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及2020年度单位政务信息公开情况编制。本报告内容主要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等。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20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嘉祥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政务公开办公室联系(地址:嘉祥县建设路47号;邮编:272400;电话:0537—6529500;传真:0537—6529503;电子邮箱:jxgtjgly@ji.shandong.cn)。
一、总体情况
2020年,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林业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十九届五中全会中关于自然资源管理的重要论述,认真落实《条例》及县政府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各项部署和要求,按照“公开是常态,不公开是例外”的原则,强化思想认识,加大政务公开力度,拓宽政务公开渠道,健全完善制度,加强行政审批、土地征收、土地报批、土地资产处置、土地综合整治、违法违规用地整改以及林业生产等重点领域公开工作,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
本年度共办理直接申请和协助省厅、市局调查的申请共计13批次,今年依申请要求公开政府信息25件,主要围绕房屋拆迁、企业项目、道路占地关联的土地征收、增减挂钩项目实施等方面的内容。全部按照《条例》要求的时限和申请人要求的方式进行答复,并及时将协查情况向省厅、市局报告。
本年度收到人大建议1件、政协提案3件,代表和委员所提建议主要围绕经济社会发展用地、农村闲置土地盘活、南部山区生态环境综合治理等重点内容,我单位均按要求时限进行了当面答复和书面答复,并在县政府门户网站进行了全文公开,公开率和答复率均为100%。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 | 本年新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
规章 | 0 | 0 | 0 | |
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19 | -3 | 76 |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16 | -2 | 7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203 | -135 | 68 | |
行政强制 | 175 | -137 | 38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无 | -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40 | 3550.48万元 |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15 | 0 | 0 | 0 | 0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5 | 0 | 0 | 0 | 0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2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8 | 0 | 0 | 0 | 0 | 0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
2.重复申请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
(六)其他处理 | |||||||||
(七)总计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1 | 1 | 2 | 1 | 1 | 0 | 1 | 1 |
2020年,自然资源和规划领域政务公开在提升规范化和信息化水平、增强公开实效等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与新形势下政务公开工作的新要求,与新实施《条例》的新规定,与广大人民群众的期盼相比还存在着短板和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深度不够。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的范围不断扩大的同时,通过制订公开基本目录推进了公开内容的细化,但公开时效性不强、深度不够、质量不高、内容不全等问题,在各领域仍然不同程度存在。二是信息公开人员不够,因机构改革后职能增多,需要公开内容也相应增加,但信息公开人员数量不足,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公开的时效性。
下一步工作中,一是加强制度建设,进一步完善工作规范,修订完善公开基本目录;二是加强队伍建设,组织开展自然资源系统政务公开培训,提高信息公开工作人员履职能力,提高公开信息质量;三是进一步扩大政府信息公开渠道和方式,规范依申请公开程序,优化依申请公开信息的接收、登记、办理及答复流程,提升政务公开实效,积极回应社会关切。
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嘉祥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0年没有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
嘉祥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1年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