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嘉祥县人民政府关于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的公告
- 发布日期:2025-1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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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370829004334198K/2025-04266 | 发布机构: | 济宁市生态环境局嘉祥分局 |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组配分类: | 意见征集 |
| 成文日期: | 2025-11-10 | 失效日期: | |
| 有效性: |
为加强烟花爆竹安全管理,保障公共安全、公众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防治大气污染,控制噪声污染,按照有关规定,结合我县实际,编制了《嘉祥县人民政府关于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征求意见稿)》。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有关意见建议请于2025年12月11日前反馈至联系邮箱,并在标题中注明“烟花爆竹通告反馈意见”字样。
公开征求意见时间:2025年11月10日—2025年12月10日
联系单位:济宁市生态环境局嘉祥县分局
联系电话:6869909
邮箱:jxwkk09@163.com
嘉祥县人民政府关于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征求意见稿).doc
《嘉祥县人民政府关于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征求意见稿)》解读.doc
背景介绍:抓好烟花爆竹燃放管控工作是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现实需要。烟花爆竹燃放造成的安全事故历历在目,烟花爆竹安全监管责任重大。烟花爆竹管控是实现春节期间污染减排,避免重污染天气的重要抓手。根据以往经验,秋冬季尤其是春节期间大气扩散条件较差,受烟花爆竹燃放影响,极有可能出现中至重度污染,局地可能出现严重污染,空气质量形势异常严峻。扩大禁燃区工作是重中之重,这是降低烟花爆竹燃放安全风险的核心举措,也是改善空气质量、保障群众健康的关键抓手。根据政府要求,我县以现有禁燃区域为基础,结合人口密度、环境敏感点分布等实际,划定了扩区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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