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全县人力资源服务机构2024年度报告公示工作的通知

  • 发布日期:2025-0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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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70829562531110T/2025-00649 发布机构: 嘉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组配分类: 通知公告
成文日期: 2025-02-13 失效日期:
有效性:

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

根据《人力资源市场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700号)、省人社厅《关于做好人力资源服务行政许可及备案有关工作的通知》(鲁人社规〔2019〕12号)、《济宁市行政审批与监管协调联动实施办法》(济政办字〔2022〕79号)和《济宁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规定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现将人力资源服务机构2024年度报告公示工作安排通知如下,请遵照执行。

一、参加范围

包括公共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其中,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是指2024年12月31日前,在我县取得《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或《备案凭证》的机构,以及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在我县依规设立的分支机构。

二、报告内容

年度报告内容包括机构基本情况、行政许可和备案事项、注册资本实缴情况、经营活动情况、业务情况、财务情况等。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应对其报送信息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一)公共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填报《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基本情况》《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业务情况》(附件2、3)。

(二)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填报《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年度报告表》《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基本情况》《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业务情况》《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年度经营情况表》(附件1、2、3、4)。

三、工作步骤

(一)材料报送。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应于3月1日前,向县人社局提交年度报告表格材料。可采用电子邮件等方式报送。对拒不提交年度报告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严格按照《人力资源市场暂行条例》第四十四条规定处理。

(二)实地抽查。县人社局在书面审查年度报告材料的基础上,对有关情况实地开展抽查核实。上门检查时,一并对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安全生产有关事项进行检查指导。

(三)社会公示。县人社局通过网站依法向社会公示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年度报告有关内容。     

(四)结果确定。县人社局根据书面审核、实地抽查、公示反馈等情况,确定年度报告结果。年度报告通过的,在其《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年度报告公示记录”栏盖章确认。

四、其他要求

年度报告公示是加强人力资源市场事中事后监管、掌握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发展状况的一项常规性、基础性工作,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应予以充分重视,积极配合。

县人社局将对工作中发现的有关问题,督促机构整改,并在机构信用档案中如实记录;对发现的不符合设立条件等需要依法变更、撤销、注销行政审批决定的问题,向行政审批服务部门提出书面建议。同时扩展年度报告结果适用范围,将年度报告结果作为信用等级评定、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扶持资金项目申报、人力资源服务领军机构和领军人才推荐等工作的重要参考。

地址:嘉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关系科(嘉祥县为民服务中心10楼1003室)。

邮箱:jxrsldgx@ji.shandong.cn。

电话:6987003。

附件:附件1 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年度报告表.doc

          附件2 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基本情况.docx

          附件3 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业务情况.docx

          附件4 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年度经营情况表.doc

嘉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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