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告由嘉祥县司法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编制。
本报告内容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部分内容。
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1年1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电子版可在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jiaxiang.gov.cn/)查阅或下载。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嘉祥县司法局联系(地址:嘉祥县呈祥大道5号,联系电话:0537-6625558)。
一、总体情况
2021年,嘉祥县司法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和国务院、山东省、济宁市的工作要求,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根据工作职能做好本部门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积极配合济宁市政府工作,不断强化措施、健全制度、落实责任,依法公开政务内容,努力为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相关政府信息提供保障,积极推进改革发展信息公开,加强重大决策部署落实情况的信息公开,自觉接受工作考核和监督;协助做好12345政府热线建设工作,及时回应社会评议和群众的举报、投诉和监督,认真处理相关部门转来政府信息公开意见监督投诉类信息。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21年,嘉祥县司法局在本单位门户网站(http://www.jiaxiang.gov.cn/col/col26775/index.html)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30条,人事信息1条,部门预决算信息4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1年,司法局接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件,已同意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条,已拒绝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条。按时答复0件,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引发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嘉祥县司法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管理工作,从政府信息起草审批到公开发布,有一套完整的审批发布制度并严格按照此制度执行,及时公开发布政府信息。2021年,司法局制发规范性文件0件,清理现行有效的规范性文件0件。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嘉祥县司法局无自主研发的信息公开平台,主要使用嘉祥县政府提供的门户网站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的第一平台,同时大力建设政务微信号、政务微博号,主动运用微信公众号、微博号传播快、覆盖广、社会渗透力强、舆论生成迅速的优势,多形式发布,分众化传播,通过政务微信公众号公开政府信息237条,通过政务微博号公开政府信息29条。主要由办公室统筹,并安排专人会同其他科室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负责本部门信息公开、审核及平台维护、更新、信息发布等相关建设和运行,切实落实政府信息公开相关任务。。
(五)监督保障情况
2021年,嘉祥县司法局的政府信息通过公开考核、社会评议和责任追究多样化形式,自觉接受社会群众监督。我局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高度重视,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各科室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专人负责,日常工作由局办公室牵头,各科室予以配合,建立健全了主动公开工作制度、依申请公开工作制度等各项制度,有效确保了政务公开工作高质量、高标准、严要求地进行,做到了全面公开、及时公开。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0 | 0 | 0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0 | 0 | 2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0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0 | ||
行政强制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 企业 | 科研 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
2.重复申请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
(六)其他处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
3.其他 | 0 | ||||||||
(七)总计 | 0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 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结果 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2020年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主要存在不够深、不够细的问题。2021年,嘉祥县司法局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各科室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局办公室负责文件信息、日常工作动态、应急管理信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的公开事项,负责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依申请公开信息的受理工作,预决算、三公经费、行政事业性收费信息的公开事项;局行政执法监督科负责行政许可、行政执法、行政处罚等信息的公开事项;局属其他处所科室负责各自职责范围内信息公开事项。建立健全了主动公开工作制度、依申请公开工作制度等各项制度,有效确保了政务公开工作高质量、高标准、严要求地进行,做到了全面公开、及时公开。
(二)还存在的其他问题及举措。目前还存在信息公开的渠道和方式方法仍不够全面的问题,公开渠道局限于政府门户网站,在新媒体等平台公开信息不够及时全面,缺少多渠道信息公开制度,今后将在微信公众号、政务微博等平台加强政务信息公开力度,及时更新栏目内容,确保专栏完整性、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及时性、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合法性、政府信息公开意见箱有效性,进一步提升信息公开的数量和质量。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本年度县司法局未收到依申请公开申请,无按照《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
(二)本行政机关落实上级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情况
一是组织领导和责任落实。我局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各分管领导为副组长的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局办公室,由办公室主任兼任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负责政务公开工作各项制度的建立和政务公开工作的指导和监督。各科室为政务公开工作具体信息的发布人和责任人,承担“主体责任”。做到了领导、机构、人员“三到位”,确保政务公开工作“有领导分管、有机构负责、有专人落实”,并在嘉祥县人民政府网站进行了公布。二是规范管理,信息公开水平不断提高。在政务公开工作中,司法局突出重点,讲求实效,创新形式,注重强化信息公开法规学习和内容审核,使信息工作人员明确了解政务公开的主体和原则、范围和内容、方式和程序、监督和保障等,增强了贯彻落实的自觉性、主动性,政务公开工作水平不断提高。
(三)本行政机关年度政务公开工作创新情况。
2021年司法局加强创新,着力群众诉求,主动回应群众关切。嘉祥县司法局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根据工作实际,发挥各司法所人民调解员作用,在积极调解群众纠纷的同时,将调解过程、调解结果、群众满意度发布在微信公众号等平台上,做到群众“快知晓、多受益”,赢得人民群众对司法行政工作的支持和理解。
(四)本年度县司法局未收到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