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祥县公安局2019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发布时间:2020-01-21 16:28:20

嘉祥县公安局2019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doc

一、总体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特向社会公布2019年度嘉祥县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共六个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9年1月1日起至2019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嘉祥县公安局指挥中心联系(地址:嘉祥县公安局呈祥大道1号,邮编:272400,电话:05376936023  6936050)。

2019年,县公安局按照“公开是原则、不公开是例外、例外是极少数”的要求,健全完善了公安信息发布制度和发布审批流程,最大限度地将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规定,不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和网络安全的管理事项公开告知社会,最大限度地保障群众的知情权、监督权、评议权,以公开促公正,以公开促规范。年内,县局具体负责同志坚持及时收集、整理公安机关重点工作、重要警务活动、重要会议、重大活动等方面的信息,定期向政府门户网站报送,实现了警务工作动态的即时发布。坚持把群众最关心、最需要了解的公共服务事项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的重点,从信息公开、便民服务入手,加大推行政府信息公开的力度。针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重大行政决策,如“三小车辆”禁行、三项机制改革等,随后县局将上述工作向社会进行公开,年度公开信息共计102条。围绕扫黑除恶、基层基础攻坚战、三年禁毒人民战争、“放管服”改革、新旧动能转换、烟花爆竹禁放等重点工作,广泛收集宣传素材,深入挖掘亮点,积极撰写宣传稿件,通过报纸、电视、网络以及新媒体平台进行广泛宣传。一年来,各级新闻媒体累计刊发嘉祥公安工作报道420余条。其中《人民公安报》报道6篇,《法制日报》报道1篇,《人民网》抖音客户端报道《1篇》,《人民日报经济与法》报道10篇,《中国禁毒报》报道1篇,《光明网》报道1篇,《人民网》报道1篇,《法制网》报道1篇,《新华网》报道8篇,《今日头条》报道12篇,《山东电视台》报道4期,《大众日报》报道2篇,《山东法制报》报道4篇,《大众网》报道44篇。年内,共办理人大建议、政协提案28件,涉及道路交通管理、治安综合治理、禁毒等方面。此外,在县政府门户网站及时公开了公安局年度部门预算、年度部门决算,“三公经费”预算、“三公经费”决算。

县公安局严格按照《嘉祥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办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督查制度》,对公安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了逐项分解,实行量化标准,并将考核结果作为评定当年度警种部门、基层所队主要负责人工作业绩、实施奖惩的重要依据。对我局微博、微信、客户端以及警务工作交流群进行了梳理摸排,对公安机关2个政务微博、5个政务微信公众号、72个微信警务工作交流群、400余个民警、辅警微信号进行了备案登记管理,明确了管理主体责任和具体责任人。局纪委、督察大队采取不同方式明察暗访,对存在不公开、不透明问题的进行督察通报,确保了政府信息工作公开透明。6月18日上午,县公安局党委副书记、政委王思杰带队走进嘉祥县融媒体中心,参加县“政风行风热线”直播节目。12月26日上午,县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尚占立带队走进嘉祥县融媒体中心,参加县“政风行风热线”直播节目第二次上线。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0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37

 增5

23073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8

0

 6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991

 增203

1194 

行政强制

 31

0 

 无法统计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5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48

9628.8196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1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2.重复申请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六)其他处理








(七)总计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1










 1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是政府公开的力度有待于进一步加大。对于公安机关而言,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仅仅是在宣传公安工作,还是更好发挥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功能、主动接受社会监督的有效载体。但受多方面因素的影响,公安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力度和深度有待于进一步加大,主动公开的意识有待于进一步强化。

二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内部督导检查力度有待于进一步加大。考虑上级关于基层减压减负工作的有关要求,县公安局对基层所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督导考核力度还不够,加之缺乏系统的培训学习和业务指导,导致部分所队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能力和水平不高。

针对上述两项问题,县公安局研究制定了改进措施,一方面,从党委层面强化思想认识,充分认识到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将其作为公安机关一项重点工作,建立健全经常性督导检查机制,督促基层所队持续抓好这项工作。另一方面,强化培训学习,通过蹲点跟班、“以会代训”、观摩学习等方式,组织基层所队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业务知识的拓展学习,确保更好地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县公安局根据工作需要,适时调整了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成立了县政府副县长、县公安局长赵健任组长,局党委委员、指挥中心主任孟祥奇任副组长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指挥中心具体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建立健全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组织体系,做到了领导、机构、人员、保障“四到位”,构建了县局、警种、基层派出所三级联动,纵到底、横到边、上下联动、整体推进的政府信息公开网络体,确保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健康有序开展。新的一年,县公安局将按照修订后的《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国务院日前印发的《关于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指导意见》,遵循“标准引领、需求导向、依法依规、改革创新”的原则,着力加强政府信息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更加积极主动地做好公安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