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市生态环境局嘉祥县分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2-01-25 08:23:23

本报告由济宁市生态环境局嘉祥县分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编制。

本报告内容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部分内容。

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1年1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电子版可在嘉祥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jiaxiang.gov.cn)查阅或下载。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济宁市生态环境局嘉祥县分局联系(地址:山东省嘉祥县兖兰路420号,联系电话:0537-6811293)。

一、总体情况

今年以来,在上级部门的坚实领导下,我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济宁市生态环境局办公室关于印发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济环办〔2020〕18号)等文件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坚持以“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持续深入推进政务公开规范化、制度化、常态化建设。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21年,我局结合工作实际,及时公开发布建设项目环评审批、治理工作进展、重污染天气应急、空气环境质量、饮用水水源水质、污染源环境监管、随机抽查、行政处罚、提案议案、财政预决算等生态环境领域信息。共计主动公开信息2723条,其中,政府网站公开353条,政务微博公开2250条,政务微信公开440条,其他方式公开0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严格落实依申请公开的受理、审查、处理、答复等各个环节的规定,以“及时答复,贴心服务”为原则,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2021年,我局共接收依申请公开2件,均按时办结。因信息公开引起行政复议一件(申请信息非行政机关制作或保存的政府信息),行政复议结果维持。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根据《关于印发嘉祥县环境保护局政府信息公开有关制度的通知》(2018年8月15日施行)等文件精神,强化组织领导,明确政务公开分管领导及单位内部科室职责分工,办公室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具体实施部门,其他科室积极配合。同时根据工作实际,及时调整政务公开领导小组成员,充实政务公开人员力量。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充分利用嘉祥县人民政府网站信息公开平台,细化信息公开内容,及时公开各类环境信息。发挥环保政务微博、微信等新兴媒体的优势,利用“嘉祥环保”政务微博和“嘉祥环境保护”微信公众号,实时发布环保工作动态、环保热点等信息,尽量扩大公众知晓范围,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回应社会关切。

(五)监督保障情况

局领导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组织工作人员积极参与政务公开培训,组织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积极参与全县政务公开培训,实时跟进政务公开工作,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发布制度,有效规范行政行为。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78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55

行政强制

2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1

0

0

0

0

2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1

0

0

0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1

0

0

0

0

0

1

(七)总计

1

1

0

0

0

0

2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1

0

0

0

1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我局通过强化政府信息公开思想认识、强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建设、强化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等方式,着力解决2020年度“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有待进一步增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公开内容的广度和深度有待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的平台和方式有待进一步丰富和拓展”等问题,按照要求认真做好信息公开各项工作,取得良好成效。

我局政务公开工作仍存在个别问题,如部分政务信息更新需更加及时、政务信息质量需进一步提升,政务公开人员力量有待进一步充实等。下一步,我局将切实强化政务公开工作培训,继续充实专职工作人员数量,提升政务公开工作人员能力,加强信息内容提炼,保证信息公开实效性,确保高质量完成政务公开各项工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2021年本单位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办理并公开答复政协提案1件。

(二)落实上级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情况。严格落实市、县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结合我局实际,进一步细化任务目标,落实职责分工,规范公开行为,切实提升政务公开针对性、实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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