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姑集镇房屋使用安全应急处置预案
- 发布日期:2025-0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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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11370829004333523C/2025-00520 | 发布机构: | 嘉祥县孟姑集镇人民政府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组配分类: | 应急预案 |
成文日期: | 2025-01-21 | 失效日期: | |
有效性: |
1.总则
1.1工作目的
为建立健全房屋使用应急管理工作体系,提高应急处置能力,确保科学、及时、有效地组织应对事故,最大限度的减少人员伤亡、财产损失以及不良社会影响,特制定本预案。
1.2工作原则
1.2.1以人为本,以防为主,以避为先。加强房屋使用安全日常管理,落实常态化网格化监管机制,发现重大安全隐患时及时组织撤离避险,确保居民生命安全。
1.2.2属地负责,部门联动,群防群控。发挥村两委的组织优势,发挥各部门和专业单位的技术力量,综合派出所、民政等部门的动员能力,提高住户与相关管理人员的应急避险应对技能
1.2.3及时预警,果断决策,快速处置。加强房屋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管理,建立完善住宅房屋险情及时发现预警机制、会商决策机制、应急处置机制,全面提高应急处置能力和水平。
1.3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城县危险房屋管理规定》、《山东省房屋使用安全管理条例》。
1.4适用范围
适用于孟姑集镇域范围内鉴定为C级、D级危房及房屋结构安全危险性较大的房屋。
2.应急指挥机构与体系
2.1组织体系
2.1.1成立由镇镇政府为总牵头指挥,以镇党政办、建委、应急办、水利站、财政所、司法所、民政办、派出所、国土所、综合执法大队、信访办等部门组成的房屋安全应急指挥部(简称指挥部),办公室设在镇建委办公室。
2.1.2根据实际需要,指挥部组建部门为应急处置和指挥决策提供咨询、参谋。
2.2工作职责
党政办:负责相关房屋使用安全管理工作的后勤保障以及相关文字材料、所需物资的筹措准备。
建委:负责建立健全全镇房屋使用安全应急管理工作体系;贯彻执行党委政府关于房屋使用安全应急管理工作的重大决策:指导村两委制定完善和实施“一房一案”的紧急撤离执行方案;组织指挥各成员单位开展宣传、演练、应急准备及各项应急处置工作。负责做好房屋安全应急管理工作的技术保障,参加应急管理工作的会商,提供专业建议、技术咨询。做好房屋使用安全应急管理工作,负责建立房屋安全的预防预警机制和工作会商决策机制,对重点防治的住宅房屋以“幢”为单位编制“一房一案”应急撤离执行方案,在指挥部指导下,开展应急处置培训和演练,实施监测预警、应急响应、应急处置、应急保障等具体工作。
镇信访办:牵头负责群体性事件的处置,指导开展房屋使用安全管理领域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加强社会稳定形势分析研判。负责房屋使用安全管理方面来信、来访、来电等事项的登记、接待、交办等工作。协助网络舆情责任主体单位做好引导处理。
镇应急办:负责将房屋使用安全预案应急管理工作纳入全镇应急联动工作体系,完善全镇相关应急预案:根据指挥部要求,开展各类演练,做好应急响应启动期间各部门的协调工作。
镇民政办:负责做好房屋使用安全突发事件中困难群众的基本用房保障。
镇财政所:负责保障房屋使用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行动必要经费。
派出所:负责房屋使用安全管理现场的治安;在发生房屋安全突发事件后;组织人员疏散,控制易燃、易爆物品,维护现场和交通秩序。
国土所:牵头指导地质灾害区域房屋使用安全管理工作,做好危旧住宅房屋应急处置、治理改造相关用地政策。
综合执法大队:重点针对“破墙开门”等违法违规装修行为实施联合整治,对住户擅自更改底层房屋用途,拆除承重墙、扩大门洞等行为一并纳入整治。做好并指导督促村两委做好违章建筑拆除工作。
水利站:负责做好雨雪、大风等极端恶劣天气相关气象预报预测预警等应急工作。
3.预防预警机制
3.1落实主体责任
房屋所有权人是房屋使用安全的第一责任人,必须切实负起日常维护、委托鉴定、安全治理的主体责任,积极配合政府相关部门做好房屋使用安全监管工作。
3.2建立楼、房档案
3.2.1一楼一档。镇建委负责建立辖区内经筛查的房屋档案,内容包括房屋基本信息,筛查和鉴定报告,房屋安全管理员和片区监管员,日常巡查检查频次和记录,紧急撤离疏散点和方案,做到对全区房屋使用安全状况全掌握、细管理。在开展装修管理、危旧房屋巡查、危房解危排险等工作时,及时记录并建立台账,定期汇总。
3.2.2一房一案。镇建委根据辖区内住宅房屋的安全状况确定应急管理需重点防治房屋,以“幢”为单位编制“一房案”的应急撤离执行方案,作为全镇房屋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组成部分。明确紧急撤离决策和执行的组织体系,程序及要求,指挥和决定,相关组成人员的责任分工。
3.3加强监管监测
3.3.1联动监管。按照“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确保安全”的监管原则,会同各部门加强协调配合,建立相应的房屋使用安全监管联动机制,明确各方责任,加大对“破墙开门”“违规装修”的整治和处罚力度。
