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祥县水务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1-01-26 09:12:57

一、总体情况

2020年,嘉祥县水务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济宁市和嘉祥县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不断完善公开制度建设,认真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成立了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对机关各科(室)年度目标考核内容,与全局其它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同考核。及时按规范编制、公布《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严格落实政府信息新闻发言人、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保密审查、评议考核等相关工作制度,建立了政府信息公开发布的保密审查机制和程序。本报告所列数据统计期限自2020年1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如对本报告有疑问,可与县水务局办公室联系(地址:嘉祥县建设路南路423号,邮编:272400,电话:0537-6861024,电子邮箱:jxxswjbgs@ji.shandong.cn)。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2

 0

 12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185

185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0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目前,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在不断完善和进步,但还存在一些不足:一是主动公开内容不够全面仍需进一步规范;二是宣传和引导工作需要进一步加强;三是负责信息公开的业务人员多为兼职,工作任务繁重。针对这些问题我局将积极探索新办法和新措施,进一步梳理细化我局信息公开的内容,拓宽主动公开信息的范围和内容,充分利用现代技术,结合报刊、微信等新闻媒体的公开渠道,重点公开社会公众普遍关心、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政府信息,切实提升政府信息公开的效果和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县水务局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未向公民、法人收取信息处理费用。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