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祥县统计局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0-03-12 16:19:07

一、总体情况

(一)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1、强化组织领导,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组织体系。局领导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坚持把落实政务公开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中,形成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直接抓、相关处室具体负责的工作格局。根据中央和省、市、县政务公开工作部署和各项任务要求,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制定了具体的实施办法。  

2、制定工作规范,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顺利有序进行。为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机制,我局对公开主体、公开方式、公开程序、公开时限等作了明确规定。同时,规定并落实了首问责任制、一次性告知制等制度,为社会公众查询政府信息提供便捷的服务。进一步健全了信息发布审核机制,确保国家秘密安全。

3、编写信息公开目录,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指引。按照《条例》和《办法》要求,我局认真对本部门制作或者获取的政府信息进行了梳理,按照“严格依法、全面准确、及时便民”的原则,编制我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并通过政府公开网站向社会公开。  

(二)政务服务梳理工作  

为推进“放管服”改革信息公开政务审批项目的规范运行,修订完善了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进一步优化权力运行流程,依法公开权力清单,进一步实现行政权力网上公开。积极推进“双随机一公开”机制运行,明确抽查依据、主体、内容、方式等,并公开抽查结果和查处情况。  

(三)加强电子政务建设  

我局立足于统计系统的工作实际,以强化服务为重点,主动公开内容,进一步完善了网站信息公开。一是进一步加大了信息公开力度,突出政务信息公开;二是强化网站信息公开的时效性,做到及时更新网站信息。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0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2.重复申请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六)其他处理








(七)总计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9年以来,我局政务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一定成绩。但与上级部门的要求相比,仍有很大的差距,也还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工作存在不够深、不够细的问题,面上的工作解决后,就需要在引深上下功夫。同时,在公开内容的广度、深度和公开的形式等方面也需要进一步研究完善,以保证政务公开工作的健康发展。  

今后的工作中,我局将严格按照国家和省、市、县政务公开的要求,把政府信息公开作为一项常态工作,进一步提高认识、采取措施,扩宽政府信息公开和政务公开的深度广度,为推进法治政府、阳光政府作出贡献。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