3.3.2日常监管。镇政府负责落实确定房屋使用安全管理员和片区监管员,全面建立专人检查、专人监管、专人负责的常态化、网格化管理体系,形成社区(村)片区的二级监管网络和属地为主的日常监管体系。建立使用安全应急处置、安全信息建档等相应制度。
3.3.3监测预警。采取购买服务的方式,由第三方专业机构,对全镇存在安全隐患的房屋实施动态监测预警,根据房屋使用安全隐患情况按照不同监测频率,采用相应措施实施监测。各村及相关职能部门在日常巡查过程中发现房屋疑似存在安全隐患的,及时纳入动态监测体系,更新相关资料,做到及时响应、快速应急。建委等相关部门时刻掌握重点住宅房屋使用安全状况,对房屋危险迹象明显加剧的,及时组织专家会商,分析评估安全风险类别,做好分类应急处置。
4.应急响应
4.1先期处置
4.1.1现场查勘。在接到安全隐患信息后,第一时间指派片区监管员、房屋安全管理员赴现场了解房屋基本信息、隐患程度等,同时配合相关职能部门做好各项工作。
4.1.2应急联动。其他各成员部门按照职责要求做好各项预防、前期准备、配合及善后工作,合理采取维稳措施,切实保障社会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4.2分级响应
4.2.1事件分级。根据房屋使用安全隐患严重程度,将房屋使用安全突发事件分为危急、紧急和一般三级。
(1)危急房屋使用安全事件:房屋本身质量差以及居民在使用过程中拆除、破坏承重构件等,造成局部墙体(构件)已经出现明显的承载力不足引起裂缝,且裂缝不断开裂,房屋随时有倒塌可能的;经有相应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鉴定为D级危房的;经专家组论证,需立即撤离的。
(2)紧急房屋使用安全事件:房屋本身质量差以及居民在使用过程中拆除、破坏承重构件等,造成局部墙体(构件)已经出现明显的承载力不足引起的裂缝,且裂缝较为明显或局部墙体己破坏的;经有相应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鉴定为C级危房的。
(3)一般房屋使用安全事件:局部墙体(构件)承载力严重不足,但在圈梁等构件作用下,墙体尚未出现明显承载力不足引起的裂缝;局部墙体(构件)已出现明显承载力不足引起的裂缝,但裂缝变化发展较缓慢;局部墙体(构件)破坏,应力重分布后,附近墙体(构件)尚未达到立即破坏的程度的
4.2.2响应程序。根据房屋使用安全隐患等级不同,对危急、紧急和一般房屋使用安全事件,分别启动一级、二级和三级应急响应。
(1)一级响应程序:镇政府组织落实群众撤离转移工作,第一时间保障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专家组(专业单位)对突发情况进行先期分析,指挥部根据房屋实际情况,组织商讨并确定实施方案,成员单位按照职责要求做好各项工作,及时采取合理维稳措施:对危及公共安全的危旧住宅房屋或经有相应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鉴定为D级危房的,县住建局应及时下发《督促解危通知书》,通知房屋使用安全责任人停止使用并立即撤离,房屋使用安全责任人拒不执行且房屋有发生安全事故现实危险的,报请县政府决定采取强制措施。县政府作出采取强制措施决定的,由指挥部根据房屋情况制定具体实施方案予以执行。强制措施包括:对水、电供应和可燃性气体、液体输送进行控制;划定警示区,实行临时交通管制征用周边建筑物、构筑物和有关设施;拆除或者破损相邻建筑物、构筑物和有关设施;对危险房屋采取消除现实危险的必要措施;组织人员撤离;法律、法规规定可以采取的其他措施。
(2)二级响应程序。第一时间做好居民沟通工作,落实片区监管员、房屋安全管理员,对房屋增加巡查频率,确保全面掌握房屋在实施紧急加固前的基本情况:同时委托第三方专业服务机构实施动态监测工作,由第方动态监测服务机构对该房屋增加巡查频率;委托有相应资质的企业实施紧急加固维修工作。
(3)三级响应程序。镇片区监管员、房屋安全管理员加大房屋巡查力度,增加房屋巡查频率;同时委托第三方专业服务机构实施动态监测工作,由第三方动态监测服务机构对该房屋增加巡查频率;落实日常巡查工作。
4.2.3指挥协调
镇应急联动指挥中心在启动应急响应前,指令相关联动成员单位实施先期处置。当启动三级响应后,由指挥部办公室负责组织协调。进入二级响应及以上时,指挥部办公室应组织召开房屋使用安全应急处置紧急会议,部署防范、应急处置工作,落实各项应急防范措施,加强对隐患房屋巡查,做好房屋周边安全维护工作,及时更新上报最新消息,必要时对存在较大安全隐患房屋内的各类人员实施转移。进入一级响应后,由指挥部全面实施房屋使用安全突发事件的应急指挥和协调工作。
4.3信息报送
社区和居民发现房屋使用安全隐患时,要及时上报社区。镇应急联动指挥中心在接到房屋安全警情后,要迅速指令镇建委等相关部门行现场查勘,了解隐患基本情况,确认隐患等级,对危急房屋使用安全事件或安全隐患需要采取应急处置措施的,要第一时间报告指挥部。
5.应急结束
房屋安全险情得到有效控制,相关安全隐患消除后,经指挥部批准,应急响应结束。相关部门(单位)应在事件处置完毕后4小时内反馈事件详细情况。
6.应急保障
各成员单位根据职能要求给予技术、人员、物资、经费等保障。镇政府负责组建专家组,提供专业的技术支持。负责房屋使用安全应急处置协调工作,委托第三方专业服务机构对存在较大安全隐患的房屋实施临时加固等,及时消除房屋安全隐患。
7.奖励追究
对在房屋使用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奖励。对应急处置中因失职渎职造成损失的,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追究当事人的责任,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