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第二批济宁市“济时雨”农服品牌名单认定工作的通知

各镇(街)人民政府(办事处):

为深入落实中央、省、市农村工作会议要求,着力推动我县农业“济时雨”农业社会化服务工作提档升级,根据市委市政府安排部署,现开展第二批济宁市“济时雨”农服品牌名单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定要求

本次认定的农服品牌名单,是指具有示范带动作用的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服务企业、基层供销社、为农服务中心、服务协会、服务联盟等经营性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应符合以下标准:

1.登记设立合法。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服务企业等组织应依法在市场监管或行政审批服务等部门登记注册,三年内未被相关部门列入异常名录或标记为异常状态。

2.服务能力较强。能够承担国家、省级社会化服务项目,具有较大的服务规模和服务能力,服务面积或服务对象数量居所在县(市、区)同类服务主体前列。原则上能够提供“耕、种、管、收”等全环节服务,或单一服务环节走在全市前列,主要经营服务者接受过专业技能培训,服务人员取得相应的从业资格证书。

3.服务方式规范。按照国家、行业规定的质量标准和生产技术规程开展相应服务,并制定具体的服务标准、规范和制度。 执行规范化服务合同示范文本,与服务对象签订电子或纸质服务合同。

4.服务质量优良。有严格的生产技术操作规范、完善的服务记录制度,能够通过信息化手段实现服务的核验、可追溯和评价等工作,主要服务环节基本实现机械化、信息化。

5.服务成效明显。在科技运用、农业装备、生产技能等方面对周边农户或组织具有较强的示范效应,服务带动能力强,社会经济效益显著,对农业增效、农民增收作用明显,服务对象满意率高。

二、认定流程

第二批济宁市“济时雨”农服品牌名单采取县(市、区)推荐,市级认定的方式进行。

1.名额分配。镇街根据现有示范主体数量、农业生产服务发展水平等因素,择优推荐1-2家示范主体。(附件1)

2.自愿申报。农业服务组织由镇街推荐向所在地的县级农业农村行政主管部门、供销社提交申请。(附件2)

3.县级推荐。县级农业农村行政主管部门、供销社对申报材料真实性进行审查,并择优向市级推荐。

4.市级认定。市农业农村局、市供销社联合对各县(市、区)推荐的示范组织进行审定。审定通过的名单采取网络公示、现场抽查等方式进行考察,公示无异议后联合发文公布。

三、有关要求

1.各服务组织应如实提供本组织基本情况等有关材料,如存在弄虚作假等行为,取消认定资格,三年内不得再次申报。

2.各县(市、区)农业农村部门、供销社联合对申报材料真实性进行审查,确定推荐名单及顺序,报送电子版和加盖公章扫描件,同时报送各服务主体工商登记证明材料扫描件。

3.各镇(街)推荐材料于4月10日前分别报送县农业农村局、县供销合作联合社。

联系人及邮箱:

县农业农村局                魏彦生         6866589

sdjxnjb@163.com

县供销合作联合社 姚雯雯   6625628   jxxshzzdk@ji.shandong.cn

附件:1.第二批济宁市“济时雨”农服品牌申请表

2.第二批济宁市“济时雨”农服品牌名单推荐汇总表

嘉祥县农业农村局                 嘉祥县供销合作联合社  

2024年4月2日

附件1

嘉祥县第二批济宁市“济时雨”农服品牌申请表

服务主体名称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联系人姓名


联系电话


所属镇街


主要服务区域


提供服务类型(√)  

全产业链托管£

全程托管£

机耕£ 

机播£

机防£

机收£

烘干仓储£

服务价格(元/亩)

玉米(含农资):

玉米:

玉米:

玉米:

玉米:

玉米:

玉米:

小麦(含农资):

小麦:

小麦:

小麦:

小麦:

小麦:

小麦:

拥有专业服务

设备情况

机械名称

机械规格及标准

拥有数量

日作业能力(亩)



























拥有专业技术

人员情况

农机驾驶证/操作证名称

拥有证书人员数量





近二年从事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情况


服务主体意见

本单位对以上内容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

服务主体负责人签名:                         服务主体公章

2024年  月  日

镇(街道)审核意见

负责人签名:                         单位公章

2024年  月  日

县农业农村局、县供销合作社

联合审核意见

单位公章

2024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