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请引进青年人才补贴的通知
- 发布日期:2024-08-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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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11370829562531110T/2024-14175 | 发布机构: | 嘉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组配分类: | 通知公告 |
成文日期: | 2024-08-05 | 失效日期: | |
有效性: |
各企业:
根据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印发的《关于印发<济宁人才金政20条>的通知》(济办发〔2022〕25号)文件精神,现就做好用人单位引进青年人才补贴申请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请范围和条件
(一)申请范围:申请用人单位必须为在嘉祥县依法注册登记并纳税的企业,包括民办非企业单位、经济和社会中介组织。
企业新全职引进以及来济自主创业的硕士研究生(以下简称新引进硕士),年龄放宽至40周岁;
企业新全职引进以及来济自主创业的全日制本科生(含全日制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以下简称本科生),年龄放宽至35周岁;
攀登企业新全职引进的全日制专科毕业生(含全日制高级工班毕业生,以下简称专科生),年龄不超过30周岁。
年龄计算截止日期为签订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的日期。
(二)申请条件:
青年人才属首次在济宁就业,新引进硕士、本科生来济就业、自主创业时间为2022年10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专科生来济就业时间为2022年10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且用人单位按规定为人才本人缴纳社会保险(以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为主要参考)。首次在济宁就业时间认定以首次在济宁缴纳社会保险时间为准。
新引进人才在用人单位或自主创业单位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满12个月为1个年度(批次)进行兑现;缴纳社会保险未满12个月的,延至下个年度进行申报。
二、补贴标准
(一)硕士研究生。对符合条件的硕士研究生,3年内企业税务登记县级财政按照每人每年2.4万元的标准给予用人单位引才补贴(全球TOP200、国内“双一流”高校毕业和攀登企业引进的延长至5年),并给予硕士研究生人才家庭3万元奖励。
(二)全日制本科生(含全日制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对符合条件的全日制本科生,3年内企业税务登记县级财政按照每人每年1.2万元的标准给予用人单位引才补贴(全球TOP200、国内“双一流”高校毕业和攀登企业引进的延长至5年)。
3.全日制专科毕业生(含全日制高级工班毕业生)。对符合条件的全日制专科毕业生,3年内企业税务登记县级财政按照每人每年6000元的标准给予用人单位引才补贴。
三、申请流程
(一)材料收集。用人单位收集引进人才的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完整的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原件(盖章版)、企业营业执照、申请补贴完整年度企业税收完税证明(2022年1月-2023年12月)。
(二)资格审核。用人单位新引进全职青年人才的,由用人单位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并对审核结果负责,初审合格的通过在线申报平台进行提交。
(三)线上申请。用人单位登录济宁人社·人才汇一站式服务平台(http://60.211.255.252:8080/jnrcw/jnrsrch/home),按照要求进行注册,并上传相关申请材料。县人社局将对用人单位上传的申请材料和社保缴纳情况进行审核,拟定“引进青年人才补贴拟发放人员名单”。
(四)名单公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申请材料进行复审,并拟定“青年人才引才补贴拟发放名单”,在嘉祥县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五)政策兑现。经公示无异议的,由县人社局向县委组织部、县财政局申请引才补贴资金,按照资金拨付相关流程发放至用人单位账户,青年人才引才补贴资金由用人单位履行税务代扣代缴义务后,及时发放给引进人才。
四、有关要求
(一)用人单位应明确专人负责,即日起收取申请材料,申请时间:2024年8月5日9:00-2024年8月15日17:00;查询修改时间:2024年8月6日9:00-2024年8月16日17:00,逾期不再受理。用人单位将加盖单位公章的纸质版《联系人授权委托书》(附件1)报送至嘉祥为民服务中心西辅楼三楼嘉祥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人才服务科,并将电子版发送至电子邮箱jxrc0537@163.com。用人单位因材料不符合要求导致审核不通过的,应在规定时间内重新上传材料,请用人单位及时关注济宁人社·人才汇一站式服务平台。
(二)引才补贴发放形式。新引进人才在用人单位或自主创业单位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满12个月为1个年度(批次)进行兑现;缴纳社会保险未满12个月的,延至下个年度进行申报。青年人才出离济宁市域的,不再具备享受引进青年人才补贴资格,停止兑现引才补贴。
(三)引才补贴申请主体为用人单位,因特殊情况当年未进行申请的,可延至次年申请。次年仍未申请的,视为自动放弃。
(四)针对新引进硕士的人才家庭奖励,新引进硕士应在企业或自主创业单位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满3年(全球TOP200、国内“双一流”高校毕业和攀登企业引进的应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满5年)。符合上述标准的,由县人社局按照职责将奖励资金拨付至用人单位,用人单位应及时履行税务代扣代缴义务并足额发放给人才本人或人才家庭成员(直系亲属)。人才家庭奖励为税后金额。
(五)申请单位和新引进青年人才须对核查信息及提供的资料真实性负责,资料审查、监督核实工作贯穿始终。对弄虚作假、虚报冒领的,取消享受政策资格,追回已发放补贴资金,并追究相应责任。
(六)同一人员(项目)获得多项奖励(资助)的,按“就高、不重复”的原则执行。
咨询电话:0537-6868916 电子邮箱:jxrc0537@163.com
嘉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8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