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春节期间森林防火工作的通知
- 发布日期:2026-01-31 1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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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录入人:嘉祥县满硐镇人民政府
- 信息来源:嘉祥县满硐镇人民政府
为防止森林火灾事故发生,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确保全镇人民度过一个安定祥和的春节,现就做好当前森林防火工作,通告如下:
一、严禁一切野外用火。禁止在林区点香烛、烧纸钱、燃放鞭炮、燃放烟花爆竹、烧荒、烧秸秆、吸烟、野炊等用火行为。
二、严禁携带火源进林。禁止携带火种及易燃易爆物品进入林区、林缘地带。
三、引导提倡文明祭祀。全镇广大党员干部要率先示范、广泛宣传,摒弃陈规陋习、推进移风易俗、实行文明祭祀。
四、严格监管重点人员。认真履行监护人职责,家长要加强对学生、青少年儿童的教育,严禁上山玩火、搞野炊。。
五、落实护林人员责任。所有护林员、检查站工作人员,春节期间必须坚守岗位、履职履责。
特此通告。
满硐镇人民政府
2026年1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