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2026年春运春节全县交通运输安全生产重大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的通知
- 发布日期:2025-12-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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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2370829004333945B/2025-04885 | 发布机构: | 嘉祥县交通运输局 |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组配分类: | 部门镇街文件 |
| 成文日期: | 2025-12-29 | 失效日期: | |
| 有效性: | 有效 |
嘉祥县交通运输局关于组织开展2026年春运春节全县交通运输安全生产重大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的通知
局属各单位,局机关有关科室,各交通运输企业: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精神,扎实落实上级安全生产决策部署,按照市安委会《关于开展今冬明春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济安字〔2025〕17号)和市交通运输局《关于组织开展2026年春运春节全市交通运输安全生产重大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的通知》(济交安全函〔2025〕21号)要求,坚持关口前移、防线前置,有效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推进重大隐患动态清零,切实保障2026年春运春节全县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县交通运输局决定开展2026年春运春节全县交通运输安全生产重大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有关要求如下。
一、总体要求
按照交通运输部“四个统一”和“四查一指导”工作安排(“四个统一”即“统一部署、统一标准、统一步骤、统一行动”;“四查”即企业自查、县级排查、市级抽查、省级巡查;“一指导”为交通运输部检查指导),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坚持底线思维、极限思维,把握春运春节安全生产和冬季极端恶劣天气防范应对的严峻复杂形势,聚焦可能导致群死群伤的重大风险隐患,进一步夯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切实提升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水平,进一步健全完善工作机制,强化部署培训和压力传导,集中消除安全隐患,提级管控重大风险,坚决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全力确保春运春节全市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二、排查整治范围及重点内容
(一)春运春节交通运输安全生产重大风险隐患。
围绕公路运营、水上交通、港口航道、道路运输、城市客运、交通工程建设、铁路沿线环境治理、极端恶劣天气及自然灾害风险防范、安全管理等重点领域,聚焦可能导致群死群伤的重大安全风险隐患,对照《2026年春运春节全省交通运输安全生产重大风险隐患自查排查指南》(详见附件3,以下简称“《自查排查指南》”)和《山东省交通运输行业重大隐患执法检查重点事项清单(2025年版)》,逐领域、逐条目开展自查排查。
(二)交通运输安全生产重大危险源管控不到位问题隐患。
针对重大危险源节假日提级管控措施落实和日常监管工作要求,围绕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机制不健全、节假日重大危险源提级管控措施落实不到位、重大危险源日常监管有关要求落实不到位等3个方面问题,深入排查整治重大危险源清单、细化措施和责任分工、应急预案,以及向直接监管部门备案等方面存在的问题隐患。
(三)以往排查发现问题集中的重大隐患。
