机制,调整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做好牵头和协调。二是对涉及人民群众关心的重大问题,重大决策应及时公开,同时有区别地抓好对内与对外公开,提高公开针对性。
4、抓重点促深化。按照“统筹规划,突出重点,切合实际,稳步实施”的要求,在深化完善和巩固提高上下功夫,加大“真公开”的力度。同时,要按照有关规定,对我镇办理的行政事项进一步公开办事程序、办事标准、办事结果,并在工作质量、态度、时效等方面作出承诺,不断增强工作透明度。继续优化审批办事服务,对各项办事指南的公开进行进一步细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