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嘉祥县委常委会成员、县政府领导班子成员2024年安全生产职责和任务清单》的通知

  • 发布日期:2024-08-05 16:52
  • 浏览次数:
  • 录入人:嘉祥县应急管理局
  • 信息来源:嘉祥县应急管理局

中共嘉祥县委  嘉祥县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嘉祥县委常委会成员、县政府领导

班子成员2024年安全生产职责和任务清单》的

通  知

各镇(街)党(工)委和人民政府(办事处),嘉祥经济开发区党工委和管委会,县直有关部门:

现将《嘉祥县委常委会成员、县政府领导班子成员2024年安全生产职责和任务清单》印发给你们,请按照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市县工作要求,结合实际,进一步明确本辖区、本部门本单位领导班子成员安全生产责任,并抓好具体落实。

中共嘉祥县委

嘉祥县人民政府

2024年8月2日

嘉祥县委常委会成员、县政府领导班子成员

2024年安全生产职责和任务清单

县委常委会成员、县政府领导班子成员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严格落实上级安全生产决策部署,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坚持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安全良性互动,坚决扛牢“促一方发展、保一方平安”政治责任,按照职责分工抓好2024年安全生产重点工作任务落实。

一、县委书记工作清单

(一)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深入推进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和县委安全生产决策部署以及《安全生产法》、《煤矿安全生产条例》、《山东省安全生产条例》、《山东省安全生产行政责任制规定》等法律法规规章的贯彻落实;

(二)把安全生产纳入县委年度重点工作和向县委全会报告工作的内容,每季度至少主持召开一次县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安全生产工作,每季度至少调研1次安全生产工作,每年至少开展1次地下矿山井下督导检查,定期研究矿山安全生产工作。遇有重大事项,随时听取汇报,并作出决定;

(三)督促落实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制度,将安全生产作为党政领导干部政绩考核的重要内容;

(四)组织推动各级各部门抓好国务院安委会安全生产十五条硬措施、防范遏制矿山领域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的硬措施和省委、省政府安全生产“八抓20条”创新措施等工作落实,深入推进化工行业安全生产整治提升专项行动和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深入推进安全生产风险专项整治,加强重点行业、重点领域安全监管,提升本质安全水平;

(五)支持人大监督安全生产工作;

(六)加强安全生产监管部门领导班子、干部队伍和机构建设;

(七)将安全生产宣传教育纳入党的宣传思想范畴,县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每半年安排一次安全生产集体学习;

(八)领导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工作,组织制定县安委会2024年工作要点,统筹协调安全生产工作,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巡查、考核、督查、暗查暗访等工作。对需要约谈的镇街(经开区)、部门单位主要负责人实施或者授权实施约谈;

(九)向上级党委书面报告安全生产方面履职情况,并列入本人年度述职报告。

二、县委副书记、县长工作清单

(一)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深入推进省、市、县党委政府安全生产决策部署以及《安全生产法》、《煤矿安全生产条例》、《山东省安全生产条例》、《山东省安全生产行政责任制规定》等法律法规规章的贯彻落实;

(二)把安全生产纳入县政府重点工作和政府工作报告的重要内容。每季度至少安排县政府常务会议听取一次安全生产工作特别是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开展情况汇报,及时研究安全生产政府规章,定期研究矿山安全生产工作,研究解决安全生产重大事项和突出问题;

(三)组织制定县安委会2024年工作要点,督促各专业委员会严格执行会议、工作报告、警示、通报、约谈、重大隐患挂牌督办等制度;

(四)组织推动各级各部门抓好国务院安委会安全生产十五条硬措施、防范遏制矿山领域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的硬措施和省委、省政府安全生产“八抓20条”创新措施等工作落实,深入推进化工行业安全生产整治提升专项行动和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深入推进安全生产风险专项整治,推动重点行业、领域加强安全监管,提升本质安全水平;

(五)推动深化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预防体系建设,提升安全管理水平;

