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第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嘉祥县工作情况汇报会召开
- 发布日期:2026-1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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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370829004334198K/2026-03816 | 发布机构: | 济宁市生态环境局嘉祥县分局 |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组配分类: | 通知公告 |
| 成文日期: | 2026-10-23 | 失效日期: | |
| 有效性: |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推动大气污染重点攻坚任务落实,根据《山东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实施办法》,经省委、省政府批准,山东省第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近日进驻嘉祥县,开展为期20天的省级大气污染防治专项督察。10月23日,在嘉祥县召开工作情况汇报会,听取了嘉祥县负责同志关于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情况的汇报,督察组组长钱毅新讲话,通报了专项督察工作任务、总体安排和有关要求。会议由济宁市副市长李丽主持。
根据安排,省第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进驻时间为2026年10月21日至11月9日。督察期间,督察组将坚持严的基调,对嘉祥县大气污染防治攻坚任务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情况进行全面体检,对影响空气质量改善的关键因素和重要环节进行深入摸排,针对突出问题线索进行调查核实,并及时移交地方开展边督边改。督察组将强化帮扶指导,邀请行业专家针对重难点问题进行会商,共同研究制定整改措施,做到督帮一体、同向发力。督察组将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严格遵守《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纪律规定》和《山东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纪律规定》,按照程序规范开展专项督察。
嘉祥县将坚持边督边改、立查立改,严厉惩处生态环境违法违规行为。针对督察组移交的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问题线索,依规依纪依法严肃、精准、有效组织开展追责问责。
督察组全体成员、嘉祥县有关负责同志等参加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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