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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祥县关于第三轮省生态环保督察转办信访件(编号D4JN20241028018)整改完成情况公示

  • 发布日期:2025-01-02 15: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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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录入人:嘉祥县纸坊镇人民政府
  • 信息来源:嘉祥县纸坊镇人民政府

我单位牵头承担的第三轮省生态环保督察转办信访件(编号D4JN20241028018)已办结,现对整改完成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 2025 年 1 月 2 日至 2025 年 1 月 8 日(共5个工作日),如对办理情况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以电话、信函等方式反馈,(信函以当地邮戳时间为准),我单位将对反馈问题进一步核查整改。

一、交办问题情况

嘉祥县纸坊镇露天加工石材厂,敬老院路口往北100米,再向东500米,在老史山的山窝里,露天加工产生很多灰尘,已运营三四年,投诉过无人处理。

二、调查处理情况

(一)基本情况

群众反映露天加工石材厂位于纸坊镇西焦村东南200米,244省道东的一处闲置土塘内,纸坊镇吕村刘姓村民的石材加工点,有两个手锯,露天雕刻石狮。该石材加工点占地约800平方米,无其他生产设备。

(二)调查核实情况

交办问题属实。

10月27日、10月30日,嘉祥县政府组织县工业和信息化局、纸坊镇政府对信访反映问题进行了现场调查,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土塘内现场有石料十余块,材质为花岗岩,大小有一立方米到几立方米不等。有雕刻成品石狮6只,10余个2米左右石台座,有一名工人正在露天雕刻石狮,无任何收尘集尘措施,雕刻产生的粉尘无组织排放。该处是纸坊镇吕村刘姓村民,一周前从外地购买花岗岩来此处雕刻加工,加工时不产生废水。

(三)查处整改情况

纸坊镇政府执法人员抽调运输及工程机械车辆,按照“散乱污”整治标准,立即对该处断电,当场用机械车辆对现场石雕及石料清理取缔。

10月30日,县工业和信息化局、纸坊镇政府执法人员对该处露天石材加工点整改情况进行了现场核实,该处已按照“两断三清”清理完毕。

举一反三,持续加大巡查和监管力度,防止散乱污问题反弹。

问题已办结。

三、现场验收情况

2025 年 1 月 2 日,我单位牵头对该信访问题整改情况进行了现场验收,经现场复核确认该处已清理完毕,该信访问题已整改完成,未发现反弹迹象。

联系电话:0537-6601201


纸坊镇人民政府

2025 年 1 月 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