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祥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高秀群(原嘉祥嗨贝儿童乐园俱乐部经营者)行政处罚决定履行催告书的送达公告
- 发布日期:2026-04-01 1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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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信息来源:嘉祥县市场监管局
本局于2024年12月4日对你(原嘉祥嗨贝儿童乐园俱乐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书》(嘉市监处罚〔2024〕179号),该行政处罚决定书已依法公告送达,你在法定期限内未履行该行政处罚决定确定的义务,亦未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五十四条、《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八十二条第(五)项之规定,本局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履行催告书》(嘉市监罚催〔2026〕1号),催告你限期履行上述行政处罚决定确定的义务。
因采取直接送达、留置送达、邮寄送达等方式均无法向你送达该《行政处罚决定履行催告书》,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行政处罚决定履行催告书》(嘉市监罚催〔2026〕1号)主要内容如下:
一、责令你在收到本催告书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履行《行政处罚决定书》(嘉市监处罚〔2024〕179号)确定的全部义务,具体为:1.罚款25000元(大写:贰万伍仟元整);2. 因逾期未缴纳上述罚款,依法加处的罚款25000元(大写:贰万伍仟元整)。
二、你应在上述期限内,到本局领取《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并按要求到指定银行足额缴纳款项(或履行其他法定义务)。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三十六条之规定,你收到本催告书后,有权在十个工作日内就履行义务事宜向本局提出陈述、申辩意见,并提交相关证据材料;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陈述、申辩权利。
四、若你无正当理由逾期仍不履行上述行政处罚决定确定的义务,本局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五十三条之规定,依法申请嘉祥县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后果由你自行承担。
请你自本公告送达之日起,及时到本局领取《行政处罚决定履行催告书》原件,配合履行相关义务。
联系人:李远显
联系电话:0537-6989181
联系地址:嘉祥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嘉祥县兖兰中街137号)
特此公告。
嘉祥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