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试行)》要求,由嘉祥县公安局综合202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编制而成。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 2020年 1 月 1 日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
一、总体情况
2020年,县公安局按照“公开是原则、不公开是例外、例外是极少数”的要求,健全完善了公安信息发布制度和发布审批流程,最大限度地将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规定,不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和网络安全的管理事项公开告知社会,最大限度地保障群众的知情权、监督权、评议权,以公开促公正,以公开促规范,进一步提升政府的执行力和公信力。
(一) 主动公开情况。
2020 年,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624条,其中通过嘉祥政府网站发布各类信息100条,通过“嘉祥公安” 微信公众号发布信息524 条。及时向群众发布便民信息;行政权力运行公开栏,便于群众查询重大工作、重要事项和重点工作推进实施情况;政策文件、建议提案等政务栏目,在第一时间公布政务信息;县长信箱互动平台,畅通政府信息公开投诉渠道。
1、加强重点领域公开。除了在县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公开平台公开重要部署执行公开、财政预决算等重点领域信息外,建立行政执法信息专栏将行政执法主体、行政许可决定、法治政府建设(依法行政)工作要点和总结、行政执法年度工作报 告、行政处罚结果等信息公开,逐步建立健全行政执法事前、 事中、事后公开机制,进一步规范我县行政执法工作的透明度,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知情权和监督权,促进严 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2、加强群众回应。召开创安创满、扫黑除恶新闻发布会发布会 2 场。通过我县互动交流平台收到群众留言 34件,办结 34;举办政风行风热线 2 期,邀请相关警种主要负责人在线答复群众提问的问题。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及《济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意见》的规定要求,依法依规、及时妥善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020年,全县共受理依申请公开2 件,其中本年新收2件,上年结转0件,结 转至下年办理 0 件。从办理结果来看,无法提供2件。从申请人情况来看,自然人申请2件。县公安局在依法依规处理依申请公开事项着力做好以下两个方面:1.做好依申请公开受理工作。通过嘉祥县政府网站“依申请公开”以及相关电子邮箱等畅通依申请公开的网络渠道。同时,通过县政府门户网站发布依申请公开指南及依申请公开流程图,便于申请人更好的了解嘉祥县关于依申请公开相关内容和工作流程。在办理依申请公开工作中主动加强与申请人的沟通,对申请事项需补充资料等情况,第一时间通过电话沟通的方式与申请人取得联系并告知相关情况请申请人予以配合和理解。2.规范依申请公开答复工作。县公安局严格按照上级部 门的相关规定,认真审核、研判每一份依申请公开的申请内容,规范依申请公开答复的文书格式,确保作出的答复书内容齐全、准确、严谨、合规。
(三)监督保障
1、加强组织领导。县公安局强化了政务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明确由局党委委员、副局长孟祥奇为分管局领导,由指挥中心秘书科工作人员具体负责政务公开工作。
2、加强业务培训。县公安局依托三年全警实战大练兵活动,强化了政务公开知识的培训学习。年内,组织收听收看省公安厅、市公安局组织的一次政务公开培训,县局采取“以会代训”方式组织两次政务知识培训学习。通过持续不断地培训学习、跟班锻炼等,全县公安机关各基层所队做好政务公开的能力和水平显著提升。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 | 本年新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
规章 | 0 | 0 | 0 | |
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42 | 增1 | 263211 |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8 | 0 | 0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1194 | 增311 | 1505 | |
行政强制 | 31 | 0 | 119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5 | 无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35 | 358.6585万元 |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2 | 0 | 0 | 0 | 0 | 0 | 2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2 | 0 | 0 | 0 | 0 | 0 | 0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七)总计 | 2 | 0 | 0 | 0 | 0 | 0 | 0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仍存在一定的薄弱环节,如:部分科室推进政务公开意识不强;个别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的广度和深度仍需加强;对相关政策的解读力度仍需加大。我们将采取措施加以改进:
1、主动公开深度不够。根据新条例,及省市相关文件要求,已制定主动公开目录,但是就具体目录公开内容的深度还有待提升,需要进一步对接相关职能部门,深入细致做好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
2、相关政策的解读力度不够。按照谁起草谁负责解读的原则,督促相关单位做好相关解读工作,着力推进信息公开。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
2020年,县政府共交办县公安局政协提案29件,涉及道路交通管理、养犬管理、综合治理机制等方面。经过汇总分析,在29件委员提案中,涉及信号灯安装4件,电动车管理的2件,减速带等基础设施安装3件,养犬管理的5件,监控问题2件。目前,提案办理已完成。
(二)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嘉祥县公安局2020年没有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
(三)有关数据统计说明。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从2020年1月1日到12月31日止。“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部分中统计表格中“上一年度”为2019年。其中,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主要根据《省、市、县三级权责清单通用目录》统计,为全省的去重数;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包括行政确认、行政给付、行政奖励、行政裁决、行政征收、行政监督检查、其他行政权力及公共服务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