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长春:“容缺承诺+提前介入”信用修复机制营造良好营商环境
- 发布日期:2024-04-10
- 浏览次数:
今年以来,长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中韩(长春)国际合作示范区分局围绕“信用服务经济发展”这条主线,充分发挥市场监管职能,持续优化信用修复机制和流程。通过监管和服务的有机结合,制定落实了多项容缺信用修复举措,为经营主体发展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
个体户经营异常状态移出容缺信用修复
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中韩(长春)国际合作示范区分局结合辖区内12个行政村跨度大、距离远、个体户分散的特点,推行了“承诺容缺信用修复”机制,旨在让信用修复申请材料“瘦身”、审核效率“提速”、为群众办事“增效”,对符合现有政策要求的个体工商户,在办理经营异常名录移出过程中,只需要现场提交《个体户移出经营异常名录申请书》,并承诺在法律法规规定的期限内通过微信、电子邮件等方式补齐缺少的资料即可移出经营异常名录“即申即办”,大大降低了企业的时间成本,实现了信用提升和企业满意度的“双提升”。
企业行政处罚信息容缺信用修复
在对辖区内企业被行政处罚后信用修复工作方面,分局采取“提前介入”机制,在信用修复公示期结束前,先行指导,通过微信、电话等方式指导企业提前准备修复材料,让“信息多跑路企业少跑路”,保证企业在信用修复期到期后可以第一时间完成信用修复。
中韩(长春)国际合作示范区分局通过“容缺承诺+提前介入”信用修复机制,较好地解决了个体户和企业因材料问题导致的“反复跑”难题,真正实现了让经营主体“一次不多跑 最多跑一次”的承诺,助力中韩(长春)国际合作示范区打造良好营商环境。
上一篇:
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