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梁宝寺镇公开招聘城乡公益性岗位人员公告

  • 发布日期:2024-05-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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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708290043336548/2024-13041 发布机构: 嘉祥县梁宝寺镇人民政府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组配分类: 通知公告
成文日期: 2024-05-07 失效日期:
有效性: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市、县关于城乡公益性岗位扩容提质工作的部署要求,积极消纳农村剩余劳动力和城镇长期失业人员,促进就业困难人员就业,根据相关文件精神,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城乡公益性岗位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数量

2024年,我镇计划招聘城乡公益性岗位95个,其中城镇公益性岗位2个,乡村公益性岗位93个。具体岗位数量详见《2024年梁宝寺镇城乡公益性岗位分配表》(附件1)。

二、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招聘范围

1、城镇公益性岗位招聘人员范围:主要安置城镇零就业家庭人员、城镇大龄失业人员(女性45周岁以上、男性55周岁以上至法定退休年龄)。允许将其他类型就业困难人员、登记失业的16-24岁青年、登记失业的“二孩妈妈”纳入城镇公益性岗位安置范围。

2、乡村公益性岗位招聘人员范围:主要安置脱贫享受政策人口(含防止返贫监测帮扶对象)、农村低收入人口、农村残疾人、农村大龄人员(45-65周岁)等群体。允许将抚养未成年子女的未就业单亲家庭成员纳入乡村公益性岗位安置范围。

公职人员(含已享受退休待遇公职人员)、镇(街道)备案且受财政供养或村(社区)集体经济补贴的村(社区)干部不得纳入城乡公益性岗位安置范围。

部门单位工作人员、镇(街道)干部、村干部等人员的家属、直系亲属可能影响公正决策的其他利害关系等关系报名参加公益性岗位的,要从严把握、严格审核。对于因困难确需上岗且符合上岗条件的,在符合就业困难认定条件、“四议两公开”程序完备的基础上,要经镇(街道)分管人社领域领导、人社业务负责人、纪委监察负责同志,管区书记,村支部书记等签字认可,方可报名。

(二)招聘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具有岗位需要的专业和技能;符合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具有招用单位岗位所规定的其他条件。

2、具有嘉祥县户籍。

3、城镇公益性岗位: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城镇零就业家庭人员、城镇大龄失业人员(女性45周岁以上、男性55 周岁以上至法定退休年龄)。

乡村公益性岗位: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脱贫享受政策人口(含防止返贫监测帮扶对象)、农村低收入人口、农村残疾人、农村大龄人员(45-65周岁)等群体。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应聘

1、已经享受过公益性岗位、企业吸纳、灵活就业等扶持政策且享受期限已满三年的人员;

2、通过用人单位吸纳、灵活就业、自主创业等方式已实现就业的人员;

3、违法违纪正被调查处理的人员;

4、因顶岗、替岗、吃空饷等各类原因违规上岗被清退的人员;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的其他情形。

三、薪酬待遇

按照“谁使用、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依法签订公益性岗位劳务协议(或用工协议),试用期1个月,协议一年一签,公益性岗位劳务协议不适用《劳动合同法》有关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和支付经济补偿的规定。城乡公益性岗位统一实行政府补贴,按照不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和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依据岗位类型、劳动时间等因素确定,按月发放。

四、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招聘岗位。根据前期各服务区上报岗位需求数量,各村岗位数量见《2024年梁宝寺城乡公益性岗位分配表》(附件1)。其中消防公益性岗位每个村(社区)至少配备2名专兼职服务人员。

(二)报名时间。2024年5月8日- 5月11日。

(三)报名地点。报名人员持有关证明到各村(社区)报名。

(四)报名方式。报名采取线下现场报名方式,报名人员持本人身份证及有关证明到村(社区)提出报名申请,填写《嘉祥县城镇公益性岗位申请报名表》(附件2)、《嘉祥县乡村公益性岗位申请报名表》(附件3)并提供本人近期免冠2寸彩色照片3张。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多报、虚报的一经核实,取消聘用资格。

(五)报名时需提交材料

1、城镇公益性岗位招聘人员需提供材料

①城镇大龄失业人员提供本人有效期之内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②城镇零就业家庭人员提供居民户口簿及本人有效期之内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③二孩妈妈提供身份证、户口本和孩子的医学出生证明;

④登记失业的16-24岁青年群体提供有效期之内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⑤抚养未成年子女的单亲家庭人员提供丧偶或离异相关证明、抚养协议书或法院判决书相关证明;

⑥享受最低生活保障人员提供低保证;

⑦残疾人员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

2、乡村公益性岗位招聘人员需提供材料

①脱贫享受政策人口(含防止返贫监测帮扶对象),是指乡村振兴部门登记管理的相应人员,提供本人有效期之内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②农村低收入人口,是指民政部门登记管理的相应人员,提供本人有效期之内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和《低保证》;

③农村残疾人,是指残联登记管理的相应人员,提供本人有效期之内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和《残疾证》。

④抚养未成年子女的单亲家庭人员提供丧偶或离异相关证明,以及抚养协议书或法院判决书相关证明。

(六)选拔流程。村(社区)根据报名情况,组织部分党员代表、村民代表要根据人员类型、收入水平、申请意愿、个人能力等因素综合考虑,对申请人员进行民主评议推荐,在符合用人条件的前提下,确定相关人员。

(七)审核公示。村(社区)对确定人员名单在公开栏进行公示(时间不少于3天)。公示结束后,镇(街道)负责对村报送的人员和选岗情况进行复审,复审包括资格复核、人员面审等。

(八)审批反馈。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凡在报名、评议、审核、复核、审批等过程中弄虚作假,不符合招聘要求的,一律取消聘用资格,并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应聘人员应保证通讯工具畅通,及时与招聘单位联系,因通讯不畅导致的相关后果由本人负责。

五、聘用管理

各村(社区)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务协议,协议实行一年一签,约定双方权利、义务。双方签订的劳务协议不适用《劳动合同法》有关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和支付经济补偿的规定。

六、纪律与监督

公开招聘工作实行回避制度,严格坚持原则,严禁弄虚作假和徇私舞弊。对违反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和报名人员,一经查实,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监督电话:0537-6868952(县人社局)

                 0537-6625327(镇人社所)

附件:附件1:2024年度梁宝寺镇城乡公益性岗位分配表.xls

          附件2:嘉祥县城镇公益性岗位申请报名表.docx

          附件3:嘉祥县乡村公益性岗位申请报名表.docx



梁宝寺镇城乡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梁宝寺镇人社所代章)                    

2024年5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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