(六)每季度至少深入重点园区、企业、单位开展1次安全生产督导调研,每年至少开展1次地下矿山井下督导检查;

(七)组织设立安全生产专项资金并列入县级财政预算,加强安全生产基础建设和监管能力建设,保障监管执法必需的人员、经费和车辆等装备;

(八)组织领导生产安全事故抢险救援、调查处理工作;

(九)向本级党委主要负责人书面报告安全生产方面履职情况,并列入本人年度述职报告。

三、县委副书记工作清单

(一)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深入推进省、市、县党委政府安全生产决策部署以及《安全生产法》、《煤矿安全生产条例》、《山东省安全生产条例》、《山东省安全生产行政责任制规定》等法律法规规章的贯彻落实;

(二)协助县委书记推动县委、县政府抓好国务院安委会安全生产十五条硬措施、防范遏制矿山领域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的硬措施和省委、省政府安全生产“八抓20条”创新措施等工作落实,推进化工行业安全生产整治提升专项行动和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

(三)加强安全生产检查、督导,推动各项工作落实。督促协调纪检监察机关和组织、宣传、统战、政法、机构编制等部门单位支持保障安全生产工作,动员群团组织以及社会各界力量积极参与、支持、监督安全生产工作;

(四)向本级党委主要负责人书面报告安全生产方面履职情况,并列入本人年度述职报告。

四、县委常委、分管安全生产的副县长工作清单

(一)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深入推进省、市、县党委政府安全生产决策部署以及《安全生产法》、《煤矿安全生产条例》、《山东省安全生产条例》、《山东省安全生产行政责任制规定》等法律法规规章的贯彻落实;

(二)协助县长统筹推进安全生产工作,处理县安委会日常工作,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

(三)统筹推进国务院安委会安全生产十五条硬措施、防范遏制矿山领域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的硬措施和省委省政府安全生产“八抓20条”创新措施等工作落实,统筹推进化工行业安全生产整治提升专项行动和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统筹推进安全生产风险专项整治;

(四)加强安全生产检查督导、考核奖惩,推动各项工作落实。每半年至少主持召开一次相关专业委员会会议,分析安全生产形势,研究解决安全生产问题,采取针对性措施;

(五)组织分管行业领域、部门单位健全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制定年度安全生产工作要点并组织实施。加强安全生产检查、督导,每两个月至少深入重点园区、企业、单位开展一次安全生产督导调研,每季度至少到所包保的地下矿山井下现场督导检查1次,研究解决包保矿山安全生产重大问题。指导督促分管行业领域、部门单位落实“三管三必须”,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执法检查和暗访督导,加快推进产业升级和技术改造,提升本质安全水平;

(六)组织领导生产安全事故抢险救援、调查处理工作。指导督促分管行业领域、部门单位制定应急演练计划,组织开展应急救援演练;

(七)向本级党委、政府主要负责人书面报告安全生产方面履职情况,并列入本人年度述职报告。

五、县委常委会其他成员工作清单

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深入推进省、市、县党委政府安全生产决策部署以及《安全生产法》、《煤矿安全生产条例》、《山东省安全生产条例》、《山东省安全生产行政责任制规定》等法律法规规章的贯彻落实。

(一)组织民兵力量,协调驻嘉部队加强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针对性训练,提高应急救援水平;根据上级军事机关和县委的安排,协助地方做好安全生产抢险救援工作;加强安全生产检查、督导,推动各项工作落实;每季度至少到所包保的非煤矿山企业现场督导检查1次;向本级党委主要负责人书面报告安全生产方面履职情况,并列入本人年度述职报告。(县委常委、人武部政委)

(二)县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每半年组织一次安全生产集体学习;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宣传,在主流媒体开设专题专栏、开展系列报道,加强安全生产教育;指导安全生产突发事件新闻发布和舆情应对工作;督促有关地方和部门通过广播、电视、网站等媒介,多渠道发布安全生产信息,提高工作透明度和公信力;加强安全生产检查、督导,推动各项工作落实;向本级党委主要负责人书面报告安全生产方面履职情况,并列入本人年度述职报告。(县委常委、宣传部部长)

