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县政协十届三次会议第103129号提案(关于壮大高水平工程师和高技能人才队伍的建设的提案)的答复

索引号: 11370829562531110T/2024-15047 发布机构: 嘉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组配分类: 政协提案办理结果
成文日期: 2024-06-17 失效日期:
有效性:

孙守营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壮大高水平工程师和高技能人才队伍的建设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 面贯彻党的二十大会议精神,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技能人才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紧贴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要求,加快推进技能人才强县建设,培养造就一大批高技能人才,是我县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传统支柱产业升级和企业转型的需要,也是提升我县经济创新能力的必由之路。因此,要以服务我县经济结构调整和产业转型升级为目标,以实施高技能人才工程和项目建设为抓手,充分发挥政府的引导支持作用、企业的主体作用、职业(技工)院校的基础作用,进一步健全和完善以培养引进、岗位使用、评价激励为重点的高技能人才工作体系,形成“政府引导、企业主体、社会参与”的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新格局,加快培养造就一支数量充足、结构合理、素质优良、技艺精湛的高技能人才队伍,为打造嘉祥科学发展高地提供强有力的技能人才支撑。

一、服务经济社会,助力就业创业

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努力破解劳动者技能水平与岗位需求不匹配的结构性矛盾,围绕我县手套服装纺织产业园、化工产业园、嘉祥高铁产业园、专用车辆制造业、建设和医药保健等主导产业,加大复合型高技能人才引进培育力度,不断提高劳动者的职业技能、职业素养和就业创业能力,加快培养一支掌握绝技绝活、结构素质优良、竞争优势凸显的技能人才队伍,实现更加充分更高质量就业创业。

二、鼓励技能成才,厚爱技能人才

落实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增加技能人才有效供给,提高技能人才要素生产率,强化技能价值激励导向的工资分配机制,完善以政府奖励为导向、用人单位奖励为主体、社会奖励为补充的技能人才表彰制度,大力营造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的社会氛围,让技能人才发展有通道、成长有空间、工作有希望。

三、坚持问题导向,勇于改革创新

着眼解决当前我县技能人才培养和产业需求结合不紧密,技工学校招生与主导产业相关的专业招生人数占比低等突出问题,勇于破除技能人才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通过校企合作办学、企业委托培养、企业技能人才自主评价等方式,加快构建契合县域产业结构发展的技能人才培养、使用、评价、激励制度体系。为畅通技能人才职业发展通道,2022年3月,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制定出台了《关于健全完善新时代技能人才职业技能等级制度的意见(试行)》,将原有的五级技能等级延伸为八级,分别是学徒工、初级工、中级工、高级工、技师、高级技师、特级技师、首席技师,并建立起与职业技能等级(岗位)序列相匹配的岗位绩效工资制。新制度将进一步完善技能等级设置,打破技能人才职业发展“天花板”。同时,建立与职业技能等级序列相匹配的岗位绩效工资制,实现多劳者多得、技高者多得。

我国的技能人才评价体系,始于上世纪50年代的“八级工”制度。1956年,我国确立了老“八级工”制度。“老‘八级工’制度其实是一种薪资等级制度,从一级到八级将技能等级和工资水平一一对应。该制度曾在调动技术工人工作积极性、增强技术工人社会荣誉感、造就一批高技能人才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而此次出台的新“八级工”制度并非老“八级工”的简单翻版。2020年我市开展了技能人才企业自主评价工作试点,全市19家企业逐步开展了企业技能人才自主评价。我县永昌路桥集团有限公司参与试点工作,评价等级仍为“五级工”。企业职工技能等级自主评价是政府主导评价鉴定向企业自主决定评价方式的转变,适应了企业发展的需求。2021年以来,我县高度重视高技能人才的培养。按照省市有关指示精神,大力推进企业职工技能人才自主评价工作。截止目前,全县新增自主评价企业41家,申报自主评价职业(工种)63个。新增职业技能社会评价组织1家,涉及职业工种2个。为我县技能人才的培养、评价提供了平台保障。自主评价工作开展以来,全县新增高技能人才1365人,新增技师、高级技师211人。高技能人才的培养,为企业发展提供了技能人才支撑,为企业生产技术的更新提供了技术保障。

为深化技能等级评价制度改革,落实“八级工”职业技能等级(岗位)序列制度。扎实推进技能人才企业自主评价,摆脱将老“八级工”技能等级视为工资标准的附属物的观念,而是独立衡量工人技术能力的标尺。新“八级工”更多是客观反映技能人才的技能等级水平和职务岗位,并与薪酬激励、福利待遇、职业发展等相联系。以适应高质量发展需要,重构新的职业技能等级体系,以加强新时代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具体而言,《意见》明确提出,将促进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结果与岗位使用有效衔接。《意见》鼓励用人单位结合用人需求,根据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结果合理安排使用技能人才,实行聘期管理制度,在岗位聘用中实现人员能上能下。在岗位绩效方面,建立与职业技能等级(岗位)序列相匹配的岗位绩效工资制。通过在工资结构中设置体现技术技能价值的工资单元,或根据职业技能等级设置单独的技能津贴等方式,合理确定技能人才工资水平,实现多劳者多得、技高者多得。

最后,再次感谢您对人社事业的关心和支持,敬请在今后的工作中多提宝贵意见,继续给予我们更多的支持和帮助。以上答复,如有不妥,请予以批评指正。

嘉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6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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