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配合做好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清查工作的告知书
- 发布日期:2026-06-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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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370829004334083D/2026-01778 | 发布机构: | 嘉祥县统计局 |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组配分类: | 通知公告 |
| 成文日期: | 2026-06-10 | 失效日期: | |
| 有效性: |
广大居民朋友们: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全国农业普查条例》规定,国务院决定开展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清查摸底是普查的关键前置环节,旨在全面核实我县农业经营户、单位及行政村的基本信息,为正式登记打下坚实基础,确保普查对象不重不漏、数据真实可靠。
一、普查标准时点与清查时间
普查标准时点为 2026年12月31日24时,时期资料为2026年年度资料。普查员上门清查登记时间为2026年7-9月。
二、清查对象
清查摸底的对象包括农户和农业生产经营单位。农户是指居住在农村,以及从事农业生产经营的户;农业生产经营单位是指从事农业生产经营的法人单位和产业活动单位。
三、清查主要内容
1. 农户家庭基本信息(人口、户籍、联系方式);
2. 土地承包与经营情况(确权面积、流转面积、主要用途);
3. 主要农业种养种类及规模(是否从事种植、畜牧、水产等);
4. 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注册及运营状态;
5. 村级基本情况(耕地、基础设施、集体经济)。
四、请广大居民积极配合
普查员将佩戴统一证件、手持电子采集设备上门逐户走访。请您:
1. 如实回答家庭成员、土地面积、种养项目等问题,不隐瞒、不虚报;
2. 提前准备好户口簿、土地承包合同(或确权证)、林权证、营业执照等,方便快速核对;
3. 确认普查员身份后配合登记,谨防诈骗。
您提供的所有信息依法严格保密,仅用于农业普查统计,不作为任何处罚、征税或收费依据。对拒不配合或泄露信息的行为将依法追究责任。
清查摸底是普查的第一道关口,您的每一份真实数据,都将汇入国家强农惠农政策的精准决策之中。感谢您的理解与支持!
嘉祥县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6年6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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