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市生态环境局嘉祥县分局《政府工作报告》重点工作上半年完成情况
- 发布日期:2024-08-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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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11370829004334198K/2024-14297 | 发布机构: | 济宁市生态环境局嘉祥分局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组配分类: | 政府工作报告落实 |
成文日期: | 2024-08-19 | 失效日期: | |
有效性: |
工作目标及要求 | 上半年落实情况 |
全面完成节能减排降碳和环境质量改善约束性指标。 | 1. 大气环境方面:1-6月份,我县PM2.5浓度为47μg/m3、并列全市第7位,优良率为67%、列全市第5位,重污染天数5天。 2. 水环境方面:1-6月份,我县3条国省控河流断面均达到优良水体目标,列全市第6位。 |
持续深化挥发性有机物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抓好臭氧管控,深化微环境专项治理,保障空气质量持续向好,争创省生态环境督察激励县。 | 持续深化挥发性有机物治理,开展活性炭更换专项执法行动,鼓励引导落实错峰错时生产,保障空气质量持续向好。我县已成功创建省生态环境督察激励县。 |
保障重点河流断面稳定达标。 | 出台《嘉祥县2023—2024年冬春季水环境质量巩固提升行动方案》、《嘉祥县2024年度汛期河湖水质超标隐患排查整治行动工作方案》,对重点河流沿线各类水环境问题开展排查整治。截至7月20日,共排查问题8841个,并全部整改到位,极大地消除了水污染隐患。1-6月份,我县3条国省控河流断面均达到优良水体目标,列全市第6位。 |
加强土壤污染隐患排查整治,深入推进化工园区高盐水治理。 | 1. 土壤污染隐患排查方面:建立嘉祥县重点建设用地安全利用情况定期调度工作机制,与县行政审批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加强联动,通报我县2024年以来重点建设用地安全利用情况。督促济宁阳光煤化有限公司地块和原和伊华地块依据各自情况加快土壤污染状况调查进度,确保污染地块安全利用得到有效保障。 2. 高盐水治理方面:4月1日起,《流域水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第1部分:南四湖东平湖流域》DB37 3416.1—2023开始实施,工业污水处理厂全盐量最新标准为2500mg/L。通过督导阳光水务加强运行管理,基本可达标排放。 |
坚决遏制“两高”项目盲目发展, | 落实“严控‘两高’、优化其他”总体要求,强化“两高”行业精准管理,严格落实“五个减量替代”等规定,坚决遏制“两高”项目盲目上马。2024年未审批“两高”项目环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