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祥县公安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2-01-25 16:30:02

本报告由嘉祥县公安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编制。

本报告内容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部分内容。

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1年1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电子版可在“中国·嘉祥”政府门户网站(www.jiaxiang.gov.cn)查阅或下载。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嘉祥县公安局联系(地址:嘉祥县呈祥大道1号,联系电话:0537-6936023)。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21年,嘉祥县公安局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868条,其中通过嘉祥政府网站发布各类信息149条,通过“嘉祥公安” 微信公众号发布信息498条,通过“嘉祥公安”微博发布信息221条,各类便民信息均做到及时发布。通过县政府网站收到群众留言17件,已全部办结;通过微博微信回应群众关切32件。除在县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公开平台公开重要部署执行公开、财政预决算等重点领域信息外,开设了行政执法信息专栏,将行政执法主体、行政许可决定、行政执法年度工作报告、行政处罚结果等信息公开,逐步健全完善行政执法事前、事中、事后公开机制,进一步规范公安机关行政执法工作的透明度,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知情权和监督权,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及《济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意见》的规定要求,依法依规、及时妥善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021年,县公安局共受理依申请公开0件,比2020年减少2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进一步规范了信息公开流程,加强了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的征集、监督、审核,2021年通过政府网站、微信公众号和微博主动公开信息868条,通过政府网站发布信息149条,与2020年同比增长49%。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2021年,通过微博微信发布信息719件。规范运营管理政务新媒体账号,在前期开设“嘉祥公安”微博、微信公众号的基础上,新开设“嘉祥公安”抖音号,持续加大政务自媒体宣传力度。通过创新公开形式、丰富发布内容、及时跟进社会关注热点问题等方式,不断提升群众的体验感和获得感;建立专人管理制度,健全信息审核发布制度。

(五)监督保障情况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县公安局强化了政务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明确由局党委委员、副局长焦建新为分管局领导,由指挥中心秘书调研科工作人员具体负责政务公开工作。

二是强化业务培训。县公安局依托内勤培训班活动,强化了政务公开知识的培训学习。年内,采取“以会代训”方式组织了两次政务知识培训学习。通过持续不断地培训学习、跟班锻炼等,全县公安机关政务公开工作的能力和水平显著提升。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3932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849

行政强制

 70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157.651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0年存在的问题:部分科室推进政务公开意识不强;个别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的广度和深度仍需加强;对相关政策的解读力度仍需加大。2021年整改情况:深入学习和贯彻落实《条例》规定,持续强化主动公开意识,增强做好政务公开工作的自觉性;持续加大政务公开专业培训力度,不断提高专业化能力和水平;按照“谁起草、谁负责解读”的原则,督促相关单位做好相关解读工作,切实抓紧抓好政务信息公开工作。

2021年,我局紧紧围绕公安中心工作,深入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取得明显成效,但仍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程序、规范有待进一步细化。2022年,将进一步细化信息公开措施,妥善处理好信息公开与保守秘密的关系。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县公安局2021年没有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

(二)围绕上级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要求,认真落实政务公开工作,及时公开公安机关的任务和职责权限,警察的职责、权利和义务、涉及公民权利义务的公安机关规范性文件等信息;

(三)2021年,县公安局共接到政协委员提案22件,人大代表建议4件,均已答复完毕;

(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数据统计期限自2021年1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

 嘉祥县公安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doc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