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政发〔2026〕9号嘉祥县人民政府关于废止《嘉祥县烟花爆竹禁限放管理规定》的通知
- 发布日期:2026-08-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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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370829004333910Q/2026-02944 | 发布机构: | 嘉祥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组配分类: | 规范性文件清理 |
| 成文日期: | 2026-08-31 | 失效日期: | |
| 有效性: |
嘉祥县人民政府
关于废止《嘉祥县烟花爆竹禁限放管理规定》的通知
嘉政发〔2026〕9号
各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嘉祥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县政府各部门:
《嘉祥县烟花爆竹禁限放管理规定》(嘉政发〔2021〕19号)中部分依据和条款已不符合2026年8月15日生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之要求。根据《山东省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同时结合我县烟花爆竹管理实际情况,决定对行政规范性文件《嘉祥县烟花爆竹禁限放管理规定》(嘉政发〔2021〕19号)予以废止。
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嘉祥县烟花爆竹禁限放管理规定》(嘉政发〔2021〕19号)不再作为行政管理的依据。
嘉祥县人民政府
2026年8月31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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