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祥县关于代扣代缴2024年度职工大额和长期护理保险费的通告
- 发布日期:2024-03-29 15: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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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录入人:嘉祥县医保局
- 信息来源:嘉祥县医疗保障局
为做好2024年度我县职工大额和长期护理保险费代扣代缴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人员范围
参加我县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在职和退休人员。
二、缴费标准
(一)职工大额医疗保险:每人每年120元(单位72元、个人48元)。
(二)职工长期护理保险:每人每年100元,其中个人缴费部分为30元。
三、代扣代缴方式
(一)职工大额医疗保险:
职工大额医疗保险采取按年征收的方式,参保单位和个人应于每年的1月31日前将应缴纳的职工大额医疗保险费一次性向医疗保险经办机构缴清。
1、用人单位在职职工和退休人员:个人缴纳部分由用人单位代扣代缴,且一次性缴清;
2、灵活就业在职人员:由个人一次性缴纳。
3、灵活就业及无人管理的单位退休人员:由我县医保经办机构从个人账户中一次性代扣120元,无需再由个人去前台缴纳。
4、全额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由我县医保经办机构从个人账户中一次性代扣代缴个人部分48元,无需再由个人去前台缴纳。
(二)职工长期护理保险个人缴纳部分30元:
灵活就业在职人员由个人缴费30元,其余人员由县医保经办机构从个人账户返还金中一次性扣减。
四、集中代扣代缴时间
2024年3月至2024年4月。
五、咨询电话
0537-6851817
温馨提示:
按我市职工门诊统筹改革工作安排,考虑到广大参保职工实际购药需求,2024年度退休人员大额医疗保险和长期护理保险个人费用,3月份从个人账户扣减。
灵活就业及无人管理的单位退休人员的大额医疗保险(120元)和长期护理保险(30元),需在3月份一次性扣减共计150元,个人账户当月金额不满扣减的,逐月扣减直至扣满150元为止。
特此通告!
嘉祥县医疗保障事业中心
2024年3月29日