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祥县关于第三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序号15,对应市序号21)整改完成公示

  • 发布日期:2025-1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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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70829004334198K/2025-04710 发布机构: 济宁市生态环境局嘉祥分局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组配分类: 通知公告
成文日期: 2025-12-15 失效日期:
有效性:

我单位牵头承担的第三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序号15,对应市序号21)整改工作已完成,现予以公示,公示期2025年12月15日至2025年12月19日,现就验收完成情况公示如下:

一、反馈问题

济宁明德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济宁祥城环保有限公司、鱼台县谷亭生活垃圾处理场地下水超标,不同程度存在污水综合水池或地坪漆等部分区域破损、污水输送管道存在漏点、运行期防渗层未定期开展完整性监测、地下水例行监测指标不完善、监测点位位置不合理、监督性监测频次不能满足规范要求等问题。

二、整改目标

强化问题整改,消除地下水污染隐患。

三、完成时限

2025年12月底。

四、整改措施

1. 督促济宁祥城环保有限公司按照《危险废物填埋污染控制标准》要求,科学设置地下水监测点位和指标,定期开展防渗衬层完整性监测,及时修补防渗层破损或管道漏点;规范开展地下水监督性监测。

2. 根据《危险废物处置场和垃圾填埋场地下水环境状况调查评估技术指南》,结合《地下水环境背景值(DB3708T 61—2024)》,开展地下水超标成因分析,对于因地质因素造成超标的指标,经过科学论证后予以明确;对于存在人为因素的,及时采取措施切断污染源,控制污染趋势,消除环境隐患。

五、完成情况

1.督促济宁祥城环保有限公司排查防渗层破损情况,目前该企业的防渗层破损和管道漏点已修补完成,并在后期编制地下水调查报告时验收合格,企业严格按照相关规范设置地下水监测井,并按时开展地下水检测。

2.开展危险废物填埋场地下水超标成因分析,济宁祥城环保有限公司已于2025年2月24日与山东省鲁南地质工程勘察院(山东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第二地质大队签订委托合同,委托其进行地下水超标调查,目前调查报告已编制完成,并已通过专家评审,报告明确“该区域无机指标的地下水环境背景本低值高于《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IV类水标准,将检测数据与历史数据对比发现,均不高于历史数据,综上并无直接证据可证明无机指标的超标是由于企业生产造成的。”报告文本已报送县生态环境局备案。

六、现场验收情况

2025年1月10日,济宁市生态环境局嘉祥县分局组织人员对济宁祥城环保有限公司存在问题整改情况进行了现场验收。经现场验收,济宁祥城环保有限公司存在问题已全部整改完成。

以上整改情况向社会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内向济宁市生态环境局嘉祥县分局反映,联系电话:6868117。

公示时间:2025年12月15日-2025年12月19日,共5天。


济宁市生态环境局嘉祥县分局

 2025年12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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