(三)加强安全生产监管部门领导班子、干部队伍和机构建设;将安全生产纳入干部培训内容和县委党校教育培训内容;支持安全生产专项督导工作组开展工作,协调解决有关问题;加强安全生产检查、督导,推动各项工作落实;向本级党委主要负责人书面报告安全生产方面履职情况,并列入本人年度述职报告。(县委常委、组织部部长)

(四)协助县委书记把安全生产纳入县委年度重点工作和向县委全会报告工作的内容,安排县委常委会会议每季度至少研究一次安全生产工作;加强对国务院安委会安全生产十五条硬措施、防范遏制矿山领域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的硬措施和省委、省政府安全生产“八抓20条”创新措施以及我县化工行业安全生产整治提升专项行动和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等工作开展情况的督查,对年度内发生的生产安全责任事故追责问责情况开展专项督查;加强安全生产检查、督导,推动各项工作落实;向本级党委主要负责人书面报告安全生产方面履职情况,并列入本人年度述职报告。(县委常委、办公室主任)

(五)引导民主党派、工商联和无党派人士积极参与、支持国务院安委会安全生产十五条硬措施和省委、省政府安全生产“八抓20条”创新措施以及我县化工行业安全生产整治提升专项行动和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等安全生产工作;加强安全生产检查、督导,推动各项工作落实;每年向本级党委主要负责人书面报告安全生产方面履职情况,并列入本人年度述职报告。(县委常委、统战部部长)

(六)推动落实《山东省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追究办法(试行)》,对发生生产安全责任事故的镇街(经开区)、部门和单位,依规依纪依法严肃追责问责;重点围绕责任落实、廉政建设和作风纪律加强监督检查,把安全生产工作开展情况作为政治监督的重要内容,把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作为重点纳入巡察内容;对弄虚作假、瞒报漏报生产安全事故负有直接责任和领导责任的党员干部、公职人员,从严从重开展责任追究;强化日常监督,督促相关职能部门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向本级党委主要负责人书面报告安全生产方面履职情况,并列入本人年度述职报告。(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县监委主任)

(七)将安全生产工作纳入平安嘉祥建设工作体系,作为平安嘉祥建设考核的重要内容;推动政法系统主动履行职责,严厉打击安全生产领域违法犯罪行为;把安全生产领域作为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的重要内容,严厉打击黑恶势力背后的“保护伞”;广泛教育群众、组织群众、动员群众参与安全治理;加强安全生产检查、督导,推动各项工作落实;向本级党委主要负责人书面报告安全生产方面履职情况,并列入本人年度述职报告。(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

六、与县委常委、分管安全生产副县长共同分管安全生产副县长工作清单

(一)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深入推进省、市、县党委政府安全生产决策部署以及《安全生产法》、《煤矿安全生产条例》、《山东省安全生产条例》、《山东省安全生产行政责任制规定》等法律法规规章的贯彻落实;

(二)协助县安委会主任制定县安委会2024年工作要点。督促各专业委员会严格执行会议、工作报告、警示、通报、约谈、重大隐患挂牌督办等制度;

(三)协助县委常委、分管安全生产副县长处理县安委会日常工作,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协助县委常委、分管安全生产副县长统筹推进国务院安委会安全生产十五条硬措施、防范遏制矿山领域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的硬措施和省委、省政府安全生产“八抓20条”创新措施等工作落实,统筹推进化工行业安全生产整治提升专项行动和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统筹推进安全生产风险专项整治;

(四)根据工作需要,提请召开县安委会全体会议或主持召开县安委会专题会议,原则上每季度召开一次县安委会全体会议,研究部署安全生产工作。根据工作需要约谈镇街(经开区)或有关部门单位负责同志;

