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报送201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自我考核情况、统计情况和年度报告的通知》要求,现将2012年仲山镇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向社会公布。
本报告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以及公开平台建设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情况、发布解读、回应社会关切以及互动交流情况、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办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所属事业机构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措施和落实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需要说明的事项与附表等共十二个部分组成。
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2年1月1日起至2012年12月31日止。
一、概述
2012年,仲山镇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条例》《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等文件精神及县政府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有关要求,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紧贴政府中心工作,始终围绕群众关切的问题,创新信息发布、解读和回应机制,丰富公开渠道,细化公开内容,充分保障公民、法人和社会组织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不断提升政府公信力,有效发挥了信息公开助力深化改革、经济发展、民生改善和政府自身建设的重要作用。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及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一)公开内容
2012年,仲山镇政府及部门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00余条。
(二)公开平台
1.政府网站。依托嘉祥县政府门户网站-政务公开专栏,层次鲜明,逻辑清晰地组织和发布,及时、准确的回应群众关切。
2.新闻媒体。充分利用《大众日报》《济宁日报》《今日嘉祥》、嘉祥电视台、嘉祥政务微信公众平台等媒体,及时发布政策法规、工作报告、应急管理、政务信息,努力满足人民群众获取和利用公共信息资源的需求。
3.政务公开栏、电子显示屏
在办公楼设置大型LED屏幕,滚动播放信息公开内容。同时在镇机关大院门口设置党(政)务公开栏,在各村委设置公开栏,及时更新公开内容,接受群众监督。
三、政府信息公开的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情况
(一)健全工作机构。为确保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成立了仲山镇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镇党政办公室,并指定专门人员管理此项工作,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监督全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积极与上级对接,形成了上下联动、覆盖面广的信息公开网络体系,保证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严格工作制度。结合实际完善各项信息公开工作相关制度,对新进或新调整工作人员进行培训,要求按照信息公开工作流程办事,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效开展。
(三)落实工作目标。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及时将工作动态、群众办事指南等最新信息及其他符合公开原则的信息及时公开,及时与县信息公开中心沟通,圆满完成年度工作目标。
四、发布解读、回应社会关切以及互动交流情况
五、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情况
2012年,仲山镇认真深入贯彻落实《条例》,各重点领域公开工作有序开展,公开的广度和深度有明显提升。截至2012年12月31日,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内容数量计47条。
(一)财政预算决算、“三公”经费和行政经费公开。
(二)民生领域信息公开。
六、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办理情况
(一)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
2012年度我镇未接到提出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
(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
2012年度我镇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都属于政府内部的工作信息。
七、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2年,仲山镇未收取任何政府信息公开费用。
八、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2年,全镇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起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
九、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
我镇严格按照《保密法》及相关规定,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前保密审查制度,明确审查工作程序和责任,确保“上网信息不涉密,涉密信息不上网”,确保了全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化、标准化。截至目前,在我镇对外公开的政府信息中未发现涉密信息。
十、所属事业机构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措施和落实情况
我镇把政府门户网站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的第一平台,我镇所属事业机构信息均通过政府网站及时公开,不断提高办事效率,为群众提供优质服务。
十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2年,通过积极主动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建设,我镇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新的进展,但同时也存在一些不足,主要表现在:部分工作人员对信息公开工作重视程度不够,公开内容不够及时。信息公开流程有待进一步规范。
2013年,针对这些问题,我镇在今后的工作中将采取以下措施进行改进完善,进一步提高我镇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
一、进一步拓宽公开渠道。进一步梳理、整合政府公开信息,规范公开政府办事服务信息;在其它公共场所采用板报、政务公开栏、便民手册等多种方式,为公民、法人或者其它组织获取政府信息提供便利。
二、努力规范工作流程。进一步梳理所掌握的政府信息,及时提供,定期维护,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能按照既定的工作流程有效运作,公众能够方便查询。
十二、需要说明的事项与附表
无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