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告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和诉讼及申诉情况、进一步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措施等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限自2018年1月1日起至2018年12月31日止。
一、概述
2018年县民政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县政府办公室网站改版要求及相关政策文件要求,进一步强化制度机制和平台基础建设,完善公开工作制度。根据新时代民政业务变化情况,完善了民政信息公开目录,更好满足服务对象,特别困难群众及窗口服务需求。明确了政府信息公开的范围、内容、形式等内容,坚持把群众关心、社会关注的事项公开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的重点,使公开的内容更加充实,时间更加及时,重点更加突出。着力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积极开展政策解读和工作宣传,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工作,取得明显成效,民政工作更加公开透明。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推动政策文件公开。及时公开民政工作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为社会公众获取、掌握民政政策文件提供便利。通过县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栏目公开民政政策及解读文件11件。
(二)推进业务信息公开。充分发挥民政部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第一平台作用,优化栏目体系,增强服务功能,全年共发布信息149条,及时公开民生领域信息87条,其中,社会救助信息79条、社会福利信息19条;放管服改革信息23条;更新领导、机构职能信息、民政职能及人事任免、政务公开工作机构等信息4条,其他13条。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及时解决群众反映问题12件,满意度达100%,解答群众来电咨询70余次,做到了事事有回音、件件有答复。
(三)强化社会救助信息公开。按照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分工要求,重点做好社会救助信息公开工作。通过新闻发布会、县政府门户网站、新闻媒体、微信微博等渠道,定期向社会公布社会救助工作开展情况,发布社会救助数据。基本数据涵盖城乡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城乡医疗救助、临时救助、老人残疾人孤儿服务等方面信息。同时,积极参与县电视台、新闻网站、报刊等传媒渠道举办的社会救助政策宣传活动,做好社会救助政策的宣传解释工作,及时发布贯彻落实社会救助政策的工作动态和典型经验。
(四)做好机关事务信息公开。按照财政部相关时间、格式、内容要求公开部门预决算情况。强化财政拨款的“三公”经费安排情况公开。
(五)积极做好舆情应对。实行全天候舆情监测,特别是做好微博微信等新媒体舆情检测,进一步提高舆情监测报告的编报质量和时效,充分利用日报、专报等形式,积极提供决策依据和舆情信息参考。
三、依申请公开工作情况
自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以来,我局共收到一份书面信息公开申请表,已经按照申请要求公开,答复满意。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8年,我局在办理依申请公开工作中均未向申请人收取费用。
五、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诉讼的情况
自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以来,我局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而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
六、政府信息公开存在问题及下步改进措施
对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县政府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部署要求,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和不足是:公开意识需要进一步提高,政策解读不到位。主要表现为解读形式过于单一,综合利用表格、图片、视频等方式进行解读存在不足。
2019年,我们将按照全县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总体部署,结合全县民政工作实际,围绕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要求,继续深化公开内容,创新服务方式,强化解读回应,全面推进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工作取得新突破。
201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统计表
(县民政局)
统 计 指 标 | 单位 | 统计数 |
一、主动公开情况 |
| |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相同信息计1条) | 条 | 5 |
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数 | 条 | 3 |
制发规范性文件总数 | 件 | 2 |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
| |
1.政府公报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0 |
2.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141 |
3.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0 |
4.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3 |
5.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0 |
二、回应解读情况 | ||
(一)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不同方式回应同一热点或舆情计1次) | 次 | 0 |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回应解读的情况 |
| |
1.参加或举办新闻发布会总次数 | 次 | 1 |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新闻发布会次数 | 次 | 0 |
2.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次 | 1 |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次 | 0 |
3.政策解读稿件发布数 | 篇 | 8 |
4.微博微信回应事件数 | 次 | 0 |
5.其他方式回应事件数 | 次 | 0 |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 ||
(一)收到申请数 | 件 | 1 |
1.当面申请数 | 件 | 0 |
2.传真申请数 | 件 | 0 |
3.网络申请数 | 件 | 0 |
4.信函申请数 | 件 | 1 |
5.其他形式 | 件 | 0 |
(二)申请办结数 | 件 | 1 |
1.按时办结数 | 件 | 1 |
2.延期办结数 | 件 | 0 |
(三)申请答复数 | 件 | 1 |
1.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数 | 件 | 0 |
2.同意公开答复数 | 件 | 1 |
3.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 件 | 0 |
4.不同意公开答复数 | 件 | 0 |
其中:涉及国家秘密 | 件 | 0 |
涉及商业秘密 | 件 | 0 |
涉及个人隐私 | 件 | 0 |
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 件 | 0 |
不是《条例》所指政府信息 | 件 | 0 |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件 | 0 |
5.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数 | 件 | 0 |
6.申请信息不存在数 | 件 | 0 |
7.告知作出更改补充数 | 件 | 0 |
8.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数 | 件 | 0 |
四、行政复议数量 | 件 | 0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 件 | 0 |
(二)被依法纠错数 | 件 | 0 |
(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0 |
五、行政诉讼数量 | 件 | 0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数 | 件 | 0 |
(二)被依法纠错数 | 件 | 0 |
(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0 |
六、被举报投诉数量 | 件 | 0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 件 | 0 |
(二)被纠错数 | 件 | 0 |
(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0 |
七、向图书馆、档案馆等查阅场所报送信息数 | 条 | 0 |
(一)纸质文件数 | 条 | 0 |
(二)电子文件数 | 条 | 0 |
八、机构建设和保障经费情况 |
| |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数 | 个 | 1 |
(二)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数 | 个 | 0 |
(三)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数 | 人 | 2 |
1.专职人员数(不包括政府公报及政府网站工作人员数) | 人 | 1 |
2.兼职人员数 | 人 | 1 |
(四)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不包括用于政府公报编辑管理及政府网站建设维护等方面的经费) | 万元 | 1 |
九、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和培训情况 |
| |
(一)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或专题会议数 | 次 | 1 |
(二)举办各类培训班数 | 次 | 1 |
(三)接受培训人员数 | 人次 | 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