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拟作出山东嘉明新型建材有限公司新型建筑材料生产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 发布日期:2024-07-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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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11370829004334198K/2024-13966 | 发布机构: | 济宁市生态环境局嘉祥分局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组配分类: | 建设项目环评拟审批 |
成文日期: | 2024-07-05 | 失效日期: | |
有效性: |
根据建设项目环评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分局拟对山东嘉明新型建材有限公司新型建筑材料生产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7月5日-2024年7月8日(2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两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537-6820639
通讯地址:嘉祥县为民服务中心生态环境窗口(272400)
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项目名称 | 建设单位 | 建设地点 | 环评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新型建筑材料生产项目 | 山东嘉明新型建材有限公司 | 嘉祥县万张街道骆堂村西500米 | 山东冠球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项目建设在嘉祥县万张街道骆堂村西500米,总投资5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50万元。 | 项目厂区抑尘用水全部蒸发损耗,洗车台用水循环使用,定期补充损耗,无生产废水排放;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定期委托清运。 项目采用下吸风、密闭投料方式;各包装机出料口上方设置半封闭集气罩;搅拌罐加盖密闭运行,呼吸口上方连接集气管道。各工序收集的粉尘经引风管道集中汇入一套脉冲布袋除尘器进行处理,尾气由1根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有组织废气须满足《 建 材 工 业 大 气 污 染 物 排 放 标 准 》(DB37/2373-2018)表2“重点控制区”要求。 加强无组织排放废气的管控力度,无组织废气须满足《建材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7/2373-2018)相关要求。 厂区合理布局,选用低噪音设备,采用减振、隔声等降噪措施,确保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处理,废原料包装袋、沉淀池沉渣、废布袋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收集的粉尘作为原料回用,一般固体废物贮存应满足防渗漏、防雨淋、防扬尘等环境保护相关要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