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祥县审计局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16-03-24 17:42:34

 

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嘉祥县审计局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精神,按照中央、省、市政务信息公开的要求,不断深化政务公开模式,探索政务服务新思路,确保了信息公开工作依法、有序进行。

一、全面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1.不断扩大公开范围,细化公开内容。对于涉及公共利益、公众利益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审计工作情况,进行主动公开。2015年,主动公开政务信息8条,其中:审计业务信息7条;;工作信息5条。方便群众获取审计工作进展情况,本局制定并实施了包括财政审计、经济责任审计、政府投资审计、民生审计等在内的审计项目公告制度。所有审计项目的审计结果,均采取一定方式在被审计单位一定范围内通报;对群众关心、社会关注的审计事项,按照规定程序向社会公告审计结果。

2.加大“三公”经费公开力度。主动公开了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表及部门决算表,细化说明了公务用车购置数及保有量,以及“三公”经费增减变化原因等信息。

3.加强信息解读工作。对于我局出台的涉及面广、社会关注度高或专业性比较强的政策性信息及相关重要信息,制定了信息解读,并及时公布,增进公众对审计工作的了解和理解。

4.有效发挥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媒体的作用,让不同层面的群众通过不同渠道获取信息。今年7月份局领导走进政风行风热线直播间,回答热心观众、听众提问,向社会介绍审计工作开展情况。

二、认真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

主动公开《嘉祥县审计局信息公开指南》和《嘉祥县审计局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流程图》,完善受理、审查、处理、答复以及保存备查各个环节的流程,依法满足人民群众的特殊信息需求,方便公众申请。对于不符合我局公开范围的申请事项,及时与申请人联系,做好沟通工作,并告知其应申请公开的部门单位,同时做好记录备查。

2015年全年未收到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事项。                       

三、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5年全年未发生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5年,我局没有发生因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的事项。

五、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

我局出台了《嘉祥县审计局政务信息公开暂行办法》,对拟公开的政务信息,按照“谁制作、谁初审、谁负责”的原则逐级进行审核,在信息形成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按要求提交办公室统一办理,由办公室对拟公开的政务信息进行审查。公开政务信息前,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以及其他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对拟公开的一般政务信息,经办公室保密审查、分管局领导审核,局长批准,即可对外公开;对拟公开的重大或特殊政务信息,报经局领导集体研究后,方可对外公开;对需要向社会公告审计结果的项目,按照《审计结果公告办法》规定,报市政府批准后进行公告。保密工作始终贯穿于信息公开的各个环节中,从程序上防范失泄密事件发生。

六、所属事业单位的信息公开工作由办公室统一办理,一并对外公开。

七、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5年,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省市审计机关的指导关怀下,县审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已步入健康发展的轨道,但仍然存在着不足之处,在今后的工作中加以改进:一是政府信息公开的时效性还需进一步增强;二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效率和工作积极性还需进一步提高;三是信息公开渠道还需进一步拓宽。

2016年我局将根据县委、县政府和上级审计机关的要求,建立长效工作机制,完善信息公开审查制度,对信息进行系统深入的梳理和分类,加快信息更新速度,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时效性;建立更加完善通畅的信息收集、审核、报送、公开运行流程,以及考核、评议、监督等长效管理办法,提高工作效率和积极性;继续加大审计信息公开工作力度,进一步扩大审计公告覆盖面,将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审计事项、社会关注度高的审计事项按规定及时向社会公告,发挥审计监督和舆论监督相结合的优势;丰富和拓宽政府信息公开渠道。加强网站、公示栏等政府信息公开的载体建设,有效发挥广播电视、报纸等传统媒体的作用,让不同层面的群众通过不同渠道获取信息,实现多方位、立体化地公开政府信息。

八、需要说明的事项及附表

无。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