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祥经济开发区关于省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专项督察反馈意见整改销号公示
- 发布日期:2024-04-25
- 浏览次数:
索引号: | 11370829MB2802437B/2024-12966 | 发布机构: | 嘉祥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组配分类: | 通知公告 |
成文日期: | 2024-04-25 | 失效日期: | |
有效性: |
根据《嘉祥县贯彻落实省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专项督察报告整改方案》及措施清单任务分工,嘉祥经济开发区承担省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专项督察反馈意见(序号16)的整改工作。目前整改已完成,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反馈问题
园区环境污染防治和环境风险应急防控存在缺项,汶上县化工产业园、梁山县涂料产业园 2021、2022年均未按环评要求开展土壤检测;兖州区化学助剂产业园2021年地表水、环境空气、土壤、噪声等多项检测均未开展,2022年土壤检测未开展;鱼台县张黄化工产业园张黄污水处理有限公司占用事故应急池存放外来污水1000余立方米,长期未处理。
二、整改目标
化工园区按规范开展跟踪监测,编制年度监测报告并向社会公开。
三、整改措施
举一反三抓整改,化工园区结合自身实际,委托有技术能力的单位,严格按照相关监测技术规范,按园区规划环评监测计划开展跟踪监测,2023年11月底前形成年度监测报告并向社会公开。
四、完成情况
嘉祥经济开发区与山东明睿环境检测有限公司、山东修瑞德质量检测技术有限公司签订了2023年度嘉祥化工产业园跟踪环境检测服务合同,已按规划环评监测计划开展跟踪监测,于2023年11月形成年度监测分析报告在嘉祥经济开发区网站上进行社会公开(http://www.sdjxkfq.com/news/194.html)。
公示时间:2024年4月25日至30日(共5个工作日)
受理单位:山东嘉祥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监督电话:0537-6536077
山东嘉祥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024年4月25日
上一篇:
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