聚焦省交通运输厅安委办印发的《重大事故隐患清单》以及2025年春运春节、汛期暑期两次排查整治发现问题集中的重大隐患,开展针对性自查排查: ①客船未按规定配备足额消防救生设备设施或存在严重缺陷;②企业所属经营性驾驶员和车辆存在长期“三超一疲劳”(超速、超员、超载、疲劳驾驶)且未及时纠正处理;③客运包车未持有效的包车客运标志牌进行经营,线路两端均不在车籍所在地;④货运车辆运输过程中违法装载导致车货总质量超过100吨;⑤使用报废、擅自改装、拼装、检验检测不合格(含未在有效期内)以及其他不符合国家规定的车辆装备、设施设备等从事经营活动的;⑥所属危险货物运输车辆未按规定采取相关安全防护措施的;⑦未取得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许可,擅自从事道路危险货物运输;⑧危大工程支架支撑体系的基础承载力、结构形式、预压程序、拆除顺序不满足专项施工方案要求或施工荷载超过设计值等重大隐患;⑨特种作业人员未按规定持证上岗的。
三、工作安排
(一)动员部署和培训阶段(2026年1月1日前完成)。
1.动员部署。组织召开会议,对专项排查整治工作进行全面动员部署。
2.组织培训。加强排查整治工作专题培训,特别要加强对企业负责人及相关管理人员的专题培训,并督促企业组织开展内部针对性专题培训,切实提升排查整治工作质效。
(二)自查排查阶段(2026年1月15日前完成)。
1.企业自查。交通运输企业主要负责人牵头,组织从业人员对照《自查排查指南》,深入开展企业内部自查。
2.县级排查。主管部门依据《自查排查指南》,对辖区企业组织开展全覆盖排查,对涉及重大危险源、未报送自查情况、以往排查整治工作中自查隐患为零但管理部门排查出2个以上重大隐患等情形的企业进行重点现场核查。
(三)抽查巡查阶段(2026年1月16日至1月31日)。
1.市级抽查。市局将按照不低于30%的比例,对县级交通运输管理部门排查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抽查,并延伸至重点企业、重点部位进行验证式核查。市级抽查指南详见附件4。
2.指导帮扶。市局成立由局领导带队的指导帮扶组,从全市交通运输安全生产与应急管理专家库抽调1名专家,局属有关单位、机关有关科室派员参加。春节春运期间,各指导帮扶组每月至少对所包保县(市、区)、功能区开展2次指导帮扶。期间,交通运输部、省交通运输厅将组织开展现场指导,并延伸至县(市、区)。
(四)巩固提升阶段(2026年2月1日至活动结束)。
为确保春运行业运行安全平稳有序,春运期间,坚持问题导向,对发现的问题隐患,督促企业立行立改。对发现的重大隐患,要明确责任人员,实现闭环整改。局属各单位和相关业务科室要及时总结排查整治中形成的好经验、好做法,对发现重大隐患情形较为集中的问题要开展深入剖析,查找行业安全监管薄弱环节和短板不足,进一步完善制度措施,形成长效治理机制。
四、有关要求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压实排查整治工作责任。成立2026年春运春节全县交通运输安全生产重点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和元旦春节交通运输安全生产重大危险源提级管控工作专班,统筹推进排查整治工作。专班要强化统筹协调、调度指导、跟踪督促、上传下达等工作,推动重大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扎实开展。交通运输企业主要负责人作为隐患排查整治行动第一责任人,要推动企业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亲自指导排查整治工作开展并亲自带队检查排查整治情况。局安委办要发挥好统筹协调和牵头抓总作用,确保责任层层传导到位、措施层层落实到位;有关业务科室、局属单位要推动解决本领域的重点难点问题。排查整治期间发生亡人事故和重大险情的,要坚决落实“四个一律”措施,即:一律进行警示通报、一律开展约谈提醒、一律实施信用降级、一律纳入重点监管并实施驻点监督。
(二)强化信息报送和统计分析。主管部门及涉重大危险源企业要充分发挥系统作用,构建形成数据直报、分级管理的重大风险隐患五级排查整治体系,有效保障“四查一指导”机制落实落地。工作专班于专项排查整治期间要安排专人负责信息调度和报送,每日15时前通过系统向市局报送当日问题隐患数据及整改进展情况。
(三)提升排查整治专业化水平。自查、排查整治过程中可发挥专家技术优势,依托安全生产社会化服务机构参与隐患排查治理,提升发现问题隐患、解决问题隐患的能力,切实提升排查整治专业化水平。
(四)加大活动宣传和问题曝光力度。各有关单位要充分发挥行业媒体的作用,加大活动宣传力度,继续强化“12328”安全生产举报电话宣传力度,指导督促交通运输企业落实内部隐患举报奖励机制,通过张贴风险隐患信息收集二维码等形式,引导公众参与排查整治工作。市局将对抽查和指导帮扶中发现的重大风险隐患和突出问题进行通报。各单位将排查整治“明白纸”(附件2)发送至所监管企业,要求主要负责人接收签字、组织学习。
专项排查整治期间,请认真学习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入企检查相关文件,并严格遵守有关要求。
(此件公开发布)
嘉祥县交通运输局
2025年1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