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指南丨存量房转移登记“一件事”服务指南
- 发布日期:2024-09-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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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量房转移登记“一件事”服务指南
一、事项联办:不动产登记、缴税、水电气暖联合过户
二、服务对象:买卖存量房的群众(自然人)
三、材料清单:
1.不动产登记申请书;
2.买卖双方身份证明;
3.二手房买卖合同;
4.不动产权属证书;
5.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明(委托他人代理的)。
四、核税所需申请材料:
1.未婚单身:户口簿;
2.离婚单身:离婚证明及离婚协议,或者已生效的离婚法律文书、户口簿(含具有抚养权未成年子女户口簿);
3.丧偶单身:夫妻关系证明及配偶死亡证明、户口簿;
4.个人已婚:配偶身份证明、结婚证、户口簿及未成年子女户口簿。
!备注:不申请税收优惠及增量非住宅用房可不提供以上证明材料,但需向税务部门提供放弃税收优惠的承诺书。
五、办理时限:即时办结。
六、收费标准:
住宅每件80元,非住宅每件550元。(核发一本不动产权属证书的不收取证书工本费,向一个以上不动产权利人分别核发权属证书的,每增加一本证书加收证书工本费10元)
七、结果送达
1.窗口领取:办理完结后在服务大厅窗口直接领取;
2.在线查询:办理完结后同步生成电子证照,可在爱山东APP或山东省不动产登记“一网通办”便民平台查询;
3.邮寄送达:提供免费邮寄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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