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屯镇2013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金屯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和《山东省人民政府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13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编制工作的通知》、《济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13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编制工作的通知》的要求,特向社会公开2013年度金屯镇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报告信息数据统计期限为:2013年1月1日——2013年12月31日。
一、 概述
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是贯彻落实《条例》的重要举措,是深入推行政务公开,转变政府职能,实现管理创新,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的一项重要工作。《条例》颁布以来,金屯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并及时做好工作部署。
(一)加强组织领导,政务公开工作机制逐步健全完善。
我镇认真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市县有关文件和会议精神,并将政务公开工作摆上重要日程,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保障经费,镇门户网站设立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及时在网站上公布年度报告,为使政务公开工作不流于形式,不走过场,力争公开面达100%。一是加强和完善领导机制。充实和调整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成立由党委书记、镇长为组长、分管政府信息公开的党委副书记任副组长的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具体日常工作由党政办主要负责。形成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的工作格局。二是建立健全六项制度。我镇通过建立健全政务公开责任、审议、评议、反馈、审查和监督等六项制度,做好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做到了无涉密事件的发生。
(二)规范建设,提高政务公开质量。
积极推进一般事项公开向重点事项公开、结果公开向全过程公开、自定公开内容向群众点题公开“三个转变”,进一步提高政务公开的质量。对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我们主要做到“三个更加”:一是公开的内容更加充实。对政务公开的范围、政务公开的内容、政务公开的形式、政务公开的制度等作了进一步的明确。二是公开的时间更加及时。针对公开项目的不同情况,确定公开时间,做到常规性工作定期公开和更新,临时性工作随时公开,固定性工作长期公开。三是公开重点更加突出。坚持把群众最关心、最需要了解的“权、钱、人、事”等事项公开作为政务公开的重点,从信息公开、电子政务和便民服务三个方面入手,加大推行政务公开的力度。四是规范政务公开和政务信息公开档案资料的归档和管理,进行科学合理的分类登记,编制职权目录并绘制行政职权流程图。
(三)用好载体,完善政务公开形式。
在进一步坚持和完善政务公开栏这一公开形式的基础上,认真创新政务公开的新载体、新形式,使政务公开的形式呈现灵活多样。一是建设内外网站,推进电子政务建设和网上政务公开。把网站列为公开信息的重要途径,设立政府信息公开栏,将公开信息逐一上网发布。二是设立投诉信箱、举报、监督电话等,专门接受群众投诉举报。三是有效发挥公示栏、广播和黑板报等传统宣传方法的作用,让不同层次的群众通过不同渠道获取信息,自觉接受群众的监督。
(四)强化监督,确保政务公开落实。
在狠抓内部制约机制的同时,抓好外部监督制约机制的完善,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形成用制度规范行为、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的机制。将政务公开工作与党风廉政建设、行风建设综合进行检查、考评,考评结果纳入岗位目标责任制。使政务公开工作更加扎实、有序开展。
二、 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2013年度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06条,其中全文电子化达100%。在主动公开信息工作中,为方便公众了解信息,我镇在政府信息的形式上采用了链接县政府网站、设立公共查询室、资料索取点等,并重点加强本镇政府信息公开受理处的建设,形成统一受理、统一办理、规范服务的工作流程,为公众了解信息提供便利。
三、 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
本年度我镇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四、 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本年度我镇未发生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收费、减免情况。
五、 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本年度我镇没有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引发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事件。
六、 注重做好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和监督检查工作
我们制定了严格的信息公开审批程序,对公开的每条信息镇分管领导逐一审阅,对重要信息由党政主要领导审阅、签批后,再进行公开,做到“该公开的政务信息必须公开,不该公开的信息,不予公开”。同时,每周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监督检查,及时掌握信息动态,确保不出现任何问题。
七、 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存在的问题
一是公开的信息内容还不够全面;二是宣传形式较少,宣传覆盖范围小;三是信息公开更新有时不够及时;四是对信息公开工作认识不足,政府信息公开的尺度难以把握等问题。
(二)信息公开改进措施
1、建立和完善政务信息工作制度,狠抓制度的执行和落实,尤其要抓好政务信息工作部署的落实和年终考核,落实政务信息目标责任制,促进信息工作走上制度化、规范化的健康发展轨道。
2、进一步扩大政务公开范围,及时发布、更新政务公开内容。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进一步做好公开和免予公开两类政府信息的界定,完善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目录,逐步编制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目录。
3、加强对公众关注度高的政府信息的发布。
4、充分利用电视、报纸、网络等信息平台,多渠道扩大群众获取政务信息公开面。
5、及时受理群众要求公开的信息,确保办结率达到100%。
金屯镇人民政府
2014年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