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海曙:扩大履约保证金免收范围
- 发布日期:2024-0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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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降低交易成本、加快资金支付,增加中小微企业获得更多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机会,全方位支持政府采购供应商企业获得可持续发展动能,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宁波市海曙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中心)坚持便企、惠企、利企原则,不断降低履约保证金收取比例,拓展履约保证金免收项目范围,精简办事流程,加强履约信用保障,多措并举切实减轻企业负担、优化营商环境。
一是率先降费率并试点免收履约保证金。海曙区政府采购中心自去年1月《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文件发布后第一时间将履约保证金从不超过5%降至最高2.5%,6月《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助力扎实稳住经济的通知》发布后,提前修改采购文件条款,并在全市率先落实履约保证金收取额度降至合同金额的1%,并鼓励“零收取”。今年3月起,中心着手开展免收集中采购项目履约保证金举措,并逐步取消框架协议采购、入围和定点采购项目的履约保证金。
二是加速拓展履约保证金免收项目。中心首先在集采项目中选择电脑、空调等通用类货物项目作为履约保证金免收试点,如海曙区教育局直属单位学校台式电脑集中采购,仅一个项目就为投标企业省去了5.75万元的资金占用,也免去了缴纳相关手续,收到中标企业和采购单位的良好反馈。今年5月份开始,免收范围拓展到家具、教学设备、信息化等项目,如丽园南路九年一贯制学校(暂名)办公家具采购项目等。到7月中旬,中心已在7项货物类项目基础上,成功实施2个服务类项目履约保证金“零缴纳”,分别是白云街道前丰278弄地块住宅征收可供房源市场价值评估项目和海曙区2023年高素质农民和农村实用农民知识更新培训项目,减免投标企业资金占用3万多元。
三是创新履约保证模式加强信用保障。由于部分政府采购项目的确存在履约风险,采购人很难通过其他更加有效的方式约束供应商的违约行为,海曙采购中心在免收履约保证金基础上,创新实施并鼓励采购主体可采取履约保函、履约保险等多种方式达到履约保证的目的,且可借助政采云金融服务模块简易申请和操作,省去要求中标企业提供合同、验收报告等纸质材料,简化退保手续,优化办理流程,实现该类项目从需要缴纳较多现金保证金到仅需办理电子保函或保险且缴纳少量费率资金的重大转变,完成类似项目无履约保证的“高风险”到多种低成本履约保证可选的“无风险”,也是对供应商企业参与采购活动和政府采购市场信用保障的一次重要创新。
据测算,若全面取消所有项目的履约保证金(包括部分项目改为履约保函或保险),预计全年可为海曙区政府采购中标企业减少现金占用2600余万元,而大部分中标企业为中小微企业。下一步,海曙区采购中心将联合区采购办,继续拓展免收试点范围,并加大供应商失信行为的惩戒力度,进一步营造公平、开放、透明的市场环境,推动全区经济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