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全县农产品生产者的一封信

全县广大农产品生产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种植养殖大户及全体农户朋友们:

春播希望,秋收硕果。首先,向辛勤耕耘在田间地头、坚守种养一线的各位生产者朋友们,致以最诚挚的问候和最衷心的感谢!你们用汗水浇灌沃土、用匠心培育良品,默默守护着全县人民“舌尖上的安全”,为推动我县农业提质增效、助力乡村振兴、擦亮地方农产品品牌做出了重要贡献。

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强化农产品质量安全源头管控,打通农产品从田间到餐桌全程追溯,农业农村部制定颁布了《农产品质量安全承诺达标合格证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已于2026年2月1日起正式实施。为帮助大家准确把握《办法》核心要求,切实履行主体责任,规范开具和使用承诺达标合格证,在此,我们向您郑重告知、温馨提醒,请牢记于心、践行于行:

一是坚守安全底线,规范生产全过程。请您牢固树立“安全第一、诚信经营”的理念,严格恪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及《办法》等相关规定,坚决守住质量安全红线。科学合理使用农药、兽药、肥料、饲料等农业投入品,坚决杜绝使用国家明令禁止的农兽药、添加剂及其他有毒有害化合物;严格执行农药安全间隔期、兽药休药期规定,不提前收获、捕捞、出栏;如实做好生产全过程记录,详细记载投入品采购使用、农事操作、收获捕捞、检验检测等情况,做到来源可查、去向可追、责任可究;主动开展农产品自检或委托有资质的机构检测,确保产品质量合格后再上市,坚决做到“不合格不采收、不合格不上市”。

二是明确开证要求,规范运用合格证。《办法》明确规定,蔬菜(含人工种植食用菌)、水果、茶鲜叶、畜禽、禽蛋、养殖水产品等重点农产品,上市时必须开具承诺达标合格证。合格证由生产者自主开具,免费使用,可采用纸质版或电子版形式,核心内容需完整准确,包括生产者名称、联系方式、生产地址、产品名称、生产日期/批号、承诺内容、开具日期等,确保信息真实可追溯。开具合格证前,生产者需对产品质量进行自查或检测,承诺所售农产品符合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不含有国家禁止使用的物质,农兽药残留不超标。

三是履行承诺责任,诚信守法经营。承诺达标合格证是您向消费者作出的庄严承诺,一旦开具,需对产品质量承担全部责任。严禁虚假开具、伪造、冒用承诺达标合格证,严禁销售无合格证、合格证信息不实或不合格的农产品;若违反相关规定,将依法受到处罚,不仅会影响自身信誉,还会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希望各位生产者坚守诚信底线,主动接受农业农村部门的监管、消费者的监督和社会的监督,共同维护我县农产品市场的良好秩序。

四是主动学习新规,提升防控能力。《办法》对承诺达标合格证的开具范围、内容规范、责任要求等作出了明确规定,是各位生产者生产经营的“必修课”。请大家主动学习《办法》及相关配套政策,熟练掌握合格证开具流程、生产记录规范、农兽药使用要求等知识,不断提升自身质量安全防控能力,让规范生产、诚信经营成为自觉行动。

农产品质量安全,人人有责、人人受益。在此,我们郑重倡议:全县广大农产品生产者,积极响应政策号召,自觉遵守《办法》规定,主动履行主体责任,规范开具使用承诺达标合格证,用心培育优质农产品,让全县人民吃得放心、吃得安心,让我县优质农产品走出乡村、走向更广阔的市场,共同谱写我县农业高质量发展、乡村全面振兴的新篇章!

祝愿各位生产者朋友们:耕耘有收获,经营有成效,事业更兴旺!

附件-承诺达标合格证样式.docx     

嘉祥县农业农村局(宣)

2026年2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