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县政协十届三次会议第103232号提案(关于加强校园周边环境综合治理的建议)的答复

索引号: 113708290043153849/2024-16003 发布机构: 嘉祥县市场监管局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组配分类: 政协提案办理结果
成文日期: 2024-05-17 失效日期:
有效性:

尊敬的胡宜攀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校园周边环境综合治理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您在提案中明确指出了校园周边环境对学生安全健康成长的重要性,指出了如今学校周边区域的各种隐患,特别强调了校园周边摊贩乱摆、交通拥堵、噪音扰民、食品安全、环境卫生等问题,并分析了其中原因,提出了建议。您的提案给我们监管工作指明了方向。根据您的建议,结合我县实际情况和我单位具体职责,我们将主要针对校园周边食品安全监管方面开展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督促食品销售者落实主体责任,把好入市关

(一)要求校园周边食品经营单位保持经营场所整洁,规范经营。经营场所做到生活区与食品销售区分开、生食与熟食分开、食品与非食品分开,经营环境做到“三防”设施齐全并能正常使用、墙面地面整洁,食品贮存做到离地离墙、定期检查库存食品、及时清理变质或者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冷冻冷藏食品专门设备存放销售。

(二)要求校园周边食品经营单位严格履行进货查验和索证索票义务。校园周边食品销售者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要求,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和食品出厂检验合格证或者其他合格证明,并留存相关证明。

(三)要求校园周边食品经营单位积极履行食品安全社会责任。校园周边食品销售者实施警示制、承诺制,在经营场所显著位置张贴自我承诺和食品安全风险警示,校园周边食品经营者警示制、承诺制覆盖率达100%。

二、严格落实长效机制,提升监管效能

(一)全面实施校园周边食品安全网格化监管。依据《济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推进中小学校周边食品安全网格化监管工作的通知》要求,我县已全面实施校园周边食品安全网格化监管,完成了网格划分和监管人员配置,在校园周边食品销售者经营场所及校园周边显著位置公示了网格监管员姓名、单位、联系方式、投诉举报电话等信息。下一步,我们将严格督促网格管理员工作落实,形成常态化汇报总结机制,完善网格化监管工作。                                                                                                                           

(二)全面推行校园周边食品安全“啄木鸟”制度。严格落实《济宁市校园周边食品安全“啄木鸟”管理办法》,建立校园周边食品安全“啄木鸟”制度,完成校园周边食品安全“啄木鸟”聘任工作并对校园周边食品经营者开展监督活动,发挥“吹哨人”作用,对校园周边食品经营存在的问题进行监督和举报,市场监管部门收到问题线索后,第一时间依据流程将反映问题受理、转办,并对查处和整改情况进行跟踪督办,有关查处和整改情况,依据工作流程向“啄木鸟”及时反馈。

(三)畅通校园周边食品安全监管信息通报制度。我单位各基层监管所结合排查,对辖区内中小学周边200米范围内的食品经营者进行统计,单独建立监管台账,统计相关供货商、代理商情况,掌握供货主渠道信息。按照网格化监管的要求,明确监管责任人,确保学校周边每个食品经营店铺都有人监管。

三、加强监督检查,把好监管关

(一)开展专项监督检查和专项抽检。依据市局《关于开展校园及周边食品销售质量安全整治工作的通知》的文件精神,各监管所对辖区内中小学周边食品经营者实施全覆盖监督检查,风险分级全部评为D级,年度监督检查频次不少于二次,并且通过手机一体化平台进行现场检查录入,3月底,9月初各开展一次监督检查,其中全项检查不得少于一次。对校园周边食品销售业户实施专项抽检,组织开展“你点我检”“快检进校园”等活动,3月份现场抽样80批次。

(二)依法从严查处违法违规行为。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开展执法检查,对发现可能存在食品安全风险的产品,责令经营者立即停止销售,必要时查扣问题食品或实施监督抽检,对拒不改正或者整改不到位,以及销售“三无”、超过保质期、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等违法行为的,依法从严处罚,检查、处罚情况要向社会公布,学校周边不允许流动食品摊点经营,发现流动摊点及时通报城管部门依法进行驱逐处置。

(三)强化督导检查。强化责任落实,将督导检查贯穿始终。严格按照省、市局有关要求,对中小学校周边200米范围内食品经营单位规范提升,全面推行校园周边食品安全网格化监管等各项举措,确保各项机制取得实效。

四、加强宣传教育,推进社会共治

(一)开展校园周边经营户警示教育。通过警示教育使校园周边食品经营户认清当前形势,明确法律责任,真正起到警示教育作用,全面提升我县食品经营业户的法律意识。警示教育实现校园周边食品经营者全覆盖,避免遗漏,留存培训记录,并将培训情况录入监管工作台账。培训结束后,跟进检查,督促相关问题整改,确保培训效果落实落地。同时发挥校园周边食品经营者通讯网络等作用,开展经常性宣传教育工作,持续提升经营者主体责任意识。

(二)加强食品安全知识宣传教育。以监管网格为基础,发挥好“食品安全宣传周”作用,深入开展食品安全知识进校园活动,各所每年集中举办一场食品安全进校园科普宣讲活动。各所为校园周边食品销售者学习食品安全知识提供学习资料等服务,指导经营业户依法经营,每年对校园周边食品销售者组织一次培训。

(三)创新宣传方式。创新宣传方式,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利用政府网站、监管业态微信群、微信公众号、移动运营商信息推送等方式广泛宣传、解读有关政策,及时发布校园周边食品安全工作信息。

我们相信通过这一系列的措施,在全社会共同参与下,特别是在您这样的政协委员关注下,我县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一定会上一个新的台阶。

感谢您对我局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并欢迎今后提出更多的宝贵意见。



嘉祥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5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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