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祥县2023年度县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
- 发布日期:2024-09-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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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11370829004334112Q/2024-14958 | 发布机构: | 嘉祥县审计局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组配分类: | 预算执行审计报告 |
成文日期: | 2024-09-27 | 失效日期: | |
有效性: |
根据审计法规定和县委审计委员会批准的审计项目计划安排,县审计局组织开展了2023年度县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重点审计了非税收入、国有资产管理等方面。审计结果表明:2023年,全县各级各部门按照县委、县政府决策部署,认真执行县人大常委会有关决议和审查意见,强化财政资源统筹,优化财政支出结构,推进预算管理改革,切实防范化解各类风险,推动全县经济发展提质增效。
——强化增收节支,提升财政统筹保障能力。积极应对各种不利因素影响,着力优化财政收入结构。强化财税部门联动,应用智慧税费平台加强对重点行业税源监管,提高申报质量。持续加大对上争取力度,2023全年争取到位上级资金57.47亿元。
——优化支出结构,支持民生福祉稳步提升。发挥财政保障职能作用,推动民生实事顺利完成。全县民生相关领域支出40.8亿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83.04%。继续加大教育领域投入,改善办学条件。加强社会保障体系建设,低收入群体基本生活得到有效保障。
——深化财政改革,助推财政管理提质增效。建立健全财政资金事前事中事后绩效管理制度体系,加强评价结果运用。升级全县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不断深化预算管理改革,加强财政资金监管,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和效率。
一、县级预算执行审计情况
2023年,县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总量579144万元,支出总量552212万元,结转结余26932万元。县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总量383913万元,支出总量380729万元,结转结余3184万元。县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41万元,支出14万元,结转结余27万元。县级社会保险基金收入97404万元,支出85902万元,当年结余11502万元,累计结余153683万元。
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1.预算编制不完整不全面。(1)2022年结转资金2257万元、以前年度结转存量资金3115万元未编入2023年年初预算。(2)8个非税收入项目未编入2023年年初预算。
2.预算执行率低。截至2023年底,8个部门单位调整后预算总体执行率低于50%,其中44个项目未支出,涉及资金28090.77万元。
3.应拨未拨专款5356.35万元。审计抽查发现,截至2023年底,县财政预算内欠拨专款5356.35万元,一是一般预算专款应拨21298.83万元,欠拨4760.69万元;二是政府性基金预算专款应拨1203.56万元,欠拨590.20万元;三是国有资本经营预算专款应拨11.97万元,欠拨5.46万元。
4.政府采购年初预算约束力差。41个单位在无年初采购预算的情况下,决算支出681.25万元;10个单位政府采购执行率低于50%,涉及年初预算金额1002.37万元;10个单位有年初政府采购预算而无采购支出。
5.绩效管理工作仍需加强。(1)7个项目事前绩效评估不规范。(2)25个项目支出自评表存在评价不合理、自评分值不准确等问题。
6.非税收入征缴不到位。(1)2023年度污水处理费应征未征20.32万元,其中:自备井用水应征未征4万元,建筑工地应征未征16.32万元。(2)非税收入未及时缴入国库3517.25万元。
7.财政专户和预算单位开设账户使用方面存在不足。(1)未及时足额向粮食风险基金专户拨付资金1300万元,截至2023年底,仍有476.89万元未拨付。(2)压煤搬迁资金专户违规存入清洁煤补贴、清洁煤替代市级财政补贴资金、散煤处置费等82.12万元,未做到专户存储。
8.国有资产管理使用存在短板。(1)镇级政府未按要求建立健全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机制。(2)涉及机构改革部门资产划转不及时。县检验检测中心目前使用的2辆公车,产权归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所有,机构改革后资产未及时划转。(3)重点延伸审计1家县直国有企业资产管理情况,发现该企业1个项目资产权属不清晰,涉及资金1311.97万元;部分老旧设备资产闲置,价值35.96万元。
9.1个单位未履行代征城区生活垃圾处理费职责。2022年以来,该单位未履行代征客运车辆、货运车辆、航运船舶、港口、码头城区生活垃圾处理费的职责。
二、2023年度县级重点政府投资审计情况
2023年,县公共投资审计共完成审计项目26个,审计工程结算金额76311.82万元,审减金额7384.56万元,发现问题124个,提出审计建议70余条且均被被审计单位采纳。
三、审计建议
(一)强化预算编制管理,提升精细化水平。科学合理、实事求是编制预算,严格预算刚性约束,增强预算执行的时效性和规范性。
(二)切实履行财政监管职责,有效控制财政风险。规范政府采购行为,落实政府采购改革举措,提升采购效益。坚持“规范、高效、精简”原则,提升预算单位账户核算水平。及时更新资产监管文件,强化各项制度执行,增强监督实效。
(三)加强非税收入征收管理工作,确保应收尽收。科学编制非税收入预算,确保非税收入按照预算管理方式和预算级次及时、足额、安全入库。
(四)加强财政资金绩效管理,推动政策落实落地。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深化细化项目绩效目标,加强项目运行绩效监控和绩效评价,推进落实绩效评价结果运用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