(五)组织分管行业领域、部门单位健全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制定年度安全生产工作要点并组织实施。指导督促分管行业领域、部门单位落实“三管三必须”,扎实开展化工行业安全生产整治提升专项行动和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执法检查和暗访督导,加快推进产业升级和技术改造,提升本质安全水平;

(六)指导专业委员会及分管行业领域、部门单位制定2024年安全生产工作要点并指导组织实施。每半年至少主持召开1次相关专业委员会会议,分析安全生产形势,研究解决突出问题。根据重要任务、特殊时段、敏感时期、阶段性工作安排组织分析安全生产形势,及时研究解决安全生产问题,每两个月至少深入重点园区、企业、单位开展一次安全生产督导调研,每季度至少到所包保的地下矿山井下现场督导检查1次,研究解决包保矿山安全生产重大问题;

(七)统筹加强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体系建设,推动开展应急救援演练,组织领导生产安全事故抢险救援和调查处理工作。指导督促分管行业领域、部门单位制定应急演练计划,组织开展应急救援演练;

(十)向本级党委、政府书面报告分管行业(领域)、部门(单位)安全生产方面履职情况,并列入本人年度述职报告。

七、县政府其他副县长工作清单

(一)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深入推进省、市、县党委政府安全生产决策部署以及《安全生产法》《煤矿安全生产条例》、《山东省安全生产条例》、《山东省安全生产行政责任制规定》等法律法规规章的贯彻落实;

(二)组织分管行业领域、部门单位健全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制定年度安全生产工作要点并组织实施,将安全生产工作与业务工作同时安排部署、同时组织实施、同时监督检查、同时考核奖惩;

(三)按照职责指导督促分管行业领域、部门单位深入开展国务院安委会安全生产十五条硬措施、防范遏制矿山领域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的硬措施和省委省政府安全生产“八抓20条”创新措施。细化完善相关法规标准和制度措施,健全安全生产长效机制。

(四)指导督促分管行业领域、部门单位落实“三管三必须”,扎实开展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执法检查和暗访督导,加快推进产业升级和技术改造,提升本质安全水平;

(五)每两个月并结合年度敏感时段安全生产形势,至少带队深入重点园区、企业和单位开展一次安全生产督导调研。每半年至少主持召开一次相关专业委员会会议,分析安全生产形势,研究解决安全生产问题,采取针对性措施;

(六)指导督促分管行业领域、部门单位制定应急演练计划,组织开展应急救援演练,分管行业(领域)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和重大社会影响的涉险事故时,按照规定赶赴现场,依法组织或者参与事故处置和抢险救援工作,督促相关事故整改措施落实;

(七)向本级党委、政府书面报告分管行业(领域)、部门(单位)安全生产方面履职情况,并列入本人年度述职报告。

八、县政府办公室主任工作清单

(一)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深入推进省、市、县党委政府安全生产决策部署以及《安全生产法》、《煤矿安全生产条例》、《山东省安全生产条例》、《山东省安全生产行政责任制规定》等法律法规规章的贯彻落实;

(二)将安全生产纳入县政府年度重点工作和《政府工作报告》的重要内容;

(三)每季度至少安排县政府常务会议听取一次安全生产工作情况汇报,将安全生产情况纳入县政府重要工作情况通报;协调每季度召开一次县安委会全体会议;

(四)协调安排县政府领导同志定期检查安全生产工作;

(五)协助县委常委、办公室主任加强对县政府有关部门开展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安全生产十五条硬措施、防范遏制矿山领域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的硬措施和省委省政府安全生产“八抓20条”创新措施活动、化工行业安全生产整治提升专项行动和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开展情况的督查,督促县政府有关部门依法依规履行安全生产职责;

(六)向本级党委、政府书面报告分管行业(领域)、部门(单位)安全生产方面履职情况,并列入本人年度述职报告。


关于印发《嘉祥县委常委会成员、县政府领导班子成员2024年安全生产职责和任务清单》的通知.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