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境贸易 | 【海关特殊监管区域】“一线进出境”与“二线进出区”
- 发布日期:2024-08-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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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线进出境
特殊区域进出境货物
1.释义
特殊区域进出境货物包括区内来料加工、区内进料加工货物、区内物流货物、境外设备进区、区内设备退运等五种监管方式。
(1)区内来料加工指海关特殊监管区域与境外之间进出的来料加工货物,适用于海关特监管区域内企业在来料加工贸易业务项下的料件从境外进口及制成品出境。监管方式代码“5014”,简称“区内来料加工”。
(2)区内进料加工货物指海关特殊监管区域与境外之间进出的进料加工货物,适用于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内企业在进料加工贸易业务项下的料件从境外进口及制成品出境。监管方式代码为“5015”,简称“区内进料加工货物”。
(3)区内物流货物指海关特殊监管区域与境外之间进出的物流货物,适用于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内企业从境外运进或运往境外的仓储、分拨、配送、转口货物,包括流通领域的物流货物及供区内加工生产用的仓储货物。监管方式代码为“5034”,简称“区内物流货物”。
(4)境外设备进区指海关特殊监管区域从境外进口的设备及货物,适用于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内企业从境外进口用于区内业务所需的设备、物资,以及区内企业和行政管理机构自用合理数量的办公用品等。监管方式代码为“5335”,简称“境外设备进区”。
(5)区内设备退运指海关特殊监管区域设备及货物退运境外,适用于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内企业将监管方式代码“5335”项下的设备、物资退运境外。监管方式代码为“5361”,简称“区内设备退运”。
二线进出区
特殊区域进出区货物
1.释义。
特殊区域进出区货物包括料件进出区、成品进出区、设备进出区等3种监管方式:
(1)料件进出区指料件进出海关特殊监管区域,适用于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内保税加工、保税物流或研发企业与境内(区外) 之间进出的料件,包括此类料件在境内的退运、退换。监管方式代码为“5000”,简称“料件进出区”。
(2)成品进出区指成品进出海关特殊监管区域,适用于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内保税加工、保税物流或研发企业与境内(区外) 之间进出的成品,包括此类成品在境内的退运、退换。监管方式代码为“5100”,简称“成品进出区”。
(3)设备进出区指设备及物资进出海关特殊监管区域,适用于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内企业从境内(区外)购进的自用设备、物资,或将设备、物资销往区外,结转到同一海关特殊监管区域或另一海关特殊监管区域的企业,以及在境内的退运、退换。监管方式代码为“5300”,简称“设备进出区”
以上2种监管方式的适用范围
(1)上述监管方式适用于保税港区、综合保税区、出口加工区、珠澳跨境工业园区(珠海园区)、中哈霍尔果斯边境合作区(中方配套区) 内企业申报使用,不适用于区外企业和保税区、保税物流园区内企业。
下列情况不适用以上2种监管方式:
1)特珠区域企业加工贸易进口料件退换进出境或在区内企业间退换,监管方式代码为“0700”,简称“进料料件退换”。
2)特殊区域企业加工贸易成品退换进出境或在区内企业间退换,监管方式代码为“4600”简称“进料成品退换”。
3)特殊区域企业进境料件退运出境,监管方式代码为“0654”,简称“进料料件复出”。
4)特殊区域企业边角料退运出境,监管方式代码为“0864”,简称“进料边角料复出”。
5)特殊区域企业加工设备运出境外、区外维修及维修后运回,监管方式代码为“1300”简称“理物品”。
6)特殊区域企业产品运出区外展览及展览完毕运回区内,监管方式代码为“2700”,简称“展览品”。
7)特殊区域企业产品、设备运往区外测试、检验及复运回区内,加工区企业委托区外加工产品运出、运回加工区,监管方式代码为“2600”,简称“暂时进出货物”。
来源:云一通外贸服务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